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屋内变得安静凝滞。
我没有说太死,其实就是给了韩趋转圜和思考的空间。
韩趋先前说,他的师父,同门都会认为他已经死了。
这就代表不会有任何人来救他。
长时间等下去,他一样只有一个结果。
在我看来,老龚大概率会进深村,这也刚好中了我的下怀。
而于韩趋来说,给他一个引导,我们有可能离开,他就会自行做出选择,而不是我强求他,导致反效果。
半晌,韩趋才回答:“唐兄,可能已经跑出去了,可能,也会跑进深村吧?”
我心头微微一振,果然,韩趋上钩了。
“概率是有的,不过你都被困了那么久,我实力不如你,怕是一样无法离开,只能等再进来人,才有可能脱身,倒不如赌一赌。”我沉声说道:“找到骗我那只鬼,我们立即原路返回,他仅仅是个黄页鬼,就算诡异了点儿,也仅此而已,他走过的地方,必然没有什么危险。”
这一番话,我说的极其认真笃定。
韩趋神态犹豫不决,正因此,便代表着他已经动摇了。
我没有再开口,而是任由韩趋的情绪发酵。
差不多五六分钟后,韩趋眼神稍稍狠了些,哑声道:“既如此,麻烦唐兄施为。”
我慎重点头,便接下来腰间的夜壶,食指上的伤口刚结痂,稍稍用力,便挤出来一丝血。
我毫不犹豫将食指贴在了夜壶上。
冰凉的感觉阵阵袭来,轻微的刺痛感更如同针扎。
不过,这要比我感应死人衣强多了。
一旁的韩趋,眼中透着一丝丝惊色。
我面色不改,保持着心绪镇定。
这种关头,我要利用感知的能力,就不太可能瞒过韩趋。
对于同行来说,感知的本事,他们会羡慕,甚至是嫉妒。
在监管的道士来看,若是和我没有什么瓜葛,他们大抵无所谓,除非韩趋知道监管要找我,抓我,才会忌惮我。
当然,如果我脸上的死人妆不卸掉,他就算出去了,也未必知道我就是罗显神。
那冰冷感从手指弥漫出去,逐渐贯彻我整个身体。
恍惚间,右眼的冰凉感更强。
让我身体微颤的是,眼中的韩趋,居然成了一副鲜血淋漓的模样!
我打了个寒噤。
韩趋是人是鬼!?
可下一秒,我才发现不是这么简单……
眼前所见并非是韩趋,那鲜血淋漓的道袍成了黑色的唐装。
血依旧在弥漫,眼前那人的胸膛似乎被抓裂开了。
他怔怔站了一会儿,身体忽然四分五裂,成了一团灰气……
一声刺耳惊恐的惨叫,好像从我口中发出!
不……并非是我口中,而是老龚!
视线陡然上移,我余光瞧见了此时的“身体”,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
霎时我就明白了,这一次的感知,和先前的都不一样。
无论是感知唐芊芊,还是死人衣的主人,那西装老头。
我都感知到的都是他们当时的状况。
可感应老龚,竟然是他生前的一幕!?
他居然瞧见了一只鬼魂,在他面前崩溃?
摇晃感还在持续,是老龚惊慌失措的要冲出门外。
骤然,视线又是一阵失重感,老龚竟没站稳,斜斜朝着地上栽倒!
红白相间的夜壶,在眼睛中放大!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双男主第一人称视角灵魂互换暧昧拉扯日常细节这本书,你可以认为是一本日记,或者是回忆录,或者是我们爱情的流水账。一场充满阴谋的车祸让我和直男校草灵魂互换了。哈哈!开心!188完美身材以後就是我的啦。谁不喜欢又帅又有钱的富二代人生呢!我吴律!你在干什麽,不许顶着我的脸去网恋。吴律林轩!你也不许用我的腹肌去撩帅哥。我好好!那你不许撩美女。吴律行啊!我们谁也不许用对方身体做对不起对方的事。我成交。吴律你手干嘛摸我。我我摸我自己的身体,怎麽了!不行啊!吴律那我也要摸。...
友友们,双男主小甜文哦千秋二中的许应知长得好,学习好,性格好,是高二理科A班的学神。高二下学期这年从江宁附中转来了一个林北归,对方比他高,长得也不赖,然後成绩还好。于是两人就开始了学习大比拼,只是比着比着似乎有哪里不太对劲呢!...
阿辞,告诉你一个秘密。什么?我见到你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你了,是一见钟情。肤浅,一见钟情无非就是见色起意,你是看中了爷的脸。嗯,阿辞很帅,当时就帅到我心里去了。木郁喜欢邱辞,邱辞一直知道。然而邱辞喜不喜欢木郁,谁知道。木郁只知道邱辞喜欢那个叫余杉的少女,余杉是邱辞的青春色彩,邱辞是木郁的整个人生。邱辞攻,木郁受排雷还是老样子,有雷点的小伙伴慎入,极有可能遍地踩雷。以及我只是尽我所能写一些想写的小故事,能力有限,肯定会有很多不足,你们喜欢看,我很开心。不喜欢,点叉去找喜欢的文即可,共建和谐评论区,你好我好大家好,比心~...
