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行,”明昭抓住裴知慕的手,摇头道,“就得…就得用凉水…越凉越好,这样…才能化解药性。”
“可是水这太冷了,”裴知慕心疼不已,“你这样一直泡着,就算解除了药性,身体也弄坏了。”
明昭见她眼中的担心,扯了扯嘴角,安慰道:“没…没事的,我…我是武将…武将之子,身体…身体强壮,受得住,能抗,别担心。”
“武将都有自己薄弱之处,”裴知慕眼角泛红,“更何况你是个女子,浸泡在这么冷的水里怎么能行?”
女子身体不同于男子强壮,若是受凉太久,必定损伤根本和精气。
“你这女人,实在吵得很,”明昭知道裴知慕对她的关切,但眼下她只能这样解毒,便故作生气,“滚出去,别来烦我。”
裴知慕撇嘴:“我不。”
明昭见裴知慕违抗,呵斥道:“本郡主命令你出去!”
“恕难从命,”裴知慕不会把明昭单独留下,“我要陪着你。”
明昭神色微动:“你陪我作甚?”
“我不想让你在这么痛苦难受的处境下还要自己一个人强撑着,”裴知慕看着她,“有我在,你什么苦痛都不要忍,尽情冲我发泄,不要自己憋着。”
明昭眼眶有些酸涩,指尖蜷了蜷:“那我要是因为难受把你杀了,你岂不是亏了?”
“你若能舒服些,”裴知慕浅浅一笑,“一条贱命,送给郡主。”
明昭心头狂跳,抬手刮了一下她的下巴:“傻得很!”
裴知慕被她冰凉的手冻得一颤,她起身,脱掉衣服。
明昭见状,惊慌道:“你…你干嘛?”
裴知慕只穿心衣,在明昭震惊的神色下,跨入浴桶:“既然加不了热水,那我进来给你暖暖。”
明昭:“……”
裴知慕看着被她吓呆滞的明昭,神色害羞,脸色浮现一层淡淡的粉色。
她试探的伸出手,声音不知是被冰冻的还是激动的,颤抖着说:“郡主,得罪了。”
明昭还没反应过来裴知慕要做什么,就看见她从另一端过来,将她紧紧抱在怀里。
裴知慕揉搓着明昭的后背,试图给她取暖:“郡主,这样是不是能好一点?还冷不冷?”
明昭顿觉心里某处似乎被触动了一下:“……”
她眨了眨眼,额头抵在裴知慕肩窝,轻声喟叹道:“你不冷啊?”
“不冷,”裴知慕将明昭抱紧,柔声道,“郡主觉得暖,我也会觉得暖。”
明昭闭了闭眼,眼角滑落一滴泪珠,淹没在泛起波澜的清水之中。
她怕疼,怕苦,怕冷,怕孤单……
她害怕太多东西,却都在前世死亡的那一夜聚齐。
一剑穿心的痛。
鲜血涌出的苦。
雨夜冷冽的寒。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沈江霖一朝穿越,成了荣安侯府的小小庶子。纵然只是庶子,但是生在豪门仕宦之家,家中嫡母父亲只偏爱嫡子兄长,对他这个庶子向来没有什么太大期待,沈江霖本就是有些懒散的性子,偏安一隅倒也乐得轻松。庶子么,只要不争,只要无为,不与嫡兄作对,就能过好日子。本就爱养花侍草观鸟下棋的沈江霖觉得他寻找到人生的真谛了。只是当沈江霖得知自己的嫡长兄沈江云定亲的那位未来嫂嫂,名字叫赵安宁时,沈江霖风中凌乱了这不就是自己被小表妹推送的那本,重生之我的夫君是状元郎书里的人物吗?可惜自家大哥不是男主,而是炮灰男配,上辈子娶了女主又待女主不好,女主重生回来嫁状元郎,成诰命夫人,斗倒原夫家,人生得意快哉。他们沈家,就是女主的原夫家还记得原书描写,沈家门庭一夜败落,全家流放三千里,沈江云在流徙途中染上风寒,不治身亡!而自己,这个炮灰中的路人甲,连被提起的资格都没有,反正就混在沈家的流放队伍里,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靠已经十五了还只是童生的沈江云和同样十五岁就成了一地解元的男主斗?沈江霖的头突然有些痛了。躺平是躺不平了,要不自己还是捡起书本,继续考吧!科举之路漫漫,为了防止女主成事自己命丧黄泉,首先这状元郎可不能再让男主当了。只单若如此,待到功成名就之后,自己又如何全身而退,继续闲散人生呢?沈江霖将目光亲切地放到了周围人身上嗯,一事无成的爹,外强中干的娘,花天酒地的哥,还有乌合之众一般的沈家宗族子弟,有一个算一个,都给他支棱起来!沈家众人我说我是被迫走上人生巅峰的,你们敢信?①不黑原文男女主②男主一拖N,带着一个大家族向上狂奔(是家族,非个人)③女主古代土著,与男主从小定亲,先婚后爱,1V1④古代豪门日常流,微群像⑤架空朝代,仿明制,考据勿究另外请大家理性看文,不喜点叉,可以讨论情节,但是不要上升人身攻击,不要都没看文就帮作者臆想文中人物结局,谢谢。...
换攻,同性结婚合法前夫攻□□挖墙脚攻霍云筝受姜季成姜季成与□□恋爱10年,结婚5年,第6年,口口声声说永远的□□出轨了。两人婚姻摇摇欲坠之际,霍云筝牵着5岁的儿子,对姜季成说你老公配不上你。内容标签甜文爽文...
第四届咪咕杯铜奖作品!「什麽?一觉醒来,竟然跑到北宋种地来了!」陈初六气得拿脑袋顶墙,又赶紧收住了,家里仅剩下的这四面土墙,要是撞坏就真完了。面对家徒四壁的窘况丶族长摊派苦役的刁难丶县里公子哥的狗眼看人低,陈初六凭藉聪明的现代头脑,翻身把歌唱,脱贫致富,最终走上仕途,为百姓谋福,为大宋谋强,穷小子也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哎呀?陛下言重了,臣真的不是什麽都会!」...
温如初刚接手家族的典当行,就发生了意外!典当途中有人入室抢劫,价值连城的青海瓷瓶落地,碎得四分五裂。她还没来得及心疼,就眼前一黑,穿越了。一睁眼,竟然到了八零年代,被帅气的警察捡了回来。警察同志长相俊美,姿态懒散,像是对什麽都不上心,用温如初的话来说就是,实在不像个警察。巧合的是,这位警察还是她警草父亲年轻时的同事!只可惜父亲早逝,她从未见过父亲在排尽万难,见到父亲後,她决心要规避父亲的死亡。于是,她和裴瑾一同办案,势必要追回被盗文物。可她才刚触碰到文物,就又一次穿回了现代!原来她穿梭现代和八零的原因,在于那些被盗的文物!她凭借这些文物,来回穿梭。当最後一件文物被找到以後,裴瑾一反常态,用尽力气抱住她,将头埋在她肩膀,声音沉闷能不能不走?可换来的只有温如初温柔浅笑的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