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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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蜜蜂骑士(第1页)

夏洛特庄园的晨色,那是典雅精致之美,兰德泽尔先生总是会指挥仆人们将每一根树枝,每一块草坪都整理出完美的姿态,一如克莉丝汀夫人,在任何一个细节上,都能展露出无可挑剔的优雅。

而尤金芬妮庄园,却又是另外一种不同的美态,她更像一个未经雕琢的质朴少女,葡萄架上挂着绯红的珍珠,滴滴凝结的露水在大片的叶子上流淌,马车要经过的溪流只有绕一个圈才能从木桥上过去,所以很多时候,前来尤金芬妮的马车都是在溪水中直接淌过去,湿漉漉的车轮又会沾上一层沙土,在小路上留下两道水迹斑斑的车痕。

最自然的乡村风情,在尤金芬妮庄园尽情彰显,陆斯恩骑着高大的伯德纹马,受邀拜访芬格尔斯小姐。

金币文书徽章,所代表的帝国经济领域权威家族,并没有显露出一丝奢侈的味道,在低调内敛中展现大贵族的深厚底蕴,这是西里尔区贵族的一向做法。

毗邻尤金芬妮庄园的是坎斯拉夫家族的庄园,这是一个在百年战争期间崛起的伯爵家族,历史并不算太悠久,但这个家族因为诞生了最多的枪与花骑士团骑士,也因为他们家族所坚持的骑士传统——勇武,得到了伦德老牌贵族的认同,他们移居西里尔区建立一个家族庄园,并没有受到太多排斥。

即便是自称“帝国最后一个骑士”的费迪南德,在见识到了坎斯拉夫家族的精锐骑士之后,也不得不重新解释自己名号的定义:当坎斯拉夫家族也不再诞生骑士时,费迪南德依然坚持骑士精神,在遥远的未来,人们撇弃骑士精神时,费迪南德,依然是帝国最后一个骑士。

在尤金芬妮庄园门口迎接陆斯恩的是莎芭斯蒂安修女,以及芬格尔斯小姐。

修女依然穿着黑色宽大的修女袍,将她妙曼的身材完全遮掩起来,长期覆盖面纱,很少在阳光下暴露的脸,有着耀眼的白,配合着代表圣洁意味的修女袍,给人的感觉是神圣而不可玷污。

似乎对所谓的神圣有着与生俱来的反感,当神圣变成一个女人的气质时,陆斯恩并未去追求亵渎神圣的快感,只是在马背上对莎芭斯蒂安修女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

莎芭斯蒂安觉得这个笑容有说不出的暧昧,有点让人心慌慌的感觉,又并不会觉得轻佻,天哪,如果他总是用这样的笑容面对他的女主人克莉丝汀夫人,很难想象这位效忠烈金雷诺特家的家族骑士,和他的女主人有着什么样不可告人的暧昧。

芬格尔斯奇怪地看到自己崇敬仰慕的莎芭斯蒂安修女居然在脸颊上晕出了一片绯红。

在她眼里,这位骑士的笑容虽然很让人心动,但怎么也不可能让自己的教义老师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吧。

今天的落李小姐,穿着雍容华贵的盛装,和她此时淡雅柔和的气质相得益彰的是,裙摆上大量的蔷薇印花,蓬袖上的蕾丝边拉着细绸带子,勾出几分飘逸的感觉,突出的裙摆上被束胸衣突然掐断,玲珑的小腰引人注意,在淡紫色小礼服的奢丽纤秀和华贵妩媚中,呈现出一种阴柔之韵。

撇开身份,以及特定家族的联姻需要,光是女性魅力对年轻贵族骑士的吸引力,陆斯恩觉得这位芬格尔斯要比罗秀更受欢迎。

不是谁都有勇气面对罗秀那冷漠不屑的眼神,她总是骄傲地微微抬头,看着远处的天空,仿佛俗世的人物根本无法进入她的视线,她只差没有让陆斯恩站在他身旁,手举一块警告牌:我不屑于让你知道我对你不屑,请不要试图靠近我。

芬格尔斯有两个小酒窝,笑起来格外甜美,当陆斯恩接触到她的眼神时,她的眉角都有着动人的妩媚,让人无法联想到她在拍卖场包厢里试图嘲讽罗秀时的那种尖刻脸色。

并不是说芬格尔斯需要讨好陆斯恩,她的笑容,正如绝大多数贵妇名媛所做的那样,显示她的迷人风采,让见识过的她魅力的骑士,拜服在她的裙下,亲吻她的指尖,越多的贵族骑士对她起追求,这会提高她在贵族小姐圈子里的名望和人气。

这些贵族小姐,除了聚在一起聊聊贵族圈里的是非,她们还能做什么呢?

