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5060(第4页)

“你报啊,你一旦上报,他们就会来查你在哪里遇到的我,仔细一查,发现你这条原本应该生活在洞庭湖的鲶鱼竟跑到了长沙湘江,你觉得他们会给你搞那一套将功补过的假把式吗?你骗了我的东西我不都没杀你,可你骗了昆仑,那就是死罪,你自己掂量。”

金瑶说完,又狠狠地踹了他一脚,不像是解气,倒像是要把他往水边踹,继而她朝着宋戈点头,示意该回去了。

金瑶自构树上取下已经擦得水光圆亮的玄珠,才走两步,金瑶又想到些什么,又转头走到这怪物身边,看着他努力朝着水边爬的样子,金瑶忽而轻声对他说:“如果你求我的话,我可以帮你回水里,代价很简单,我只要你背上的那三片鳞片,就像是一百多年前,你我约定好的一样。”

这怪物还挺倔强:“记得之前,娘娘是为了胡春蔓膝下收养的那个小姑娘要鳞片,您说她是火系的神兽,不善凫水,可偏偏总是被长白山那鳌老太婆逼着学闭气,娘娘瞧着她心疼,愿意出两颗玄珠的高价来买我的三片鳞片,可如今那小姑娘过得挺好,鳌老太婆死都死了快一百年了吧,娘娘这又是为了谁,非要取我的鳞片?”

金瑶回眸看了宋戈一眼,宋戈只感觉自己心口突突跳了两下,竟有种受宠若惊的惊慌感,他的确不会凫水,准确的说,以前会,跟着宋老爹那会儿,上山下水他什么不会,虽然不是正儿八经地游泳踩水,可狗刨也算啊,只是后来,那次在滇池落水后,他就彻底地怕了水。

金瑶张嘴,却吐出了另一个人的名字:“祝知纹,我给他的,可以吗?”

这怪物昂头愣了半晌,他昂头的姿势特别奇怪,像是一条被踩中了尾巴的蛇,加上他的眼眶里没了眼睛,看起来更像是一团活肉,怪吓人的,也怪恶心的,宋戈都不敢多看,也就金瑶,敢直勾勾地盯着这怪物空荡荡的眼眶看。

“他啊。”这怪物像是听到什么天大的笑话,“他不是死了吗?当年娘娘你被罚,他作为您最信任的副将,最亲密的侍从,应该早就被昆仑那帮好赖不分的废物碾成肉泥了吧。”

金瑶知道这怪物是在气她,她也不上当,是跟着附和:“是啊,真可惜,所以我烧给他,不行吗?”

金瑶语毕,手往下一压一探,直接抽出这怪物后背三片倒三角形状的硬鳞片,取完之后,顺脚把这怪物往江里一踹,看都不看一眼,直接招呼宋戈回去。

宋戈看了一眼东边,此时天已经亮了一半,他看了一眼之前那怪物躺着的地方,本想着多少会留下一些黏液和痕迹,可那地上干干净净,像是刚扫过一样。

坡上呢?刚才金瑶一脚把人踹了回去,多少有些拖拽的痕迹和被压倒的杂草。

依旧没有,小土坡上茂密的车轴草整整齐齐,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似的。

宋戈指着这土坡,愣愣地问金瑶:“如果哪天你把我肢解后抛尸,是不是也是这样?毫无痕迹?”

金瑶像是看傻子一样看着宋戈,耸肩往前走:“你?我哪里舍得?”

***

回酒店的时候,已经上午八点了。

倒不是路上耗时太多,而是宋戈真的太困了,不敢冒险开车,打车也没人接单。

宋戈原本想的是在车上稍微眯一会儿就启程的,还特意让金瑶记得喊自己,毕竟金瑶浑身都湿透了,不能让她等太久,原本只想稍微憩个十分钟的,可等宋戈一睁眼,已经七点半了,他足足睡了四个小时,金瑶不仅没喊他,还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给他盖上了。

宋戈摸了摸身上干净的格子衫长外套,又眯着眼迎着阳光伸头往外看,迷迷糊糊看到金瑶就站在外头抻胳膊揉腿,像是刚做完晨练。

这姑娘,体力真好。

不过宋戈没想到的是,金瑶的体力比他想得还要好。

回了酒店之后,宋戈虽然疲惫,可实在没什么睡意,索性洗了澡靠在床上看手机,被子还没捂热呢,金瑶就来敲门了。

宋戈心里有些发堵,今天见到的事儿太离奇了,他还没好好消化,金瑶又找来了,宋戈有些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这件事,追问的话,金瑶未必会说,而且自己之前就知道了,她不是普通人,若不追问,可金瑶一开始说她只是去找东西的,找她丢失的一串铃铛,那铃铛有大用处,必须拿到手。

