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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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第1页)

夜凌岚的花园依旧是西部森林最美丽的花园,夜绯烟时常带着小兔子去做客,小兔子也开始在自家种花,可她种出来的都没有夜凌岚种出来的好看。

“姐姐,是因为我的魔法太弱了吗?还是因为这些种子有问题。”俞弯弯看着鲜花,她以前在草原上可是很厉害的,她可是会很多种植魔法的。

夜绯烟觉得这些花已经很好看了,虽然这么多年,她已经习惯了黑色的蔷薇,可当小兔子闯入了她的生活,一切都可以改变。

夜绯烟笑了笑,“弯弯种出来的花已经很漂亮了。”

“可是……”

夜绯烟伸出食指放在小兔子的粉唇上,“如果觉得种植魔法太无聊了,可以多练习一下我教给你的魔法。”

俞弯弯一下子就想起了夜绯烟那个能让衣服消失的魔法,她红着脸,想到夜绯烟可能会有别的动作,她赶紧变成了兔子。

看着地上毛茸茸的一团,夜绯烟哭笑不得地把她捧起来,变成了兔子,还不是任由自己揉捏。

正文完

吸血鬼的世界有了阳光,古堡外的黑蔷薇因为阳光的灼热次第凋零。俞弯弯看了很心疼,她蹲在花园里,试图用魔法让黑蔷薇重新生长。

“小兔子,没关系的。”

看着凋零的黑蔷薇,夜绯烟虽然有些不忍心,却还是扶起了小兔子。

“你的魔法,还是用在种胡萝卜上吧。”

“那怎么行!你不要小瞧我,我现在很厉害的!”俞弯弯气鼓鼓地看着夜绯烟,她一生气,一双兔耳朵也跟着动来动去。

“好好好,你最厉害了。”夜绯烟揉了揉小兔子的脑袋,她相信自己的小兔子可以做到,可她也知道,有些东西是不能够生长在阳光下的。

“弯弯,黑蔷薇并不喜欢阳光,如果一定要它们生长在阳光下,它们会被灼伤的。”

“那姐姐也不喜欢阳光吗?”俞弯弯记得,最初这里的世界是灰蒙蒙的一片。

小兔子的问题让夜绯烟愣了一下。

从前夜绯烟并不喜欢阳光。

可望着小兔子亮闪闪的眼睛,她随即释然。

“我当然喜欢。”夜绯烟伸出手,轻轻捏了捏小兔子的脸颊。“我喜欢你,阳光会让你的心情好起来,所以我也喜欢阳光。”

“姐姐,我知道你喜欢这些黑蔷薇。这些蔷薇是妈妈留给你的礼物,你不该任由阳光摧毁它们。如果阳光会让你喜欢的东西消失,那我以后再也不要晒太阳了。”

小兔子说的十分认真。

后来,小兔子将所有的黑蔷薇都移栽到了室内。看着自己光可鉴人的地板全是泥巴,夜绯烟无奈地笑了。

艾丽莎管家缓缓走来,正要吩咐血仆将地板收拾干净,却被夜绯烟阻止了。

“艾丽莎管家,你有没有觉得,我的古堡自从有了小兔子,就多了一丝生机。”

黑蔷薇被种在古堡内,外头的花园则开满了鲜花。

艾丽莎管家微微蹙眉,她知道夜绯烟最讨厌古堡被弄脏。她心里虽然对主人的转变感到疑惑,言语却十分恭敬:“主人喜欢的自然是好的。”

夜绯烟并没有对艾丽莎的态度感到不满,她眼看着小兔子将黑蔷薇种好,于是拿了一块白色丝绒的帕子,把小兔子的手擦干净。

“主人,这些事情应该血仆来做,主人怎么能亲自动手?”

守护黑蔷薇古堡上百年的艾丽莎管家似乎并不能接受眼前所见,高贵的血族怎么能为了一只小兔子做这些。

听艾丽莎这么说,小兔子忍不住往夜绯烟身后藏了藏,似乎是害怕艾丽莎管家会吃了自己。

夜绯烟并没有不高兴,而是笑着解释,“艾丽莎管家,谢谢你这些年替我母亲守护黑蔷薇古堡。可是现在,长老院已经不在了,所谓的等级也不该存在。”

“主人?”听到夜绯烟的声音,所有血仆都感觉不解。“可是不做主人的血仆,我们能去哪儿呢?”

“是啊,我们能去哪儿呢?”

她们好像生下来就认定了自己要做血仆,突然听到夜绯烟这么说,她们一时间难以理解。

俞弯弯竖起耳朵,眨巴着眼睛,笑着说:“你们的魔法都比我厉害,你们可以自己去种胡萝卜。胡萝卜又好吃,又有营养,最重要的是,你们不需要再被别人吃了!”

……

小兔子已经在黑蔷薇古堡住了一百年,这一百年来,夜绯烟遣散了古堡的血仆,只是每日让人送来血袋。

古堡里没有了血仆,俞弯弯的胆子渐渐大了起来,她将从前不敢涉足的角落都走了个遍。

俞弯弯惊奇地发现,在古堡的一个房间里,存放着许多毛茸茸的东西。有用兔毛做成的小兔子,有用兔毛做成的绒球,还有一件雪白的毛茸茸的睡衣。

“你你你……你收藏这么多兔毛做什么……”

夜绯烟轻轻抱住了俞弯弯,她低下头,轻轻蹭了蹭小兔子的脑袋。“小兔子,我真的不是有意要吓你。可是,我只是喜欢毛茸茸的东西。就像表姐喜欢养花,我喜欢你一样。”

俞弯弯忽然记起,她最开始来到黑蔷薇古堡的时候,古堡里所有的血仆都被打扮成兔女郎的模样。

俞弯弯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她依稀记得两人唇齿交缠时,夜绯烟每每动情,都会情不自禁地俯下身,想要轻轻咬住自己的脖子。

虽然夜绯烟会克制住,可天知道小兔子有多诱人。

想到这,俞弯弯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夜绯烟的牙齿十分尖利,划过小兔子的脖子甚至感觉不到疼痛。可一看到小兔子被吓出眼泪,俞弯弯就心疼地收起獠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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