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27章(第1页)

实则虚之、虚则实之,兵法之精髓,让赵润玉运用的出神入化。凶残是真,势大是假。按照计划,五万奇兵一到孟阳外,便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几把大火烧了城外的营盘,吓得南晋军盲目地全退进了孟阳,紧闭城门。其后,赵润玉便命士兵在城郊征粮。名为征粮,实为强抢。这两年南晋百姓的日子大不如前,家中的壮劳力又被抓丁,哪有多余存粮。况且这才开春,待到秋收才有新粮,全年就指望这点口粮过活,哪肯献出。可惜事关国运一战,百姓自然就被当做草芥,是死是活,赵润玉也顾不得了。为了行军神速,端军轻装上阵,每人带的口粮就够支撑到孟阳的,除了抢粮别无他法。

不过赵润玉实在是狠,她命士兵抢的可不是五万人马的粮,而是按三十万人马的粮草去抢夺的。这仅仅就是为了糊弄闵煜。早在孟阳城门紧闭的那一刻,赵润玉就派人在各城门处日夜紧盯埋伏着,只要是零散人马出城便下手追杀。剩余少数也是往受害百姓处赶,让这些斥候好好看看听听端军的残暴和势力。可这样一来,孟阳近郊的百姓就陷入绝境,家里的粮食被抢夺的一干二净,有反抗的,也在被暴打一顿后吞着血泪不敢吱声。普通百姓,家里又没了壮劳力,只剩下老弱病残女人孩子,面对训练有素的军队,只能忍。好在端军只抢粮,没有任何欺辱女子、随意杀人的举动。就是有些大农庄不肯乖乖地交粮,这都是城里高门大户的私产,仗着家丁多,以为他们的皇帝会马上出兵将端军打跑,于是拿着武器顽抗。赵润玉可不会手软,血洗了几处农庄后便再没人不识好歹了。可想而知,她的名声在孟阳一带差到极点,以至几十年过去了,这里的百姓还是用她的名字吓唬小孩子。

现在的她才不会在乎名声,想的是另外一件事。到底是拜了唐咸安为师,她现在的心眼也多了,不会只单纯为战争而考虑,也会学着关注朝政。这种纵兵抢劫的事,若打了胜仗,一时半会没人能和你过不去。然而将来为官后万一树了敌,有人拿此做把柄,也是难办。故而命人在抢粮时打了白条,许偌攻陷孟阳后还粮。百姓无奈,但也算有一线活命希望,竟都巴望着端军能尽快进了孟阳。她也急,赵岩领着大队人马已经到了,可如何让闵煜死了决战的心,缩在孟阳等着投降,却是没有好办法。

直到二十六日,巡夜的士卒带来了一个其貌不扬的平常人。此人交代了几句,又呈上封信件便离开了。赵润玉忙命人去请赵岩。再看到信件的一瞬间,赵岩忍不住倒吸口凉气,急问,“这是何意?”信件上无有一字,只有大端皇后的凤印。

赵润玉却舒心笑道:“大将军,咱们要演场大戏给闵煜兄弟看。”然后将送信人的话复述了一遍。

赵岩哈哈大笑,“妙哉。”不管这事真假与否,对他们没有危害。成功最好,失败也没有损失。

演戏的是端军,主角却是闵炫。赵岩出兵围困安穗的消息传到平县后,闵炫就坐立不安。柳玉陵和袁少华都劝他回孟阳避难。他是举棋不定,好不容易才脱离闵煜,难道还要回去做笼中鸟?况且平县还有他这几年积累下的家底,他舍不得丢弃。柳玉陵却对他分析:安穗在打仗,去不得。滨江是闵煜的小舅子林永权在坐镇,为了避嫌,当然不会收留他。南晋其余地方无险无兵,无处躲藏。除非去占山为匪。

闵炫堂堂皇子,晋之正统,哪里愿意去当土匪?当下苦着脸唉声叹气。柳玉陵又对他说,这几年的隐忍已经让闵煜松了戒心,等战事一结束便会去贿赂冯谦良,此人是闵煜近臣,说话很有分量,肯定能平安离开孟阳。而自己一介妇孺不会引起注意,愿意留下替他守着家财,为表忠心,更让丈夫随行。就这样,闵炫才放下七八分心,和袁少华带着几个会武功的小厮一同往孟阳来。路上,不该让闵炫知道的事,他是一点都没有消息,所以也不知道安穗和滨江已经投降,快到孟阳,又听说这里也被围住,顿时吓住了,袁少华寻了个不起眼的小农户住下商议对策。

随后闵炫又见端军到处抢粮,更不敢出来。几天后附近都没粮了,这才不见端军,但这样一来所有人也没吃的了。饿了一天,闵炫受不了,非要袁少华想法子赶紧进孟阳。袁少华十分为难,只得趁着夜色带人护着闵炫悄悄溜向城去。快接近孟阳时,隐约见四个士卒大摇大摆押着一个人向南去,嘴里还骂骂咧咧。

闵炫等人听了一会,终于明白,原来是从孟阳出来的一个探马被端军捉住正要押回大营。袁少华小声请示道:“殿下,要不要救人?现在非常时期,又是夜天,我们就这样贸然去孟阳,人家也不会给开城门。若是有这探子领着,我们定能进城。”

闵炫连连点头,叮嘱袁少华他们行动时千万不要弄出动静。只一会功夫,四个端兵便被打死了两个,活捉了两个。闵炫见没全部杀死,疑道:“干嘛还留活口?”

