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梵兰保留了曾经许多养成于地球的,在当今社会显得有些异类的习惯。
其中一点就是饮食。
虫星的饮食文化总体而言和地球异曲同工,但食材种类更丰富多样,在便利、效率化的开发上也一骑绝尘,比方说各类预制菜、成品便当就是如今个虫家庭里最常备的食材。
而除了各类食物便当——受众群体为正常生活的大部分虫,虫族还流行一大食物体系,便是各类不同口味的营养剂和维生液,这就完全牺牲了进食的快乐感与时间,转而无限满足了效率和身体需要,受众群体自然就是莱斯特和艾利那类没什么口腹之欲的工作狂。
梵兰则对以上两种都不太感冒。
在他看来,做饭也可以算作生活的仪式感之一。
所以只要他自己在家的时候,比起叫一份精美的外送,或者拿出来就可以直接自热开吃的便当食盒,他还是更喜欢在冰箱里堆满如今被称为“初级农产品”、“初级红肉”之类的原生食材,然后亲自动手,搞一份合乎他口味的简餐。
“浪费时间的生活方式”——来自直雌癌艾利沃什的贴切评价。
这样的饮食习惯他尚还在契拉索家时就已经坚持保持了,契拉索家当然不缺厨师,在非家庭共同进餐的时候——这占绝大多数时候,正常来讲会有侍从到点前来布置餐室和送餐,但很快这项安排就被契拉索家的两只小虫各自取消了,莱斯特从十来岁之后就开始嫌弃吃饭麻烦耗时,而梵兰则是觉得没必要也不自在,当他在契拉索家待得熟悉自如之后,便选择在他的套房餐室里配备了厨具工具,告知家侍除了帮忙为冰箱补充食材之外,不需要做多余的工作。
从这时起,小雄虫就开始自己折腾食物。
莱斯特表示这是什么行为......不太懂,不理解,但你开心就好。
他发现梵兰做的饭菜往往比较......与众不同。味道么,以吃惯了大厨制品的莱斯特的口味来说也就那样,但绝不难吃,然而食材的组合却很奇怪,比如梵兰热衷于拿一片碳水类制品放上一片肉类,再放一片蔬菜或茄果,看心情挤上不同的酱汁,就组成了一份在莱斯特看来吃起来不太方便,味道也不相融合,但梵兰吃得非常满足的食物。
当然不是说碳水加蛋白质加维生素组合多么少见,毕竟不论人类还是虫族,维持身体所需的营养公式都是大差不差的,虫族的营养剂所提供的也正是这样的成分,但是换句话说,如果要如此严格地按照营养配比来进行食物摄入,那为什么不直接喝营养剂?
还有一些本身常见的菜式,比如面条,米饭,汤羹之类,梵兰的搭配方式也总是出虫意料,他喜欢往里面加入一些正常虫绝对想不到的食材,比如所谓的“奶油蘑菇意面”就是用角兽的乳汁和云菜的头部去搭配高筋面,“北非蛋”就是大杂烩一锅蛋制品和茄果和灯笼果,“糖醋里脊”则是加了甜味剂的裹上一层糖麦粉的炸红肉,奇奇怪怪,但入口味道意外不错。
莱斯特跟他待得多了,自然知道了大部分梵兰所爱做的食物的搭配方式,有时候梵兰犯懒,或者画画、看东西忘我,恰好莱斯特在的话,很有兄长精神的雌虫会选择按照他的做菜方式,回忆复刻步骤,完成化学实验般捣鼓一份纯属梵兰口味的饭菜进行投喂,以防娇贵的雄虫饿死在房间,然后再在梵兰吃东西的时候,相当敷衍地在一旁嗑一管基础味营养剂。
这对从小一起长大的养兄弟相反在方方面面,如此截然不同,如此风格迥异。
但莱斯特从来没有说过你的行为真是浪费时间又毫无意义——明明不如专业厨师做得好吃,亲自动手于他们这样身份的虫而言又纯属脑子有病。梵兰也没有表示过不懂美食快乐的虫实在无趣,他很少会要求莱斯特一定要坐下来花半小时和他一起用餐,虽然品味生活听起来确实显得更有趣味和品质,但谁又能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所偏好的生活方式就要比他者更高一等呢?
