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1章 全灭(第1页)

红砂之上。

一阵狂风席卷而过,卷的烟尘翻滚。

多个蛆虫之眼正在以各种机位角度拍摄着这场角斗。

五个金甲骑士的盔甲在月光下闪耀着光辉,他们胯下的机械骏马如同一台坦克一样厚重庞大。

就连那五个金甲骑士带来的家奴看起来都威风凛凛。

通过基因工程培养出的生物战马高大雄壮,浑身肌肉狰狞隆起,滚烫的热气从它们布满獠牙利齿的嘴巴里喷出,丝丝血液顺着獠牙流淌。

这场战斗已经排练过无数次了。

一部分奴仆骑士先行策马上前,逐渐在行走中排成一排,然后步调一致的向前缓慢骑行。

剩下的奴仆骑士分散至左右两翼。

最终五个金甲骑士来到奴仆骑士的身后,在骑兵阵列中最安全的地方缓慢的前进。

角斗士们早已经排好了盾阵,盾牌层层叠叠,看起来绝大概率不会在冲击下有什么作用,但至少看起来颇为体面,而不是所有人尖叫着跑的遍地都是,然后被马腿追上踩死。

屠宰者们逐渐加快速度,直至在偌大的红砂战场上疾驰。

他们光是奔行起来就卷起沙暴一般的烟尘,如同一面当头压来的钢铁高墙,令每一个角斗士都感到呼吸困难。

在这种境地下竟然没有角斗士逃跑,秦夏不得不感叹安格隆即便在打了屠夫之钉后也敬佩他们并非没有原因。

“我在心里仍然对你竖着中指。”克莱斯特放下竖起中指的右手,从背后摘下长枪,搭在盾上。

这句话秦夏权当放屁,压根没听。

屠宰者仍在向前疾驰。

刚才杀了所有起义军俘虏的金甲战士纵马一跃而起,胯下机械战马的结构开始变化。

秦夏看着那个战士。

剑从手中落下插在地上。

秦夏双手缓缓抬起,两只手掌叠在一起。

脑中回忆着自己在闭目养神时思考出来,并且掌握的新的灵能使用方式。

寒霜在炽热滚烫的红砂上悄然蔓延。

“第一个。”

秦夏呢喃出声,叠在一起的手掌做出拧东西的动作。

最后一个音节消失的时候,那纵马跃起的金甲骑士处于高空中,正以一个视觉效果极其炫酷的姿势与胯下机械战马一起下落的过程中,头盔突然反转一百八十度。

机械战马与它的主人建立了意识链接,因此当它的主人脑袋反转一百八十度后,它的头部也向后转动了一百八十度。

一人一马从空中摔落,重重砸在地上。

“第二个。”秦夏再次呢喃,再次做出拧东西的手势。

第二个发现同伴死了的金甲骑士,头部反转一百八十度转向身后,从机械战马上摔落。

“第三个。”

“第四个。”

“第五个。”

所有金甲骑士都以同一种方式死去。

人们已经发现了不对劲。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我魂穿校草了?

我魂穿校草了?

双男主第一人称视角灵魂互换暧昧拉扯日常细节这本书,你可以认为是一本日记,或者是回忆录,或者是我们爱情的流水账。一场充满阴谋的车祸让我和直男校草灵魂互换了。哈哈!开心!188完美身材以後就是我的啦。谁不喜欢又帅又有钱的富二代人生呢!我吴律!你在干什麽,不许顶着我的脸去网恋。吴律林轩!你也不许用我的腹肌去撩帅哥。我好好!那你不许撩美女。吴律行啊!我们谁也不许用对方身体做对不起对方的事。我成交。吴律你手干嘛摸我。我我摸我自己的身体,怎麽了!不行啊!吴律那我也要摸。...

林北归你好

林北归你好

友友们,双男主小甜文哦千秋二中的许应知长得好,学习好,性格好,是高二理科A班的学神。高二下学期这年从江宁附中转来了一个林北归,对方比他高,长得也不赖,然後成绩还好。于是两人就开始了学习大比拼,只是比着比着似乎有哪里不太对劲呢!...

我才不可能喜欢你呢

我才不可能喜欢你呢

阿辞,告诉你一个秘密。什么?我见到你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你了,是一见钟情。肤浅,一见钟情无非就是见色起意,你是看中了爷的脸。嗯,阿辞很帅,当时就帅到我心里去了。木郁喜欢邱辞,邱辞一直知道。然而邱辞喜不喜欢木郁,谁知道。木郁只知道邱辞喜欢那个叫余杉的少女,余杉是邱辞的青春色彩,邱辞是木郁的整个人生。邱辞攻,木郁受排雷还是老样子,有雷点的小伙伴慎入,极有可能遍地踩雷。以及我只是尽我所能写一些想写的小故事,能力有限,肯定会有很多不足,你们喜欢看,我很开心。不喜欢,点叉去找喜欢的文即可,共建和谐评论区,你好我好大家好,比心~...

