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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胜抬头看她,笑道:“这有什么不行的?能和您这样的大美女吃饭,是我的荣幸,走吧?咱们出去找個饭店?”
黄清雅确实很漂亮。
特别是那如水蜜桃一般的身材,对他吸引力很大。
黄清雅微笑点头,“好呀!那我可就不客气了?”
曹胜:“走!”
于是,他俩结伴走出校门,走的时候,黄清雅带上了她的自行车,但没有骑,而是推着自行车和曹胜并肩步行。
这一幕,一路吸引了不少目光。
俊男靓女嘛!总是容易吸引目光的。
曹胜本来就帅,成名后有钱了,穿着也上了档次,所谓红气养人,在他身上也有体现。
再加上重生者的成熟气质,他平时一个人走在校园里,都会引人瞩目,何况今天他身旁还有一个水蜜桃一般的黄清雅?
黄清雅不仅身材好,颜值高,还戴着金丝眼镜,可谓是性感与书卷气并存,别说校园里的男生们喜欢看,女生也忍不住侧目。
走出校门,曹胜皱了皱眉。
因为他忽然想到校门附近没什么上档次的饭店,这附近的饭店、餐馆,主要是做学生生意的,最多的是大排档,档次最高的,应该是徽州人家,但徽州人家的档次也就那样,走的还是经济实惠的路线,餐桌上永远有油渍,包厢的隔音效果也很差,菜的味道虽然不错,但谈不上精致。
带黄清雅去那样的地方吃饭,他觉得不大适合。
而有点档次和名气的饭店,比如老街一楼、状元一家、天然居……又都离他们学校有些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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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姐,咱们打一辆车吧?你把自行车锁在路边就行了。”
略微沉吟后,曹胜和黄清雅提议。
黄清雅眨了眨眼,“打车?伱想请我去哪里吃呀?”
曹胜:“老街一楼怎么样?”
黄清雅点头,“那里是不错,不过,那里比较贵哦,你还是个学生,要不就在这附近随便找个小饭馆吧?别破费了!”
曹胜失笑,“没事!我虽然还是学生,但已经不是穷学生了,走吧!你把车锁在路边,我们打车过去。”
说着,他就要去路边拦车,黄清雅却叫住他,“哎!算了,别打车了!浪费那个钱干嘛?你会不会骑车?你要是会的话,你就骑我车载我过去咯!”
嗯?
曹胜讶然回头。
片刻后,他骑着黄清雅的自行车,黄清雅坐在后座上,一双白玉一般的藕臂搂着他的腰,前胸贴着他的后背,在晚霞中,渐行渐远。
曹胜觉得今晚这顿饭请得值了。
到了地方,下车的时候,黄清雅有点脸红,眼神都不好意思再和曹胜对视。
一直到酒菜都上了桌,他俩都喝了几杯酒下肚,她才恢复自然。
然后就聊起曹胜的作品。
黄清雅:“你那本《和空姐同居的日子》我早看完了,之前特意买了一本回来看,写得真感人,特别是冉静死的时候,我感觉我的心都碎了,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掉,你说你怎么这么狠心把冉静写死呢?难道就不能有个圆满的结局吗?”
曹胜轻笑,“这不能怪我,是你们这些文学青年喜欢这样的作品,我只是在迎合你们的喜好而已。”
黄清雅白他一眼,“你瞎说!谁跟你说我们文学青年喜欢这样的作品了?”
曹胜反问:“那你不喜欢这本书?”
黄清雅:“……”
一阵哑然后,她无奈点头,“好吧!我确实喜欢你这本书,现在想想,冉静要是不死,我看这本书的时候,肯定不会被感动到掉眼泪。”
随后,她又聊起曹胜的《我欲成仙》。
“对了,你那本《我欲成仙》我最近在榕树下,看到最新章节了,这本书太特别了,我都不敢相信这本书也是你写的,实在是和你的上本书区别太大了,你是怎么想到这个故事的呀?”
……
有菜有酒又有聊不完的共同话题,于是,他俩不知不觉中就喝完了一整瓶红酒。
喝的时候还好,等结账从店里出来,被外面的夜风一吹,黄清雅就摇摇晃晃,有点站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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