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22章(第1页)

一时间,空中黑色尘雾弥漫,我穿过尘雾。从尘雾之中冲了出来,烈炎偃月刀狠狠砍向红帝。

血肉模糊的声音响起,红帝被我从左肩到右腰,生生劈成了两半。

鲜血飞溅。

刚才召唤鬼奴,他用尽了力量,又牵动了旧伤,居然没有躲开这一刀。

红帝望着我,说:“我还会再回来。”

我说:“你如果再回来,我就再杀你一次。”

红帝嘴角噙着一抹似笑非笑的笑意,身子往后一歪,便朝着高高的将军府下跌去。

他的肉身在空中开始焚烧,最后化为一道火红色的流光,消散无踪。

他没有死,这样是杀不死他的。

我长长地松了口气,朝下面的战场看了一眼。很好,战斗已经接近了尾声,镇狱军毫无悬念地大获全胜。

我觉得很疲倦,转身走进了将军府的卧室之中,仰面躺在柔软的床垫之内。迷迷糊糊之间,竟然睡了过去。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我猛然睁开眼睛,发现有人跪在床前。

我伸手撩开淡金色的帘幕,往下一看,道:“司徒翔,是你。”

司徒翔身穿战甲,单膝跪倒在我的面前,缓缓抬起头,头盔下面。露出他那双淡绿色的眸子。

“将军。”他说,“属下已经击退叛军,俘虏鬼物六千七百三十一只,这些鬼物该如何惩罚,还请将军明示。”

我摆了摆手,说:“按照往日的惯例办吧。”

“是。”他答应了一声,却跪在那里没有动。

我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说:“你还有什么事?”

司徒翔深深地望着我,沉默良久,忽然道:“将军。你变了。”

“哦?”我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说,“我哪里变了?”

“以前的你,从来不会沉溺于男色。”

我差点笑出声来,说:“你是说周禹浩?”

“自从承皓鬼帝出现之后,你就彻底变了。”司徒翔说,“以前的你,杀伐果决,而现在,您优柔寡断,甚至为了一个男人,宁愿接受惩罚,转世为人。恕我直言,将军,您已经不是一个合格的镇狱军将领了。”

我望着他的眼睛,说:“既然如此,你认为谁才是合格的将领?你吗?”

司徒翔毫不畏惧地回望着我,说:“没错,我比您称职多了。”

“放肆!”我一挥手,他整个人都飞了出去,狠狠地撞在墙壁上,将墙壁撞出了一个大坑,然后缓缓滑落,跌倒在地上。

我走到他的面前,抓住他的双肩,将他从地上拎了起来,目光如刀地盯着他,说:“我称不称职,轮不到你来说三道四。你今天对我无礼,已是犯了‘犯上’的罪名,我看在你替我管理镇狱军多年,又刚刚立了大功的份上,不与你计较。”

说罢,我将他往地上一扔,转身道:“滚出去,我现在不想再看到你。”

司徒翔扶着墙壁站起来,目光阴鸷地说:“将军,若是以前,你绝对不会饶过我,你曾说过,赏是赏,罚是罚,赏罚分明,才能治军严明。将军,你还是心软了。”

我步子一顿,微微侧过头来,语气冰冷:“今天你是一定要我杀了你,才肯罢休?”

司徒翔往前走了两步,道:“将军,对不起,我不能再让你这样的人担任镇狱军的首领。”

“你!”我正要发怒,却意外地发现,我居然动不了了!

“你对我做了什么?”我勃然大怒,瞪着眼睛,不敢相信地看着他:“司徒翔,你疯了吗?”

他也配做你丈夫

司徒翔眼底闪过一抹愧疚,但随即想通了什么,眼底变得清明:“将军,我很抱歉,但我这么做,也是为了两界的和平。红帝说过,他的目标只是你,只要得到了你,他就不会毁灭世界。”

我咬着牙,身体发软,跌跌撞撞地后退了几步,扶着桌子道:“司徒翔,你居然会相信他的话?你跟了我几千年,我一向待你不薄,我们并肩作战这么久。你居然宁愿相信敌人的话,也不肯相信我?”

司徒翔沉默了下来,看得出他心中正在天人交战,我痛心地说:“司徒,你怎么不想想。红帝最恨的是这个世界的天道,他又怎么会为了区区一个我改变?”

司徒翔的手放在腰间所悬挂的长剑之上,将剑柄抓得死紧,因为太紧了,手上的皮肤一阵阵发白。

他沉默了许久。才开口道:“为什么,将军,为什么你会爱上一个那样的男人?他不过是个鬼物,而你,是高高在上的将军。他配不上你。”

我盯着他看了许久,说:“司徒,难道你对我……”

司徒翔沉默地望着我,眼神垂了下去,眼底是难以抑制的痛苦。

我忽然感觉到了什么,抬起头,说:“他来了。”

红帝来了。

“将军。”司徒翔拔出长剑,“抱歉。”

我一惊,连忙说:“你要干什么?不要冲动,他要带我走就由他,你不要去跟他拼命,你赢不了他。”

司徒翔深深地望着我,仿佛要将我的影子深深地刻在他的心中。

“拼上我这一条性命,我能打退他一次。”司徒翔再次朝我行了一礼,转身大步走了出去。

我的心一阵阵揪痛,司徒翔跟了我这么多年,我早就把他当成我的兄弟,我的家人。

我定了定神,闭上眼睛,调动全身的力量,朝着丹田之中的一团紫黑色的气团冲了过去。

司徒翔给我下了毒,这种毒药长在地狱第十八层,肯定是红帝给他的,能够暂时封住我的力量。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