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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7章 南梁竟陵壮公曹景宗 那个在华光殿抢韵猛男的自我修养(第2页)

等到韦睿的部队赶到,曹景宗才像是吃了定心丸。韦睿来的时候走的是阴陵小道,沿途都是山涧溪谷,他命令部下飞桥架路,昼夜兼程,硬是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了钟离前线。据说曹景宗见到韦睿的时候,一改往日的狂傲,亲自出营迎接,恭恭敬敬——这大概是他这辈子为数不多的“规矩”时刻。

两人合兵一处,进屯邵阳洲,在距离魏军城堡仅百余步的地方扎下营寨。这是一个极其大胆的举动,等于把刀尖直接抵在了对手的喉咙上。韦睿的部队连夜筑城,天还没亮,营垒就已经立起来了。北魏主帅元英远远望见,惊得半晌说不出话,最后用手杖敲着地面叹道“是何神也!”

接下来,曹景宗打出了他在这场战役中最高光的时刻。魏军猛将杨大眼,在淮水北岸筑城,保障粮道畅通,并经常派人出来劫掠梁军放牧割草的人。这杨大眼是什么人?《魏书》说他“少有胆气,跳走如飞”,据说能用绳子绑着三丈长的布条跑,布条竟能直直地飘起来——这奔跑度堪比短跑健将。更夸张的是,他打仗时“冲突坚阵,人马辟易”,如同人形坦克。

面对这样一个猛人,曹景宗不闪不避,反而正面硬刚。他亲自招募了一千多名敢死之士,坐着小船,径直渡河到杨大眼城南数里的地方,开始大摇大摆地筑垒。这简直是骑在对方脖子上拉屎!

杨大眼哪受过这种气?立刻率精锐骑兵来攻。曹景宗身先士卒,亲自参与筑城——你想象一下,一个方面军统帅,撸着袖子跟士兵一起搬土垒石,这画面在讲究身份的南朝将领中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当杨大眼的骑兵冲到阵前时,曹景宗一声令下,敢死队如猛虎下山,硬生生把北魏最精锐的骑兵打了回去。

这座在敌人眼皮底下建成的营垒,后来被命名为“赵草城”。《资治通鉴》记载了这个名字——为什么叫“赵草城”?因为筑城时多用草苫和泥土,就地取材,快成型。此城一立,梁军的后勤线彻底稳固,放牧割草的人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了。这一手反客为主,彰显了曹景宗人一等的胆魄和决断力。后来的军事评论家常把这一手与汉代名将霍去病的“封狼居胥”相提并论——都是在敌人的地盘上钉下一颗钉子,然后告诉你我就在这儿,你能把我怎样?

决战的时机终于到来。天监六年(5o7年)三月,淮水暴涨。这恰好印证了萧衍此前的判断——不急于进攻,等天时地利人和。萧衍早已准备好的、与魏军浮桥同高的火攻大船,此时派上了用场。《梁书》记载,这些大船“高与桥等”,装满了干柴和引火之物,趁着水势和风势,如离弦之箭般撞向魏军横跨淮水的浮桥。

关于二桥的分工,《梁书·曹景宗传》记载“景宗与睿各攻一桥。”虽然具体谁攻南桥谁攻北桥,史书记载略有出入,但可以确定的是,两人分工协作,同时起了总攻。刹那间,火船撞上浮桥,风助火势,烈焰冲天。梁军水陆并进,杀声震天。曹景宗率军冲击北面的浮桥,韦睿在南面呼应,两路夹击,将北魏数十万大军切割在淮水两岸,尾不能相顾。

北魏大军的心理防线崩溃了。他们前面是固若金汤的钟离城,背后是滔天洪水与熊熊大火,两座浮桥一断,数十万大军被分割包围,陷入了绝境。杨大眼烧毁西岸营地,狼狈逃窜。主帅元英弃城而走,其部下争相跳水逃命,被淹死、踩死的不计其数。《梁书》用了一句话来形容当时的惨烈“魏军趋水死者十余万,淮水为之不流。”——淮河里填满了尸体,河水都被堵住了,这画面光是想象就让人脊背凉。

梁军乘胜追击,“生擒五万余人”,缴获的军资器械、牛马驴骡“不可胜计”。昌义之也从钟离城里杀出来,追击元英一直追到洛口。这位守了几个月孤城的硬汉,见到援军得胜的那一刻,据说悲喜交加,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是一个劲儿地念叨“更生,更生!”——我又活过来了。

钟离之战,是南朝对北朝前所未有的一场歼灭性大胜。这场胜利,不是一个人的独角戏。昌义之以三千人死守钟离是前提,韦睿的运筹帷幄、构筑工事、夜筑营垒是保障,而曹景宗的勇猛突击、正面硬撼、渡河筑赵草城,则是粉碎敌军意志的那一记重锤。他们就像一把利剑的双刃韦睿是沉稳的剑柄,掌控着方向和节奏;曹景宗是锐利的剑锋,直刺敌人要害。缺了谁,都无法完成这石破天惊的一击。

