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用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实力。
在朱元璋攻克采石的战役中,元朝军队在岸边列阵,朱元璋的水军无法靠近,看着干着急,正在此时,常遇春的船只经过,朱元璋顿时想起了他的话,对常遇春大喝道:小子,你不是要当先锋吗,现在是时候了!常遇春应声奋勇向前,单枪匹马持长戈向岸边元军刺去,元军接住了他的长戈(遇春应声,奋戈直前,敌接其矛),却没有想到常遇春的目的正是在此,他手握长戈顺势跳上了岸边(这似乎是个撑杆跳的动作),连杀数人开辟了滩头阵地,后面士兵一拥而上,占领了采石。
此战后,朱元璋重新认识了这个叫常遇春的年轻人,并亲自授予他总督府先锋的官位。
常遇春是个天生的先锋材料,他善于使用骑兵进行突破,选择进攻位置准确,能冷静判断战场形势,除此之外,他还是一个武林高手,个人武艺也甚是了得,这一优点在后来起了极大的作用。
但他也有个致命的弱点,他嗜好杀戮,而且是最不道德的那种——杀降。
古语有云,杀降不祥,从道义上说,对方已经投降,再动手似乎就不那么光彩,可他偏偏嗜好这个,这个嗜好也为朱元璋惹来了大祸。
第九章决战不可避免
朱元璋击败了张士诚后,便把主要精力放在对付徐寿辉身上,但他明白,自己真正的对手并不是那个虚有其表的徐寿辉,而是他背后那巨大阴影——陈友谅。
在这段时间里,朱元璋做出的两个决策使得他成为了最终的战争胜利者,第一个决策是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正是这个决定让他避开了天下人的注意,当其他农民起义领袖帝王思想膨胀,扯张虎皮做大旗,锅里没几两米就敢开几千人的饭时,朱元璋充分利用了时间,不断发展自己的实力。
另一个决策是在陈友谅和张士诚两个人中间拿谁开刀,当时大家普遍认为张士诚比较弱,希望先对付他,并利用占据的江浙一带土地扩张自己的势力,从而与陈友谅决战。应该说这个决策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正确的,但朱元璋在此时体现了他的天才的战略眼光。
在实际决策中,不受他人,特别是多数人的意见的影响是很困难的,当许多人众口一辞时,很多人都会从大流,甚至改变自己原来的看法,而朱元璋用他的智慧告诉了人们,真理往往是站在少数人一边的。
朱元璋对他的谋士们说,你们的看法是有道理的,但你们没有看到问题的关键,张士诚的特点是器小,陈友谅的特点是志骄,器小无远见,志骄好生事。如果我进攻陈友谅,张士诚必然不会救他,而进攻张士诚,陈友谅就一定会动员全国兵力来救,我就要两线作战,到时就很难说了。
精彩!真精彩!
如此之见识,此人不取天下,何人可取!
【大战的序幕】
无论怎么躲避,决战这一天终究会到来,这是朱元璋和陈友谅的共识。
至元十九年(公元1359年),陈友谅已经完全控制了天完国,他的兵比朱元璋多,训练水平也比朱元璋的士兵高,更要命的是,他的长处正是朱元璋的短处——水军。
陈友谅占据了湖北和江西,也就是说,他占据了长江上游,而朱元璋占据的应天是下游,必须要仰首而战,由于他们正好在一条水路上,水战就成为不可避免的战争方式。朱元璋一再避免决战的原因也就在于此。
虽然朱元璋不懂物理,但他也知道拿渔船去和战船决战于水上,无异于自杀。
恰在此时,一件事情的发生使决战提前爆发了。这是朱元璋万万没有想到的。
至元十九年(1359年)11月,常遇春率部攻克池州,陈友谅大为吃惊,准备安排部队夺回,但事情泄漏,朱元璋有了准备,命令徐达与常遇春采用伏击方式作战,常遇春与徐达在九华山下设伏,打败了陈友谅的军队,并俘获了三千人。
此时,常遇春的老毛病犯了,他对徐达说,我要杀掉这三千人,徐达坚决不同意,并表示要上报朱元璋,但他没有想到常遇春胆子大到惊人的程度,竟敢不经过请示,连夜将三千人全部活埋了!
常遇春杀降是有目的的,他留下了几个人没有活埋,让他们回去给陈友谅带去了一句话:
我是常遇春,是我打败了你!
麻烦大了。
【陈友谅的愤怒】
陈友谅真的愤怒了,自他从军以来,没有人敢再欺负他,在他面前总是畏畏缩缩的,常遇春何许人也,居然敢向自己挑衅!
