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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晚,芯姐痛哭一场后便走了,尽管萍姐再三留她下来吃顿饭,但她心情不佳,最后只匆匆道别。
她在这附近的酒店里开了间房,离开前跟杨梦一说明天再来找她。
饭桌上,杨梦一没什么胃口,夹菜次数寥寥可数,吃什么都味同嚼蜡。
“饭都凉了吧。”萍姐忽然的出声震回了她的魂。
杨梦一一顿,才迟滞地感受到手里饭碗已然凉透,她叹一口气,干脆放下了碗筷。
这回,不等萍姐开口关心,她自己就主动倾诉了一句。
“我们找了很久的那个朋友,莎莎,”她微微蹙眉,像是接下来要说的话语重达千斤一般,好一会儿后才接着说:“她……应该已经不在了。”
萍姐沉默半晌,“是金玉宫那个姑娘吗?”
杨梦一点头,犹豫着,还是说了些前因,“我们只知道她销声匿迹前,跟这边一个搞毒的夜总会走得近。”
“后来,就再找不到她了。”杨梦一说着,心间又漫上酸苦。
萍姐心下叹气,却也不知能说什么,最后只道“节哀。”
然而这句在悲痛时刻频繁被提起的安慰语,与其说是安慰伤心人,倒不如说是让旁观者局外人显得不那么尴尬。
而杨梦一听了也依旧神色恹恹,只是勉强一笑。
萍姐不太会说什么好听话,看着她难掩悲伤的样子,抿着唇,提起了往事。
“金玉宫的老板赵德坤,最早的时候是跟着我男人的一个小马仔。”她也放下筷子,倒像是准备认真说故事,“星天地也是他的,你知道的。”
“他跟我交情不错,到现在还会喊我一声嫂子。”萍姐面色自若,仿佛她口中说起的赵德坤,不是那个在祁平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人物。
“但他当年,差点就因为搞毒品把自己搞没了。”她撩起眼皮,望向杨梦一,“那时候没有现在这么多五花八门的东西,市面上流通的都是传统的吗啡、大力丸、白面之类的。”
“搞毒来钱快,但这玩意邪气得很,沾上没有好下场的。那时候道上的人手再脏,也晓得不要碰这些搞得别人家破人亡的作孽玩意儿。”
萍姐的声音跟着思绪飘远了,“他一进社会,就是跟着我男人的,他也是这条街上长大的,算我男人的半个弟弟。”
“他那时候犯浑,跟着别人拿了点货就在场里散,自以为隐蔽,但没多久就被当时的老大抓住了。”萍姐的声音冷下来,“老大要杀鸡儆猴,几乎要把他当场打死,是我男人用一节小指换回他一条命。”
“从那以后,他就再不敢碰这些了,也死心塌地跟着我们。直到我男人死了,他才自立门户。”
她说着,忍不住嗤笑,但听起来像感慨,“怎么现在日子好过起来了,大家反而失了智一样为了钱碰这些要命脏货,倒显得以前鱼龙混杂乌七八糟的年代像太平盛世了,至少大家还有底线可言。”
“毒品的利益太可观了,能把人变成野兽,无论是贩是吸。”
可萍姐的叙述还是温和版的,掩去了无数血雨腥风,以及她亲眼见过的一具具身子扭曲成常人不能达的怪异模样的死尸,还有手臂上挂着针的形状疯癫的女人。
其实萍姐的记忆基本可以完全复原莎莎的最末一段人生路,杨梦一没有亲眼见过吸毒者的惨状,因而只能想象。
然而这不可谓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对于芯姐和杨梦一来说,清晰地知道这一切,会比现在悲恸万倍。
她们只知道,犯瘾的人,是没有人性的。
而对于这点,莎莎是切身体会到了。
场子越做越低,最后只要来钱就做,甚至不给钱,只给她丧失神志时唯一渴求的一支针管,她也什么都能应下。
每每沦为欲望的奴隶,急需银钱时,她几乎是不可控地想起芯姐,想起她知道具体数额的那笔赔偿金。
而清醒过后,她只庆幸她们之间相隔千里。
这个距离让她没有在丧失理智时做出无可挽回的恶心事。
但她还是渐渐看不到明天了。
从前不过是前路迷茫,但模糊迷离的一片蒙雾里也依然有光,可现在通通都没了,无雾无墙无路无光。
莎莎不是不后悔,但她的的确确没有回头路了。
清醒的她,最庆幸的是,至少在世上唯二真心待她的人心里,她仍然是那个可爱的小妹妹。
这就够了。
第二天是清明节。
清明雨淅沥,将天地万物浇得水淋淋。
阴雨天,萍姐身上的关节总是不舒服,正好今天放杨梦一不用上班,她便难得躲懒猫在家中,留杨梦一一人看店,只是仍交代说有事就给她打电话。
杨梦一无有不应,叮嘱她好好休息。
她拿上钥匙,下楼开店,但天公不作美,今日又逢清明祭祖日,行人无几,更别提什么客人了。
可她还是遵循萍姐的习惯,将电视机打开,又在塑料茶壶里泡上一整壶花茶,搁在小茶几上。
做完这一切,她无事可做,只呆坐在收银台后神游太空。
可没一会儿,小徐忽然带着她的大箱子来了,见到店里坐着杨梦一,她短暂愣神后,又很快爽朗地跟她问好,嘴甜地喊她姐姐。
见着她,杨梦一这才反应过来今儿周三,是小徐每周来摆摊的日子。
这习惯持续到现在,也快十年了,有时叫萍姐都觉得意外,却也渐渐跟小徐变得亲近起来。
其实她早就独立了,在一个闹市的地下商场里有自己的档口,只是那门店租金高得吓人但面积小得可怜,挤进两个人就转不动身了,她只能将美家沙发摆在过道里,店里头塞满了工具。
跟萍姐说起这事时,她还一脸气呼呼,看得萍姐忍俊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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