和饮食相搭配的,当然就是健身。
雄虫的健身行为在虫族显得更加令虫费解。虫族自然也有健身健体的说法,常见于非军雌或部队役的其他雌虫,他们不需要作战,但尚武的本能又未泯,或者单纯就是追求身体武力值的强大,于是喜欢保持、增强身体机能,日常便会选择健体,修习一门或多门格斗技术。
雄虫当然是没有这方面的需求的,就算有,也是去专业服务于雄虫的健身房,而绝不是梵兰那样……每天清晨爬起来,绑上发带,绕花园慢悠悠跑两圈。
要说强度么,跑那么慢,又没负重,感觉好像跟健体也没太大关系。
莱斯特:我看不懂。
尤其这还是在代步工具极其发达的当今社会,大家走路的机会急剧减少,除了本意是逛街、游玩,否则几乎很少有虫会把时间浪费在走路上,更别说如果是出于急切而需要跑的情况——呃,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使用交通工具呢?
所以,“跑步”这一行为,放在非军式训练的、生活化的社会之中,是完全令虫意想不到的。
然而哪怕后来搬去小别墅后,失去豪华大花园的梵兰还特意让莱斯特给他弄了台所谓的跑步机,摆在落地窗边。
莱斯特:……啊,你开心就好。
不过,以上两者和梵兰所喜欢的那些“运动项目”相比,则完全是小巫见大巫了。
梵兰对他的训练器材有兴趣,这莱斯特向来知道,虽然少见,但也可以勉强解释为小雄虫的好奇心。
梵兰提出要一台跑步机……也行,虽然奇怪,但无所谓。
但当梵兰脱离了幼崽期,年满十四岁搬出契拉索主家,并开始外出进行探索之后,他所表现出来的,对于一些自然项目的玩法,就实在让虫摸不着头脑,且显得相当出格、不合适了。
有一次他们准备去一个探测显示为冰雪气候的星球旅游,梵兰提出想要滑雪,莱斯特并没有表现出什么意外情绪,哪怕滑雪是一项较为刺激的、不适合让雄虫玩的娱乐项目,但反正有他在,梵兰爱玩什么就随便吧。
但决定好行程的前天早上,梵兰突然抱着他的电子画屏跑到莱斯特房间,提出能否帮他做一块滑板。
莱斯特也没问为什么不直接买,只说行,你想要什么样的。
梵兰递过去提前画好的造型示意图,以及列在一旁的文字需求说明。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将军和公主的短篇甜虐爱情故事。赵红缨出身武将世家,封号镇国将军,性格刚毅果决,沉稳冷静,对亲近之人却极具柔情。外貌高挑英气,肤色冷口,眉峰微挑,凤眸凌厉。武器为赤影长枪,枪身细长,枪尾刻有红缨二字。她自小习武,十六岁便随父出征,初战便以百人破千军。她的枪法迅捷如风,招式狠厉,擅长以寡敌衆。一生浴血沙场,却未尝败绩。她的铠甲常年染血,双于握着枪便如握位整个战局。她的军队将她视为信仰,而敌军则视她为地狱修罗。她杀伐果断,从不犹像,唯有一人,能让她的长枪微微顿住。贺云舒皇帝嫡长女,封号凤鸾公主,性格温雅端庄,却不失锋芒,精于算计,擅医术丶昼法丶羿棋丶权谋,内心柔软日深情。外貌肌肤似雪,眉目似画,温婉高贵,常着云纹长裙,发间点缀金风钗,气质清冷。对外端庄从容,让人捉摸不透,对敌人笑而不语,都能让人不寒而栗,对亲近之人温柔细腻,愿意为对方放下防备。武器为一柄折扇,扇骨以紫檀雕刻,扇面为赵红缨亲于绘制的山水画,扇中藏有暗刃,是赵红缨送她的防身武器。她曾以为自己此生不会为谁动情,然而当她亲手为那人系上披风,当她在夜阑时分为那人拭去伤痕,她才明白,原来她也会愿意为一人放下权谋,放下一切,只求与她共度馀生。她知晓那人一身成装,终将奔赴沙场,于是她只能在她的铠甲之下,偷偷绣下一句话「我爱你。」内容标签虐文因缘邂逅甜文正剧HE权谋其它百合古风甜虐HEGL...
郑平亚身为小说的主角,应该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美女看到都会倒贴,就算是强上的美女也会在事后爱上自己,复仇时正道中人也会倾力相助,敌人应该望风臣服… 这个,叫做主角威能,『鹰翔长空』的叶凌紫算有主角威能,郑平亚也…他也以为自己是主角,应该有主角威能,所以做任何事前都不加考虑,只要是我做的,全部都是对的!我看上的女人都该对自己倾心,我讨厌的家伙都会死的很惨,etc...
