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株千年人参,廖家极为重视,一直被珍藏起来,至今没有用过!”
“这……,你怎么知道千年人参还在,没有用过?”
熊启问道。
“公子!”
马均说道:
“田伯光说的,那厮是个采花贼,前几日在街上看到一个长得水滴滴的大家闺秀,动了心后当晚就去踩盘,后来才发现是廖永枭的家!”
“因为廖永枭是我日月神教中人,田伯光就没敢下手,但却无意间听到廖永枭和他儿子谈起此事,这才得知!”
“田伯光?”
熊启这时候才注意到这个名字,想起原著中这厮的遭遇,不仅有些好笑。
采花贼被阉,这恐怕是对其最大的惩罚吧!
前世有不少网文觉得田伯光淫辱良家女子,罪大恶极,比直接杀人还要可恶,因此,几乎所有的网文里,田伯光的下场都是被主角一刀斩杀。
但熊启却觉得,原著中对田伯光的处理才是最好的,让一个见了漂亮女人就走不动路的淫贼被阉,从此再也无法‘采花’,这样的惩罚,称得上生不如死!
俗话说,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太监上青楼!
咳,不提这个!
“消息可靠吗?”
熊启问道。
“估计是真的!”
马均说道:
“田伯光这厮,虽然为人不怎么样,但一身轻功还是很高明的,不在当日的汤小汪之下,而且武功也胜过廖永枭,那天应该没有被发觉!”
“廖永枭和自己的儿子说话,无意之间吐露出来的消息,也不大可能是在作假!”
采花一道,不管是白道还是黑道,都是让人瞧不起的一个职业,所以马均说起田伯光也充满鄙夷。
但田伯光的刀法和轻功,确实称得上江湖一流,这却是做不得假的。
“嗯,这么说来,廖永枭家里真有千年人参了!”
熊启手捋下巴,暗自思考了起来。
既然确实有千年人参,那就一定要拿到手,只是必须要讲究一个方法,以大欺小,倚强凌弱是不行的,熊启还没到见到好处就不顾吃相的地步。
毕竟,人家廖永枭对日月神教可谓毕恭毕敬,每年孝敬不断,堪称劳模一般的存在。
别说人家是黑社会就该杀什么的,那是沙雕才这么看,白道杀人也不比黑道少到哪里去。
再说了,熊启自身也没这个立场,日月神教就是黑社会中的黑社会。
那种动辄站在道德制高点,指着别人说东说西的,都是沙雕。
没长大的沙雕!
想了半天,熊启也没想到什么好方法。
用柔和手段,花钱买?
人家掌控私盐贩卖,每年经手的银两好几百万,会在乎自己这点钱?
或者拿别的好处去换?
人家以富可敌国的身家,保存了几十年都没用,自己又有什么拿得出手的好处去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双男主主攻穿越架空异能身心双洁1v1陆道非得了一场大机缘,从末世穿到山清水秀的古代。他的梦想是做个有山有地有田的地主,逍遥快活一生。在这里,他遇到了一个奇怪的人。之所以说奇怪,是因为他只要遇到这个人,总是不受控制地想逗他。宋清漾就是那个总被他逗的人。从一开始的烦丶想打架,发展到後来的习惯,如胶似漆...
你转生了,转生成一只生活在黑暗大陆的嵌合蚁,你决定A什么?!主角竟是我自己!蚁王的位置,拿来吧你!B穿成什么动物就应该尽什么义务,我愿成为女王的兵誓死守护女王陛下!C什么?连人都做不成了?死了算了。D你有更好的想法。蚁王看出了你的不同,决心在你威胁到她地位之前把你杀死,你决定A区区蚁王,老子报警抓你!B呜呜呜呜妈妈妈妈饶了我吧,我是你最听话的崽C什么?蚁王要杀我?死了算了。D你有更好的想法...
陈砚礼舒既白(苏时也)冷情攻温柔受,伪年下。陈砚礼作为钢铁集团二公子,活得顺风顺水,父母爱着,哥哥宠着,白月光伴着。本想守着这一切度过余生,不料有天被白月光推下悬崖再次睁开眼,眼前的白月光成了眼中钉。苏时也一生孤苦无依,陈砚礼当年救他一命自此成了他的天上月。暗恋对方十余年,看着心上人平安顺遂活得快乐自在,他心满意足。只是还没机会当面说一句感谢,就不幸死于一场传染病。再次睁开眼,看着镜子里那张曾让他嫉妒到发狂的脸,他竟重生到了心上人的白月光身上。...
美攻强受,大叔受简单点,就是n年前侵犯小攻的大叔小受被反攻的故事。纯美强,不喜误入,谢谢,肉是有的。...
江寻冬意外捡到拍戏身受重伤的影帝白泱。不过是帮忙喂点水,陪着等会儿救护车,白泱却死活要报恩。作为白泱的忠实颜粉,江寻冬选择与白泱约会一次。不知道白泱是怎么理解的。约会后,江寻冬在床上躺了三天,事后愤怒脱粉,微博ID也已改成死了老公版。然而,半个月后,江寻冬的肚子开始不对劲,惊慌后,江寻冬接受怀孕的事实,并很快镇定,去父留子也很不错,白泱的脸那么好看,他的崽一定贼漂亮可爱!后来,崽生了,漂亮是漂亮,可爱也可爱,还会吐着口水泡泡叫叭叭。可是崽有一对尖尖耳朵,还有九条毛绒绒尾巴。他到底是睡了个啥,又生了个啥江寻冬带着崽,打算先溜出国避避风头,顺便读个研究生。人在机场,白泱突然从天而降,不仅抢走他的崽,还要往他手上戴戒指,把所有财产过户给他,非说这恩还要继续报,一定要和他结婚。江寻冬可是我真的不想英年早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