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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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第1页)

一个人的生活,到底该怎么过?岑凯言发现自己似乎没有任何参考点。

仔细一想,在自己不算长也不算短的三十年人生里,几乎没有一个人生活过。大学四年跟葛子盈一起住,毕业的一年后便开始了与韦嘉恩同居的生活,一个人住的时间,就只有毕业后的第一年;那时韦嘉恩还住在大学宿舍里,每逢週末和连假都会到她家里过夜﹐平日晚上也会打电话──偶尔在电话里可以听到她室友那些让常被葛子盈说表情不够的岑凯言有些脸红,有点开心,却又略微不懂的调侃;其实也不是多大不了的事情,不过是被说了二人很恩爱罢了。

平日只有在韦嘉恩打工结束时能够见个10分鐘,顶多也就是陪她散步回宿舍时多见5分鐘,或者偶尔在回宿舍前,到旁边的锅贴店吃宵夜;假日时下午一起出去到处走走,晚上一起过夜,隔天有课的话就送她回宿舍;每天午休传一些关于彼此午餐吃了什么、早上的工作或课堂怎么样的讯息,晚上到家洗澡后打一通5到10分鐘的电话,睡前再传一条道晚安的讯息──这样算是很恩爱吗?在韦嘉恩之前没跟任何人交往过,事前也没想像过自己与人交往,甚至连恋爱题材的电影或小说都没看过几部,对于交往中的情侣都怎么相处的,岑凯言可谓一张白纸。不过,假如以葛子盈与汪善悠,又或是以前的每一位女友的相处作比较,岑凯言觉得自己与韦嘉恩并没有到「很恩爱」的程度。

可是,能够被这样认为,感觉还不坏。

纵然不在彼此身边,生活里依然处处有着对方的影子,这样的时光,让有一年时间一个人住的岑凯言,实际上没半点一个人生活的感觉。

插进钥匙,往逆时鐘方向拧动却发现转不动。岑凯言楞了一下,摇摇头,改以顺时针方向旋转一圈半。门锁应声打开。打开门后的空间一片昏暗,藉着从窗口透入室内不多的路灯光线,屋里物件轮廓仅依稀可见。按下门边的电灯开关,老旧灯泡闪烁两下才顺利亮起,亮度稍嫌不够的暖黄光线流泻而下,岑凯言这才想到今天又忘了买灯泡回来换。

懒得再出门一趟,她轻叹一声,进屋后便关上了门。

鞋子脱在玄关,晚餐的麵线和手机放到餐桌书桌两用的米白色桌子上,背包则摆到墙边的地板上。拿着杯子到洗手台,旋开水龙头稍作冲洗,关上水后到旁边拿起水壶,才想起昨天晚上忘记煮水,今天早上时间又不够,这时壶里已经空空如也。她洩气地放下水杯,打开壶盖,加水后接上快煮壶的电源,按下开关煮水。

开始一个人生活后,岑凯言深刻体认到以前韦嘉恩真的把家里顾得很好。买灯泡、换灯泡、煮水这点小事,要做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大学跟葛子盈一起住时也确实有在做,然而到了跟韦嘉恩一起住的时候,因为对方说了都交给她就好,自己也就随她去,即便后来觉得她负担太重,说着想要替她分担,但最终也不过是嘴上说说而已;只因对方说了一句「没关係」就当真、说了一句「你只要专心写作就好」便坦然接受。

虽然早有所觉,但不只钱的事情,在生活上,自己其实也是过分依赖她。每一件都只是些琐碎小事,但饶是再小的事,堆积起来也会变成负担。假如自己早点注意到,假若当时态度强硬一些,而不是顺从地接受她的体贴,说不定也不至于走到这一步。至少……不至于觉得自己只是她的负累。

到了再在一起的时候……如果可以重新在一起,到时候就跟她说家务要一人做一半吧。快煮壶传出水沸腾的咕嚕声,拔掉电源的同时,岑凯言暗自许下诺言。

要与对方约定的事很多。开支要摊分、家务要分工、每週要分享一件工作上的抱怨,就算是再小的事情也没关係──时隔多年重返职场,岑凯言才终于切身体会到即便是再与世无争的人,也总有好事之徒会将矛头指向你;而假如连自己这般不起眼的人也可能成为某人的攻击对象,天知道乍看职途顺遂的韦嘉恩瞒着自己背地里承受了多少流言蜚语──;岑凯言一个个记在心里,等待着那天来临的时候,可向韦嘉恩诉说自己为了这段关係考虑过的种种。

