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35章(第1页)

“斑斓商队是大商队,路子广,头领斑斓心思敏锐,你与他交易虽然赚得不是特别多,可贵在稳定,我在从中说道,十有八九他会愿意先借出诡珠,你培育这些诡虫有两个难点,第一就是缺诡珠,第二就是稳定的供应。”这也是叶禄第一个不考虑朱灰商队的缘故。

按照关系,叶禄其实应该推荐朱灰商队才对,朱灰与他交易过,相同的交易模式只会接受更快,叶禄不推荐朱灰主要原因还是新的商队,朱灰胆子太大,不稳定,万一中途断供,陈源礼哭都没处哭。

相比之下,斑斓商队就很不错,诡虫每天都要吃诡珠的。

叶禄将斑斓商队的好处说的明明白白,斑斓商队还能帮陈源礼销售做好,赚的也许没有朱灰商队那么高,可稳定,这对家里有两位体质不好老人的陈源礼来说,那可太重要了,当然,为了让陈远礼多个选择,叶禄也说明朱灰商队的好处。

果不其然,陈源礼很快就下定决心。

“我选择斑斓商队。”陈源礼语气肯定的说道。

陈源礼转向叶禄,认真的开口道:“我信禄哥你的眼光。”

“好,到时候我会跟他们说的。”叶禄点头,给了陈源礼肯定的答案。

祠堂的气氛在对话完之后,也逐渐喜气洋洋起来,无论怎么说,村中多一种诡兽肯定是好的,这金木甲虫十有八九还是杂食属性,村里的糜子杆也有了用处。

贺七过来拍了拍陈源礼肩膀,高兴的道:“好小子,运气不错,你以后好日子有的事,禄娃子别的不说,看商队眼光那是这个!”贺七还骄傲的竖起拇指。

他外甥的各种奇思妙想那可是经过他哥的赞赏的,他说不错,那就真的不错。

陈源礼就等着拿诡珠吧。

“你好不容易下来一趟,回家一趟?你三舅公之前还念叨你,这次先吃晚食,再带些吃食上山?前不久家里才做了不少咸肉。”贺七舅说完陈源礼,扭过头看向自家外甥与嬉命人,开口说道。

“就这样决定了!”贺七语气不容置疑的决定了。

叶禄耸耸肩:“那自然好!”

他也的确有点想舅舅们的手艺了,叶禄也知道,舅舅们这是在心疼他,觉得他吃太多苦,总想让他吃点好吃的,这种关心真心诚意,叶禄心底涌出一股暖意。

这次晚食掌勺的是贺七舅,贺四舅在一旁打下手,叶禄与嬉命人乖乖烧火,后来还是贺七舅嫌弃外甥火烧的不行,直接驱逐,让嬉命人代替烧火,这小子不错,要大火给大火,要小火给小火。

咸肉菜饭,炖骨头,烧鸡,用得是舅舅们自己做的酱,一出锅,酱香四溢,还又炒了几个菜,又拿了之前上山寻诡植顺路下来摘的果子,满满登登一大桌,贺三舅公连带一家人吃的心满意足。

叶禄嬉命人都吃得十分开心。

有一说一,舅舅们的手艺的确比鬼书生的香啊。

虽然鬼书生做的菜也能吊打他们两个就是了。

吃完晚食,两人拎着大包小包的上山了。

鬼书生一看两人心情不错的上山就知道吃得不错,接过他们手中得东西,催促他们赶紧洗漱,睡觉。

这山上黑得早,还不快睡。

时间一点一点的慢慢过去。

叶禄某天起床去巡逻,准备宰些诡物,嬉命人早早就回来,正跟鬼书生说什么,脸上笑意货真价实,听见动静,一抬头,看见叶禄,笑容更温和了。

“勾茶开花了。”嬉命人微微带出笑意说道,这种笑容与他寻常嘻嘻的笑完全不同。

叶禄讶异,道:“这么快?!”他以为勾茶还在后面几天开呢。

“勾茶之前就说准备开,我没跟你们说,应该是诡异血肉吃得多。诡力充足,我们也没有休果的打算,干脆让他直接开了。”嬉命人解释道。

叶禄一听也坐不住了,站直身,开口道:“我去看看。”

叶禄顺着小道,运转诡力,没多久就到了南边的那一大片藤蔓丛。

一靠近,首先扑面而来就是淡淡的香气,很淡,像是在空中漂浮不定,香气清澈,仔细嗅闻,有点类似于茶香。

叶禄看向勾茶诡植的位置,淡黄色的花一簇簇的挂在枝头,像是一条条细长的穗子,勾茶藤蔓的枝叶全都是浓郁的绿与鲜艳的紫,漫山遍野的藤蔓枝叶夹杂着淡淡的花,几乎入眼所见,都是勾茶诡植。

叶禄即使心底有猜测,真正看见勾茶诡植开花场景也还是被震撼了。

这简直就像是一个绿色与紫色相互夹杂的旷野。

半空中还有一些颜色各异的小鸟,飞上飞下,时不时俯冲,准确无误抓到藤蔓枝条上的虫子,欢快的冒出几声清脆的鸣叫,这才低头啄食。

空气中还有淡淡的诡力。

叶禄继续靠近勾茶诡植,观察它新开的花,花朵十分小巧,一簇簇的,几不可闻的诡气在每一株枝条的花穗上一闪而过。

叶禄仔细感受,片刻之后,放下心来,还好,青幽级!

那些气息虽然转瞬即逝,他也能感受到里面的雷系诡力,他的猜测是正确的。

“不错!”叶禄开口对紧随其后的嬉命人鬼书生赞叹道。

组织人手

“雷系诡力对吧?”嬉命人笑眯眯的说道。

“现在只等勾茶花落了。”叶禄当然满意的点头道。

鬼书生也看见着漫山遍野的花朵,扑面而来的香气,特别还是诡植的,思索片刻,他忍不住皱眉道:“只可惜这么多的花,要是有蜂类采蜜就好了。”

大兔子们再全能也干不了采蜜这活啊,勾茶诡植的除虫都不行,太多太密了,漫山遍野,捣药兔兔手不足,还要照顾月桂树与田里的活,除草除虫早就交给这群小鸟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