曹景宗在这其中,绝非某些后世叙事中的“配角”,而是当之无愧的方面军统帅,承担了最危险、最能提振士气的攻坚任务。要知道,在整个战役中,名义上“受景宗节度”的韦睿所部,承担了更多的工程作业和侧翼协调;而曹景宗本部则始终是正面主攻的那条线,顶住了杨大眼这样万人敌级别猛将的反复冲击。这分工,恰好把这二人的长处挥到了极致。

第五幕华光殿上,一诗封神

钟离大捷的消息传回建康,整个京城都沸腾了。从萧衍以下,满朝文武弹冠相庆。梁武帝萧衍在华光殿大摆庆功宴,丝竹齐鸣,觥筹交错,一派太平盛世的和谐景象。

按照当时上流社会的规矩,这种场合少不了要“连句赋诗”——在座诸位每人分一个字做韵脚,当场赋诗一,写得好的赢得满堂彩,写得差的沦为笑柄。负责分韵的是当时的文坛领袖沈约。这位沈约是什么人?他官至尚书令,是“永明体”诗歌的开创者之一,与谢朓、王融并称“竟陵八友”,是名副其实的文坛盟主。而且他还精通音律,创“四声八病”之说,相当于中国最早的音韵学大师之一。让他来分韵,权威性毋庸置疑。

大概是沈约觉得曹景宗一个武夫,肚子里能有几滴墨水?参与这种高级文化娱乐活动纯属浪费时间,于是很自然地,在分韵的时候把他跳过去了。在沈约看来,这也许是出于好意——与其让曹将军当着百官的面出丑,不如让他安安稳稳喝酒吃肉。

可曹景宗不干了。他喝得有点上头,借着酒劲,当场“意色不平”——这四个字出自《南史》,画面感极强脸色通红,眉头紧皱,满脸写着“凭什么没有我”六个大字,非要赋诗一。萧衍对他太了解了,知道这家伙的驴脾气又上来了,赶紧打圆场说“卿技能甚多,人才英拔,何必止在一诗?”这话翻译过来就是老曹啊,你本事大得很,会打仗、会骑马、会射箭,干嘛非要在写诗这件小事上较劲呢?给你个台阶,赶紧下来吧。

可曹景宗已经醉了,哪管什么台阶不台阶,“求作不已”——这四个字也很传神,意思是死缠烂打、软磨硬泡,不达目的不罢休。萧衍无奈,只能让沈约把剩下的韵脚分给他。此时,容易写的平声韵脚早就被文臣们瓜分完了,沈约大概也想看他出丑,便把最后剩下的两个仄声韵脚给了他。这两个字是什么?是“竞”和“病”。

在座的所有文臣心里大概都“咯噔”了一下。“竞”是去声,“病”也是去声,都是第四声,极其难押。更要命的是,这两个字的意思都很窄。“竞”无非是竞赛、竞争,“病”无非是疾病、弊病。你能用这两个字写出什么好诗来?在座那些饱读诗书的才子们,扪心自问一下,换自己上,估计也得憋出一头汗。

所有人都停下酒杯,带着或戏谑、或好奇、或不屑的眼神,看着这个被酒劲冲昏头脑的鲁莽将军。大殿里一时安静下来,只等着看他如何出丑。

只见曹景宗提起笔,几乎不假思索,挥手而就。四句诗一气呵成,墨迹未干便掷笔大笑。这就是那流传千古的《光华殿侍宴赋竞病韵》

去时儿女悲,归来笳鼓竞。

借问行路人,何如霍去病?

一瞬间,整个华光殿鸦雀无声。让我们来认真品一品这诗。它没有任何生僻的典故,没有堆砌华丽的辞藻,用最直白、最质朴的语言,描绘了一个画面出征时,家中儿女悲伤哭泣;凯旋时,鼓乐齐鸣,竞相欢庆。两句诗,一悲一喜,一抑一扬,从儿女情长猛然翻转到英雄气壮,这种大开大合的手笔,正是他征战生涯的真实写照。他没有沉溺于离别的伤感,而是用一种近乎豪横的方式告诉你离别时流的泪,回来时都要用胜利的鼓声还回来。然后,是最后那句石破天惊的一问借问路边看热闹的人啊,我这番功业,比起当年的霍去病来怎么样?