他终于动手了,这次不再是小打小闹了,打到应天,把朱元璋赶回去种田!
当然这是朱元璋所不愿意看到的。
这次常遇春是真的把狼招来了。
至正二十年,陈友谅率领他全中国最强大的舰队向应天进发,他的战船名字十分威风,在此要详细说说,分别是混江龙、塞断江、撞倒山、江海鳖等,就差取名为惊破天了。
船名威风,那么战船呢,应该说战船也很厉害,这些战船大都有三层楼高,各种火炮齐备,用这样的船来与朱元璋的渔船打仗是不用攻击的,只要用撞就可以了。
陈友谅在攻击前通知了张士诚,让他夹攻朱元璋,然后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命令他的无敌舰队向应天出发。
陈友谅指挥作战有个很大的特点,这个人似乎从来不去仔细研究作战计划,而是率意而为,打到哪算哪,这个特点也一直让他为军事专家所垢,但客观看来,这正是他的作战特点,也是他的指挥艺术的精华之处。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要攻击什么地方,敌人能知道么?碰到这种不按常理出牌的人,谁能顶得住?朱元璋就吃了他的亏。
当朱元璋得知陈友谅率领大军攻击时,陈友谅的舰队已经攻占了军事要地采石,速度之快,让朱元璋咂舌,而应天最重要的屏障太平现在就孤零零的屹立在陈友谅的十万大军面前,由于没有想到陈的汉军攻击如此迅速,城内只有三千士兵,由花云任统帅,陈友谅在攻击太平的战役中充分显示了他的舰队的可怕实力。
他并没有让士兵去攻城,只是让士兵将船只开到太平城靠江的城墙边,用短梯从容的爬上了城头,一举歼灭了三千守军,当陈友谅的汉军从城墙爬下来时,很多守军还没反应过来,呆呆的看着汉军,他们无论如何想不通,这么高的城墙,还有长江天险,难道这些人是飞过来的?!!
太平被攻破了,应天就像一个赤裸的孩子,暴露在陈友谅的利剑下,陈友谅已经杀了徐寿辉,成为了皇帝,现在他的目标只有朱元璋,仅有一万水军,看似不堪一击的朱元璋。
天下已经在我手里!
看来上天要抛弃朱元璋了,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他都没有赢的希望,每次当他到玄武湖看到那些破烂的渔船时,总有想一把火把这些垃圾烧掉的冲动。
但事情总是有转机的,就在陈友谅大军南下之前不久,上天送了一份大礼给他,这份大礼是一个人。
【天文学很重要】
至正二十年(1360)四月,朱元璋的部下胡大海攻下了处州,胡大海是一个爱惜人才的将领,他听说附近有几个隐士很有才能,便派人去请,所谓隐士,是指神龙见首不见尾,别人已经吃完午饭,他还在洗脸的那种人,未必真有本事,但不管如何,多拉一个人下水总是好的。
这几位隐士的名字分别是叶琛、章溢、刘基。
前两个人接到邀请,立刻就来了,可是最后的这个刘基是怎么请都不来。
胡大海觉得此人架子太大,不想再去请了,可有人对他说,叶琛和章溢请不请无所谓,这个刘基一定要请,因为这个人懂天文。
今天的人们对天文学的兴趣有限,可在当时,这可是一项了不起的本事,不是什么人都能学的,属于帝王之学的一种,地上的君王们觉得辽阔的土地已经不能满足自己的欲望和虚荣,便把自己的命运和天上的星星联系在一起,出生的时候是天星下凡(一般要刮风下雨),即位时候是紫微星闪耀,被人夺位是异星夺宫,死的时候的是流星落地。
总而言之,都和星星有关,懂这门学问的何止是人才,简直是奇才。
于是胡大海就上报朱元璋,朱元璋甚是感兴趣,便派了一个叫孙炎的人来召刘基,但刘基就是不给面子,逼急了就回赠了一把宝剑给孙炎,这是一个不友好的举动,而孙炎眼见使命不能完成,也急了,撕下了温情的面具,对刘基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你这把剑应该应该献给天子,天子用剑专门斩杀那些不听话的人(剑当献天子,斩不顺命者)。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小说简介事业批和最强协议结婚后作者不谓疯文案出云是一个穿越者,死后她接到一个任务,只有她所在的组织成为世界NO1组织的时候,她才会彻底解脱,不再进行轮回。换了个世界重开之后,出云深切的思考了一番自己任务失败的原因,在新世界观察了无数个组织之后,她觉得还是自己创建一个新的组织靠谱。什么港口Mafia,什么彭格列,什么酒厂全都给我往后...