袁少华伏在他耳边悄声解释道:“殿下就这样进孟阳,谁能瞧得起。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不如趁此套出敌情,也算是殿下立了一功。”

这话说到闵炫心坎里了。他这样狼狈回去,被人冷嘲热讽是免不了。若有了借口自当不同,闵煜和那些宵小明面上也不会对他口出恶言。可这两个被俘的士卒却嘴硬,实在问不出什么,让他大为丧气。最后还是袁少华命人将士卒拖到一边,残酷折磨之下这才勉强得到了敌情。然而这敌情却让在场的所有人都不敢相信。那名被解救的探子忙带着闵炫等回城禀告。谁也没注意,身后那四个被杀的“尸体”又悄悄爬起来溜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两世宠爱

两世宠爱

阿宝。。。回国公府去。。。长公主会护你周全。宣昭用尽最後一丝力气,叮嘱着这个不爱自己的女人。苏景宝吓傻了,久久缓不过来,为什麽是毒药?明明说只是让人沉睡的药啊!突然腹中绞痛不止,此时她终于明白,她是个棋子。睁眼回到了豆蔻年华,这一世她只想护着家人,还要弥补宣昭。可是,为什麽前世的夫君少年成名?为什麽神医提前医好了夫君?为什麽他的眼神始终宠溺?驻足回眸一顾,愿伴伊朝与暮。内容标签重生甜文爽文其它一直都是你...

金玉[重生]

金玉[重生]

我叫安无雪。我是修真界第一大宗落月峰的首徒,出生便带着仙道金身,玲珑玉骨,所有人都说我受馈于天,惊才绝艳,是两界四海的福泽。我的师弟谢折风是落月峰不世出的剑道天才,我喜欢他。于是我尽我毕生之力,挽大厦之将倾,出生入死,呕心沥血平定乱世,倾尽全力助师弟稳坐仙尊之位。可师弟无情道修至圆满那天,我听着修真界的人细数我的罪状,说我杀孽过重,罪该万死。挚友拔剑对着我,和我说安无雪,我与你自此恩断义绝,你死我活。同门冷眼旁观,同我说安无雪,你往后是生是死,与我无关。我一生筹谋,最终落得声名狼藉,众叛亲离,金身玉骨尽碎,生机尽断。陨落前的最后一刻,师弟低头淡淡地看着我,说师兄这是罪有应得。如他们所愿,我死了。死在落月峰山门前,尸骨无存,神魂俱灭。我没想到我还能在千年后再度睁眼。我重生成了进献给仙尊谢折风的替身炉鼎,一个和我上辈子长得一模一样的废柴。我以为我会看到他们庆贺我的死有余辜,我会看到他们会活得恣意潇洒,会看到他们忘了我这个罪人。可他们令我十分费解。决裂的挚友奔走于各大秘境寻找与我有关的线索,落月峰千年未变,像是在等我回来,早已无情道圆满的师弟疯了一般寻遍四海,只为寻我一缕残魂。我看不懂他们。我也不想看懂。我不是他们心心念念的安无雪,我只是个平庸度日的废柴。师弟看着我,眸光温润,神情缅怀。我顶着那张和我前世如出一辙的脸问他你透过我,在看谁?你明知故问。我轻笑一声,走上前,在他耳侧轻声道可仙尊再也看不见他了。我不是他。他死了,死在一千年前。全员火葬场,攻是he结局,其他配角都是火葬场be其余排雷可能涉及剧透,因此不列在文案,不介意剧透且想看排雷的宝宝可以点进评论区加精模块,加精评论就是完整排雷。排雷本就没办法排清楚每个人的雷点,请勿要求作者排私人雷点各花入各眼,每个人的喜好不同,不喜欢可以直接点叉,彼此尊重...

罪城

罪城

林岚今年31岁,在一家合资公司做个白领,这个年纪正是成熟有韵味的时候。  身材接近一米七,前突后翘的火辣身材简直跟模特一样。平时穿着职业装上班,时尚的高跟鞋穿在美足上,性感丝袜紧绷着她修长笔直的美腿。包臀短裙将她浑圆的美臀紧紧勾勒出诱惑的弧度。  这些着装是林岚每天上班的标配。  再加上她迷人容颜和柔顺长,我无数次庆幸自己追到了这么魅力性感的妻子。...

周乐

周乐

我叫周越,一个普普通通,简简单单的高中生。我没有什么特长,也没有什么太大的缺点。就是很普通,很正常。对,就是正常。和作者的其他作品里的人公相比,我就是两个字,正常。若是说我唯一的特点,我自己认为,是脾气好吧。我都没怎么生气过,待人接物也特别好。也许,我就是人们所说的那种烂好人吧。今天,也是个普通的早晨,我像往常一样,准备着早餐。...

萌妻至上

萌妻至上

萌妻至上大总裁选妃宴听过的吧。不过她是被派去凑数的。嘿,她一不小心撞到总裁和男人,于是手贱拍照了微博。谁知道是她看的角度不对。囧。好吧,微博十分钟被转了上万条,好吧,她出名了。同时也惹毛了总裁!!!总裁反感家里逼婚,将错就错,干脆宣布和她订婚,还强行把她带到家里。这是啥节奏,选妃完了,还要侍寝?他是穿越来的吗?啊啊啊啊?神啊,她错了,她手贱了微博,剁手行吗啊,...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