这是何等的气魄!何等的自信!霍去病是什么人?那是西汉最耀眼的天才将领,十七岁封冠军侯,十九岁打通河西走廊,封狼居胥、饮马瀚海,留下了“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千古名句,二十四岁病逝,却已经被后世奉为战神。曹景宗在满朝文武面前,在文坛盟主沈约面前,在皇帝萧衍面前,大剌剌地自比霍去病,而且是用一种理直气壮、毫不心虚的口吻。

更绝的是,他用的还是“竞”和“病”这两个被沈约认为极难驾驭的韵脚。结果他用得浑然天成——“笳鼓竞”写尽了凯旋的盛大排场,“霍去病”更是神来之笔,把一个历史人物的名字巧妙地嵌进去,不但押了韵,还造成了强烈的对比冲击。霍去病二十四岁就病死,而曹景宗用这个“病”字反问我能不能比肩他?他的人生如此耀眼又如此短暂,而我的功业,是否也能像他一样,刻进史书的丰碑?

这不是在写诗,这是在用诗下战书。向霍去病下战书,向在座的文人下战书,也向历史下战书。那些饱读诗书的文臣们集体傻眼。他们构思半天,可能还在“竟陵”“风景”“感病”之类字眼上打转,而曹景宗却用一种他们想都不敢想的雄浑笔力,把武将的豪情壮志抒写得淋漓尽致。沈约估计脸都绿了——他本想用两个最难押的韵脚让这个武夫出丑,结果反手就被教做人。

萧衍也大为叹赏,“诏令付国史”——这四个字很重,意思是皇帝亲自下令,把这诗和这件事写进本朝的官方史书。曹景宗这一下,不但抢了韵,还直接抢进了国史。

这诗,也成了曹景宗一生最传神的注脚。他不是不会写,他只是不想像你们那样写。你们写的那些“风花雪月”“清谈玄理”,他可能压根看不上。他写诗,写的就是刀头舔血的生涯,写的就是马革裹尸的豪情。当舞台不给他的时候,他会自己抢过来,然后,惊艳所有人。

不过,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背景值得交代。曹景宗之所以对“儿女悲”感触如此之深,是因为他的家庭生活也确实不容易。他的儿子后来因为犯法被他亲手杀了——这件事《南史》有记载,只说“子坐罪,景宗杀之”,细节不详,但足以说明这个人的治家风格和治军如出一辙霹雳手段,绝不容情。这样一个连亲生儿子都能下手的父亲,大概对“儿女悲”这三个字的重量,有着常人难以理解的切肤之痛。

第六幕余音——一个不完美的英雄

钟离战后,曹景宗的声望达到了顶峰。他的爵位从侯进为公,拜侍中、领军将军,成了梁朝军事系统里的顶梁柱。侍中一职在南北朝时期是极为尊崇的加官,相当于进入了最高决策层;领军将军则掌握禁军,拱卫京师——萧衍把这两个位置给他,足见对他的信任。

然而,性格决定命运,这话用在曹景宗身上再贴切不过。他依旧好酒贪杯,生活奢靡,部曲横行。那些史书上关于他的“黑料”也从未断绝。萧衍对他的态度,既倚重又无奈——用他的时候是国之重器,不用的时候就是个定时炸弹。他始终没能、或许也不想,把自己改造成一个符合士族标准的、温驯的台阁大臣。说句公道话,他那暴烈张扬的性格,也根本装不进那个精致的官僚体系里。

天监七年(5o8年),曹景宗被任命为江州刺史。江州(治所在今江西九江)在当时是连接长江中下游的战略要冲,让他出镇此地,说明萧衍仍然把他当作镇守一方的王牌。可就在赴任的路上,他因病去世,年仅五十二岁。五十二岁,放在今天也许不算高寿,但在那个平均寿命不过四十出头的动荡年代,也算活得够本了。更何况,他这一生,把别人几辈子都经历不完的精彩,浓缩在了这五十二个春秋里。

梁武帝萧衍闻讯,下诏追赠他为征北将军、雍州刺史、开府仪同三司,并赐谥号。这个谥号,取得极其精妙,妙到毫巅,堪称史官的神来之笔。这个谥号是“壮”。

第七幕历史评价

《梁书》与《南史》对曹景宗的评价,恰似一枚铜钱的两面,一面刻着赫赫战功,一面铸着斑斑劣迹。

史书中最精妙的评价,莫过于那个谥号——“壮”。按《逸周书·谥法解》“兵甲亟作曰壮”“死于原野曰壮”“武而不遂曰壮”。三重含义,层层嵌套。说他“兵甲亟作”,是从雍州起兵到钟离大捷,打满全场硬仗;说他“武而不遂”,则是勇猛有余而谋略不足,能决胜千里却不能约束部伍、管住欲望。一个“壮”字,既是对其战功的最高褒奖,也藏着梁武帝萧衍那句耐人寻味的叹息“若孤军独往,必见狼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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