馀炜彤是新闻中心最出名的美女记者,倾慕者衆多,奈何她心里只有工作没有其他,就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或许会孤独终老,直到那个雨夜她遇到了一个男人。从此她的心里又多了一个人。时隔三年在异国街头再次见到那个熟悉的身影,馀炜彤确定,有的人无论消失多久,等他再次出现,依然能让她心生欢喜。...
人生无常,家里人为了我的学业,在外地这边的一处小区购置了一个房子,至少在我看来,这个小区没有什么独到之处,和很多其他的小区一样。门口摆着一尊西式的雕像。走进大门,先要经过最普通的楼梯房区域,然后是电梯房,最后紧隔着公园的边缘,就是别墅区。这里的别墅区和老家那边一样,都是两个房子挤在一块儿地里,虽然有两个独立的大门,但是内部并没有被隔绝开来,邻里之间可以随时造访彼此。正是暑假,蝉叫声在整个小区里回荡不绝,刚好正午,太阳就高挂在空中,阳光洒了一地。...
文案全文完结新文被我养大的小可怜成反派了求收藏~1薛均安一朝穿越,借尸还魂,成为朝廷命官武将之女。系统要她攻略那个温润如玉的当朝太子徐让欢。哦徐让欢啊,我知道,不就是那个手无寸铁的温柔美少年麽?这容易啊!分分钟拿下!岂料,穿越第一天,府里的丫鬟匆匆来报,说皇帝赐婚,竟指名要我,我大悲,这是什麽剧情走向?大婚当天,我在宫里四处乱窜,不愿给嫁给一个年过半百的皇帝,突然,一个少年拉住我的手腕,我回头,徐让欢顶着谪仙般的容貌,微笑着向我伸手,不想嫁给父皇的话,要不要跟我走呢?我感激的握住他的手,下一秒,被他丢入地牢。我?2後来我才知道,当朝太子徐让欢,阴戾厌世,杀人如麻。他生来只想毁天灭地,万事万物在他眼中不过区区蝼蚁,最终,他的存在让世界覆灭,其中也包括我。敌军锋利的长剑落下,血花四溅,染红了我的衣衫,我痛苦的闭上眼睛,倒在徐让欢怀里。他温柔的把我抱在怀里,削瘦的下巴摩挲着我的脸颊,血泪如珠,大颗大颗往下掉,薛均安!不许死!孤不准你死!我惊异,不可一世的徐让欢竟有这样落魄的一面。我擡手,想摸摸他的後脑勺,下一秒,系统滴的一声,恭喜宿主,攻略成功。那一年,新帝徐让欢黑化堕魔。系统重新找到我,一脸凝重,薛均安你的攻略恐怕还没完成。我又被丢了回去。城内,落魄的少年从背後抱住我,发了疯似的用力,皇後,孤的皇後,孤终于终于找到你了。2023118文案截图留存下本被我养大的小可怜成反派了文案如下1为了整蛊白莲花妹妹,徐明堂大半夜跑出家门,准备在深林里猎一只蛇。可惜,蛇没猎到,倒是遇见一个衣不蔽体的少年。少年容颜昳丽,秀美妖冶,此刻正藏在草丛里,用一双琥珀色的眼瞳怯生生望着她。你是何人?徐明堂举起箭,目光幽幽打量着少年身上的伤痕。少年缓慢的眨了下眼,歪头。徐明堂皱眉他好像不会说话,是个哑巴?出于好心,她将可怜的小哑巴带回去,藏在房间里养着。第一天带他吃饭,她就发现一个问题这个少年只吃老鼠丶蛇丶野兔丶小鸟而且都是生吃。就好像是被老鹰养大的一样。证实自己的猜想,徐明堂大发善心,教他写字丶说话丶四书五经,小可怜会说的第一句话是,谢谢小姐。徐明堂高兴坏了,完全没注意到小可怜看她的眼神越发漆深幽远起来。2後来,徐明堂要嫁人了,小可怜也就此消失了。重逢是在大婚当天,未婚夫君满府被屠,独独留下她。名满京城残忍邪佞的帝王一步步逼近。他手里提着一把锋利的长剑,血液如珠,滴在大滩血泊之中。少年踏血而来,弯腰,捏紧她的下巴,笑得异常诡异,小姐见我,不开心吗?怎的忽而就要哭了呢?粗糙的指腹很不熟练的抹去她眼角的泪,哭坏了,孤可是要心疼的。徐明堂这才知道,眼前这位年轻的帝王惦记她,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内容标签强强穿越时空甜文东方玄幻逆袭正剧薛均安徐让欢一句话简介我只想杀了他。立意积极面对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