或者会去看看歌剧,读读十四行诗什么的,但谁会真的有兴趣呢?

如果不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品味和拥有那份优雅的气质,谁愿意去接触那些枯燥无趣的东西。

她们最热衷的是参加一些小圈子的沙龙,一起聊聊最近伦德有哪位骑士风头最盛,哪个家族又传出女主人和骑士的绯闻,有哪个小姐最近获得了某个优雅绅士追求的珍贵礼物。

“夏尔骑士,你的伯德纹马,和你一样让人过目难忘。”芬格尔斯微提裙摆行礼,用眉角的余光轻触陆斯恩的眼神,淡雅的笑容很容易就化去了那份不熟悉的陌生感。

赞美一位骑士的马,总是能让那位骑士非常愉悦,骑士们往往把自己的坐骑看成自己最重要的伙伴,马儿获得的赞美和荣誉,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荣耀。

例如七百多年前的烈金雷诺特家祖先,阿尔多斯大公的伯德纹马,获得马勒迪兹陛下赐予的称号“忏悔者”,阿尔多斯大公就很骄傲地也在自己的称号前加上了“忏悔者”,如果有人能在谈起他的时候用“忏悔者阿尔多斯公爵”,他的心情一定会很不错。

“不管是莎芭斯蒂安修女,还是美丽的芬格尔斯小姐,在见到你们之后,我想就算是欣赏最繁盛的优银香花花圃,我都会失去欣赏的心情。”陆斯恩将缰绳交给玛吉斯家的管家雷蒙德,他本来还想叮嘱一下,但看了看老管家沉稳的步伐,没有再多说什么。

玛吉斯家的管家,如同兰德泽尔先生一样,不可能只是个简单的仆人。

莎芭斯蒂安修女轻笑一声,这次倒是没有露出惊人美艳的红晕,“骑士,这样的赞誉可不符合一位修女的身份,当我誓一生侍奉始祖时起,我已经撇弃了你所赞美的。”

“修女代表的神圣,固然能让邪恶者洗涤心灵,但依然无法让一个男人忽略你的美,神圣之美,宗教之美,优雅之美,沉默的花朵自然无法媲美。请原谅我语言的贫乏,我觉得你更像堕落人间的天使,因为天国已经无法承受你的完美。”陆斯恩能扮演好每一个角色,当他站在罗秀身后时,他是最体贴的仆人,当他使用骑士身份时,他将完美演绎骑士的浪漫多情。

芬格尔斯似乎委屈地弯起眉角,这个年纪的贵族少女都会掌握这个撒娇似的动作,只有还能让人感觉到纯真天性的她们,才会通过这个动作,让男人领略到她们被轻视的微微不忿,以及想获得重视的渴望。

这样的动作,最能激起男人的怜爱之心,仿佛眼前的少女无比重视他,他的赞美和殷勤的举动,都会让少女感觉到芳心绽放开来的愉悦。

陆斯恩自然地配合好芬格尔斯的演出,继续用他那从《雪莱浮诗集》情诗篇章中脱胎的句子赞美落李小姐,“如果说莎芭斯蒂安修女是披着黑纱的天使,让人惊叹天国的美好。那么芬格尔斯小姐,却让我深深感激尘世之美,始祖怜惜着我干枯的双眼,当我看到你的时候,清泉滋润了它,让它再次感觉到了世间的种种美好。犹如一个行走在黑暗之中的旅人,在感觉到第一抹阳光时,灿烂的朝霞,颜色分明的天空,镀上金边的远山,粼粼的玉带河水,还有那晨曦下的炊烟,这样的景致会让人觉得,前半生的黑暗,是为了在这一刻领悟到了人生美好的真谛。”

即使是芬格尔斯,也无法承受这种赞美,玛吉斯家的落李小姐,第一次面对骑士的赞美,有些扭捏的感觉了,只是在她还来不及调整自己情绪的时候,一个充满不屑味道的声音嘲讽:“你把黑熊在树洞里挖出来的蜂蜜都涂在嘴上了?尊敬的蜜蜂骑士,你是不是用满嘴的甜言蜜语换来了骑士头衔?”

蜜蜂骑士?这个称号倒是不错,陆斯恩觉得比“忏悔者阿尔多斯公爵”温柔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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