这次……一定不会像那些被拜託去买的食材或沐浴乳或洗衣精那样转头便忘。

洗澡后,岑凯言坐到桌前,打开了电脑。

一起生活的时间太长,而每当韦嘉恩在身边的时候,岑凯言总觉时间过得太快,以致于她几乎忘了假如以一般工时来算,每天下班马上回家的话,到睡前为止其实有将近六个小时的空馀时间,而假日扣除八小时的睡眠,则有十六个小时。

六小时。十六小时。一週就是六十二小时。这段时间──大学时甚至比这更多──,认识韦嘉恩前的自己都是怎样度过的?

写作。想来想去还是只有写作。

当年因工作太累而写不出来的经歷仍让她心有馀悸,而且既然已经决定不再投稿,她也想不出继续写下去的理由。

无事可做,一静下来,岑凯言总会想起韦嘉恩。想她最近胃口有没有变好一点、想她晚上有没有睡好、想她会不会还是天未亮便醒来、想她前一天不知又加班到几点、想她一个人走在夜归路上会不会遇到危险;想她的笑靨、想她的温柔、想她的体贴、想她笨得总是只想着他人,忘记考虑自己;想她靠在身上时的体温、想她柔软的手心、想她和着洗发乳香气和薄荷味的吻、想她流露爱意的眼神、想她做的饭菜、想她那些提醒自己记得吃饭记得起身伸展的讯息和电话。

一开始是在意,在一起之后是习惯,而分开后,才意识到原来自己对她的爱,与原先所以为的并不一样。

不是需要她,也不是不能没有她,而是有她在身边会更好,但没有的话……她还是会一直住在自己心里。

想对她说的话很多,无法传达的话更多。好的、坏的;思念、寂寞。无处可倾诉的想法和心情,几经兜转,还是回归到原点。

回想最初,,就是因为寂寞的心情无处投放。个性安静,又总是面无表情的她,从小就被视为奇怪的小孩,对着迷的事情会深深着迷,对不感兴趣的事情则一脸冷淡。

起初主动搭话的同班同学,每次都是不到几天便会落下她,因为觉得跟他们一起玩的她看起来一点也不开心,连带让他们的心情也受到影响;老师会说她不合群,父母也总说看不懂她到底在想什么。她当然也会感到寂寞,可是年幼又笨拙的她并不知道该怎去表达自己的心情。

自己的心情不好理解也不好表达,但换成是别人的心情,让自己变成旁观者,一切就忽然变得好懂多了。

共情、感性,这些词语当时的她一个也没听说过,只知道只要将自己的事当成别人的故事,把自己想的事情透过别人的口说出来,那些本来不知该怎样用言语去表达的东西,便会自然而然地流泻出来。

其实不是文字也没关係。只是因为这是最容易入门的媒介,而她刚好也蛮喜欢看书。至于成为小说家、出版小说这件事……说来其实是因为葛子盈才想到的。

国中时期的她没考虑太多,只想着要将更多心情化为文字,希望这些文字能够成为自己的心灵寄託,或者……也成为那些同样寂寞的人的寄託。然而,后者该怎样去达成呢?因为看见她在写作的葛子盈问了「你想成为小说家吗?」这样的问题,所以她才想到这样或许也不坏,继而将之视作梦想;而后来这也的确变成了她自己想要达成的梦想。

不过,所谓梦想,本来就不是轻易能够达成的东西,也没有非达成不可的理由。放弃虽然有些令人惋惜,有机会的话也依然会想要达成,不过就算只是像最初那样随意写写,即便只能接触到很有限的人,其实也不坏。

就只是……有些遗憾而已。

与没法让韦嘉恩幸福的遗憾相比,这样的遗憾倒不算什么。

明明是抱着这样的心情去放弃,但到头来,因为无处宣洩的遗憾太多,回过神来,手已经在键盘上敲打。

其实……说不定也没什么好怕的,也并非必须要找出一个理由。

非要说的话,就只是因为有太多话想说而已。

好的、坏的;思念、寂寞。

原来,只要不执着于「要写出一个好故事」这件事情,单纯随心而发,将心底的心情一一化为文字,就像最初那时候所做的一样,就不存在「写不出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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