仙子和她们的守山犬

仙子和她们的守山犬

我之宗门开云天,绝色师尊压人间。孰人又知,所谓天下最强的仙宗,却是淫乱下贱的道统。...

七零包办夫妻

七零包办夫妻

文案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沈劲其人,相貌俊朗,前途光明,除了文化程度低点,样样拿得出手。只可惜年纪轻轻就被包办婚姻,听说娶的还是一个喜欢读名着,喝咖啡,爱看外国电影的资本家小姐。军属大院衆人谈起这桩婚事,无不感慨一句,好鞍配了头赖驴。陆文珺博览群书,可惜生在特殊的时代,有着令人诟病的家世背景。读书成了一种过错,就连上学都成了一种奢侈。差距犹如海水与火焰一般大的两个人结婚了,衆人都说,要不是陆文珺给沈劲生了一双儿子,他两早就离了。沈劲发现,自打妻子随军後,他才真正认识她沈团长媳妇爱干净,穷讲究。陆文珺卫生好,病人少,饮食净,少生病。沈团长媳妇掉书袋,有点文化就显摆。陆文珺不读书,不看报,一天到晚瞎胡闹。读书好,读书妙,读书使我挣钱票。渐渐的,沈劲醒过味了。那些说他媳妇不好的人,没一个比他媳妇过得好。媳妇爱干净,家里很干净,孩子少生病。媳妇爱读书,善学习,职位节节高升。从此媳妇指哪他打哪,媳妇是官他是兵。陆文珺心里有杆秤,包办婚姻归包办婚姻,男人还是不错的,要前途有前途,要文化有相貌,改造改造还是能用的。再说,孩子都生了两,还能离咋地?放个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求收藏文案如下红旗公社最近出了件大事。孟春桃失足掉进了河里,被捞上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嚷嚷着要跟娃娃亲对象江大川退婚。谁劝都不好使,问急了才知道,原来孟春桃嫌弃江大川是个乡下汉子,笨嘴拙舌,除了一把子力气,八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既不懂温柔体贴,又没文化,木头都比他有趣。只有孟春桃自己知道,这些都是对外的说辞,她重生归来,可不能再嫁给一个乡下人了,她要嫁知青,去城里,做大官太太,享数不清的荣华富贵!孟春桃不肯结婚,可江孟两家的婚约还在,没法子,孟老爷子只能把主意打到了另一个孙女孟秋梨身上。孟秋梨还有这种好事?堂姐不嫁,她嫁!笨嘴拙舌好啊,以後吵架就不怕吵不赢了。有一把子力气好啊,农活不愁没人帮忙干。没文化更好,老话说得好,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孟秋梨和江大川的婚约定下了,村里人都嚼舌根说,江大川要是娶了孟秋梨,那真是亏到姥姥家了。毕竟孟秋梨跟孟春桃这个公社出了名的美人相比,那就是朵没长开的小花苞。脾气作就算了,还爱看热闹,八卦得不行。江大川简直是娶了个祖宗回来,瞧着吧,迟早得离。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非但没离,还走出了山沟沟,住上了大别墅。没文化的江大川承包了公社的果园,领着一帮子社员开工厂,做各种水果加工品,生意遍布海内外,成了知名的商业大亨。爱看热闹的孟秋梨成了知名的新闻记者,一支笔不知道吓退多少无良商家。然而,孟春桃费尽心思嫁的知青却高考失败了,屡战屡败,再战再败,又战没得战了。孟春桃欲哭无泪不是,怎麽和说好的不一样啊!内容标签种田文美食甜文年代文陆文珺沈劲一句话简介包办婚姻有点强立意在最好的年代,白手起家,发家致富...

某咒术的幸运回战

某咒术的幸运回战

无才能的人,缺乏才能的人,在有才能的人身上吸血,这个世界就是这个样子的。五条凪斗如是说道,但是,总有一些家夥会直接无视掉他现在的姓氏,自顾自的叫他以前那个很难念的姓氏。日向创说狛枝。这是一个,有关于挚友的故事。正文完结,番外于2024年12月17日完结感谢大家一路陪伴w预警OOC,以及随时跑路不更的作者。(这就是个大饼)CP日狛,五夏(已确定)神日一人论缘更。然後,当你觉得有哪里不对或不爽请骂iivv或者放飞小高,我笔下的角色是无辜的(我也是无辜的)。大概率会和咒原剧情没半毛钱关系了。(指望狛枝好好走剧情还不如指望他哪天不追求希望了)比起这个,我倒是更想问狛枝那个谬论现在放在咒世界观里竟是正确的道理iivv有什麽头绪吗?独眼猫你是江之岛盾子吗内容标签咒回其它弹丸论破咒术回战...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