我之宗门开云天,绝色师尊压人间。孰人又知,所谓天下最强的仙宗,却是淫乱下贱的道统。...
文案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沈劲其人,相貌俊朗,前途光明,除了文化程度低点,样样拿得出手。只可惜年纪轻轻就被包办婚姻,听说娶的还是一个喜欢读名着,喝咖啡,爱看外国电影的资本家小姐。军属大院衆人谈起这桩婚事,无不感慨一句,好鞍配了头赖驴。陆文珺博览群书,可惜生在特殊的时代,有着令人诟病的家世背景。读书成了一种过错,就连上学都成了一种奢侈。差距犹如海水与火焰一般大的两个人结婚了,衆人都说,要不是陆文珺给沈劲生了一双儿子,他两早就离了。沈劲发现,自打妻子随军後,他才真正认识她沈团长媳妇爱干净,穷讲究。陆文珺卫生好,病人少,饮食净,少生病。沈团长媳妇掉书袋,有点文化就显摆。陆文珺不读书,不看报,一天到晚瞎胡闹。读书好,读书妙,读书使我挣钱票。渐渐的,沈劲醒过味了。那些说他媳妇不好的人,没一个比他媳妇过得好。媳妇爱干净,家里很干净,孩子少生病。媳妇爱读书,善学习,职位节节高升。从此媳妇指哪他打哪,媳妇是官他是兵。陆文珺心里有杆秤,包办婚姻归包办婚姻,男人还是不错的,要前途有前途,要文化有相貌,改造改造还是能用的。再说,孩子都生了两,还能离咋地?放个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求收藏文案如下红旗公社最近出了件大事。孟春桃失足掉进了河里,被捞上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嚷嚷着要跟娃娃亲对象江大川退婚。谁劝都不好使,问急了才知道,原来孟春桃嫌弃江大川是个乡下汉子,笨嘴拙舌,除了一把子力气,八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既不懂温柔体贴,又没文化,木头都比他有趣。只有孟春桃自己知道,这些都是对外的说辞,她重生归来,可不能再嫁给一个乡下人了,她要嫁知青,去城里,做大官太太,享数不清的荣华富贵!孟春桃不肯结婚,可江孟两家的婚约还在,没法子,孟老爷子只能把主意打到了另一个孙女孟秋梨身上。孟秋梨还有这种好事?堂姐不嫁,她嫁!笨嘴拙舌好啊,以後吵架就不怕吵不赢了。有一把子力气好啊,农活不愁没人帮忙干。没文化更好,老话说得好,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孟秋梨和江大川的婚约定下了,村里人都嚼舌根说,江大川要是娶了孟秋梨,那真是亏到姥姥家了。毕竟孟秋梨跟孟春桃这个公社出了名的美人相比,那就是朵没长开的小花苞。脾气作就算了,还爱看热闹,八卦得不行。江大川简直是娶了个祖宗回来,瞧着吧,迟早得离。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非但没离,还走出了山沟沟,住上了大别墅。没文化的江大川承包了公社的果园,领着一帮子社员开工厂,做各种水果加工品,生意遍布海内外,成了知名的商业大亨。爱看热闹的孟秋梨成了知名的新闻记者,一支笔不知道吓退多少无良商家。然而,孟春桃费尽心思嫁的知青却高考失败了,屡战屡败,再战再败,又战没得战了。孟春桃欲哭无泪不是,怎麽和说好的不一样啊!内容标签种田文美食甜文年代文陆文珺沈劲一句话简介包办婚姻有点强立意在最好的年代,白手起家,发家致富...
无才能的人,缺乏才能的人,在有才能的人身上吸血,这个世界就是这个样子的。五条凪斗如是说道,但是,总有一些家夥会直接无视掉他现在的姓氏,自顾自的叫他以前那个很难念的姓氏。日向创说狛枝。这是一个,有关于挚友的故事。正文完结,番外于2024年12月17日完结感谢大家一路陪伴w预警OOC,以及随时跑路不更的作者。(这就是个大饼)CP日狛,五夏(已确定)神日一人论缘更。然後,当你觉得有哪里不对或不爽请骂iivv或者放飞小高,我笔下的角色是无辜的(我也是无辜的)。大概率会和咒原剧情没半毛钱关系了。(指望狛枝好好走剧情还不如指望他哪天不追求希望了)比起这个,我倒是更想问狛枝那个谬论现在放在咒世界观里竟是正确的道理iivv有什麽头绪吗?独眼猫你是江之岛盾子吗内容标签咒回其它弹丸论破咒术回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