想他堂堂苍狼大王,一方尊主,万妖臣服,爪下沾过无数鲜血,威名远播人妖两界结果某天不慎在名门大派前中了招,醒来却不是在困兽法阵,也不是在天堑地牢,而是在一张柔软舒适的床上?沉陵你我既成道侣,天道见证,万物共晓,如今气运相连,已成定局。朔烬???...
季司深任务世界遇上了白莲花怎么破?那当然是走白莲花的套路,让白莲花无路可走!当白月光在霸道总裁面前哭惨堇年,我知道,我只是他的替身,你去吧,我爱你,所以没关系的。不,深深,我爱的是你。当白莲花在残暴王爷面前撒娇王爷,深深想要王爷抱抱亲亲举高高,你不准对别人亲亲抱抱举高高!嗯,只对你。后知后觉的某小白莲突然意识到不对劲,这货怎么越来越熟悉呢。...
水蓝星的小王子得罪了护国大帝进入能源转换局的各个小世界获取能源,用于赎罪。大帝亲自督察他执行任务。为了精准的获得大帝的认可,小表弟鱼慕偷偷给他弄了一个外挂。一个插着脑袋上的天线,每次遇见大帝的时候,脑袋就会发出幽幽的绿。第一个世界,小王子表示替身情人他可以。于是他兢兢业业的执行自己是替身任务,但是好像有不对劲,那个作为霸总白月光是主角好像要黄了。第三个世界,女主是是病弱白莲花,动不动就晕倒。于是小王子表示他可以,只要女主一晕,他就吐血。他吐血长度都是取决于屋子有多长,他就吐多远。生生把女主弄得恨不得来个胸口碎大石。无限流世界里和NPC鬼怪躲一个柜子,非常嫌弃人家女怪的头发油,硬要扒拉开人家头发别到耳后,还要摁着人家去洗头。第n个世界之后,所以NPC一致决定,就一句话形容小王子此人极贱还能装。而大帝本人表示你能不能不要每次见我,脑袋就闪绿光。...
江望榆讨厌当今圣上,因他一纸急召,她被迫假扮意外失明的双生兄长,入朝为官,在钦天监里战战兢兢,度日如年。幸而漫漫长夜,她意外结识一名少年。昭若月明,离如星行。不仅愿意陪她观星,更...
放飞脑洞,生子小笨比就要娇娇就要娇娇日常和剧情一半一半,写不来纯日常庄冬卿穿书了,好消息,是本爽文。坏消息,爽的是男主,和他一毛钱关系都无。原身出身低微,但才高八斗,八百个心眼子,堪称男主手下第一智囊。前期替男主出谋划策,挡刀挡剑挡药,后期和本朝唯一一位异姓王在互相背刺的过程中,产生了奇形的爱,最后靠着挡药生下的崽和异姓王相认,替男主拿下最后一个大佬。庄冬卿?这都是些什么烧死我温暖你的剧情。不,等等,挡药这个剧情是不是已经回忆起几天前醒来的画面,庄冬卿缓缓闭上了双眼。求问,原地自鲨能穿回现代吗,急!在古代待了月余,日子那是过得没有pad也没有phone。又一次写错繁体字后,庄冬卿一脚踢翻原身才高八斗的人设,带着自己仅剩的一个缺心眼,果断去了大佬府上。见了人,开门见山,我怀了,你的。大佬还记得他,面色不善吐出两个字,然后?庄冬卿当即狮子大开口,不仅把京中特色菜名报了一段贯口,更是指定自己养胎的院子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坐南朝北冬暖夏凉仆佣成群庄冬卿来之前已经想好了,对方答应了最好,如果不成,据说大佬脾气不太好,自鲨太痛了,他自己下不去手,大佬能送他一程,也是好的。吃不饱穿不暖还要生孩子,庄冬卿就没受过这种委屈。大佬是见过大世面的,就完了?挠了挠手心,庄冬卿小声道,如果每个月还有零花钱,那就更好了。进了王府,庄冬卿什么都好,好吃好喝玩得好,只一点,他未曾料到。又一日天微微擦亮,颤颤巍巍从床帐中摸出来,庄冬卿眼下青黑,抖着手给自己倒了杯茶润嗓子,水刚入喉,身后如玉的长指拨开幔帐。卿卿,你又偷跑。听着这慢条斯理的声音,庄冬卿背脊一颤。摸着自己的老腰,庄冬卿怎么也没想到,对他,这也是一本爽文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