可现在他们驻留在长沙也有两天了,金瑶不仅没有去找铃铛,还跑去问了一个叫“祝知纹”的下落,大半夜的还跑去江边干了一架,宋戈本想着陪着金瑶取了东西就赶紧回大理Somewhere客栈的,如今看来,这事儿一时半会儿绝对弄不完。

他至少得知道他要陪金瑶到什么时候吧,他还得做生意呢。

可怎么开口呢?宋戈犹豫了。

外头的金瑶像是根本没打算进来,只在门外说了一句:“我给你带了早饭,酸辣米粉加小笼包,给你挂门上了,你记得吃。”

金瑶低头把东西挂上去,还没转身呢,门开了。

宋戈穿着一件白色的运动卫衣,下身是条牛仔裤,他光着脚,酒店的一次性拖鞋就在他身后两步,左一只右一只,宋戈开口:“我有事想问你。”

第54章第4章我这一颗,是主珠

金瑶进了屋,率先把宋戈摆得七仰八叉的拖鞋给放好了,宋戈的房间还是收拾得很干净,就算是住酒店,宋戈也会把换下来的衣物用衣架子晾好,包也是放在椅子上,洗漱用品和毛巾都整整齐齐地摆在卫生间该摆的位置,不过可能是因为东西少,不像金瑶,光是擦脸补水的就有大三瓶小三瓶的。

他们定的酒店是个连锁酒店,统一洁净的装修风格,干净简单的格局,倒是挺符合宋戈爱整洁的特点。

金瑶拉开厚窗帘,外头阳光刺眼,推开窗,楼下车水马龙,鸣笛声不绝于耳,金瑶“啪”地一下又关上了窗,她往靠窗的圈椅上一靠:“想问什么?问吧。”

在金瑶拉窗帘这段时间,宋戈似乎已经组织好了语言,他坐在金瑶对面的圈椅上:“我们还要在外面漂多久?”

“不知道。看吧,顺利的话一两个星期,不顺利的话两三个月,如果碰到今天这种难缠的,两三年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宋戈眯起眼:“今天那个,貌似是你主动去找人家的吧。”

金瑶笑了:“对啊,我为了引他出来,还用茅草割破了脚背,放血引他出来的,你怎么不问问我还痛不痛了?”

金瑶一边说,一边翘起二郎腿甩掉原本就不怎么稳当的酒店一次性拖鞋,她脚背上的确有一道口子,不过那口子不大,半个指头长,细细地一条缝似的,不过伤口泡在水里,应当是很痛的。”

这又引出宋戈想问的第二个问题了,今天那怪物,到底是什么来路?金瑶从人家眼睛里拔出来的珠子,又是什么用处。

“其实他也不算是怪物。”金瑶像是能听到宋戈心里在想什么似的,她看着窗外,像是看到很多年以前,“他姓孙,家里排行老三,出生年月我倒是真不清楚,约莫是民国十年的样子,他家被乡绅霸占,妻女也被掳走,他妻子生得很好看,远近闻名,听说是要被送给湖广高管,但在路上的时候,那群送人的贼崽子没忍住,一行七八个人,轮流把他妻子给欺负了,他妻子受不了,趁着没人的时候撞死在柱子上,死的时候,身上赤条条的,胳膊上腿上,全是那些畜生留下的痕迹。”

“至于他的女儿,才八岁,本说是给那乡绅晚年得来的儿子做童养媳的,可孙三找过去的时候,听人说,那五十多岁的老乡绅早就把他女儿给欺负了,才八岁,小娃娃一样的年纪。”

“孙三气不过,一路上告无门,折腾的两三年,家底没了,欠了一屁股债,那债主也是乡绅找来的,利滚利,早就是个天数了。所以他干了一件蠢事儿,”金瑶看着宋戈,她像是在笑,可宋戈看不出来她是惋惜还是嘲笑,“他趁着乡绅六十岁大寿,扮成帮忙的伙计混进了乡绅家里,用一块碎瓷片,割伤了乡绅的眼睛,”金瑶摇摇头,“你瞧瞧,到底是读书人出身的,报仇都不知道切中厉害,要我说,如果真要这么鲁莽地挥刀子,好歹也往脖颈上捅,只要能捅进去,半条命肯定没了。”

金瑶不仅嘴上说,手上还在比划,仿佛真能回到一百年前替那孙三捅上两刀。

“可怜人。”宋戈听了忽觉得心口沉重。

“他可不是可怜人。”金瑶话锋一转,“他经历的确可怜,可他被乡绅抓住后,被强行剜去了眼睛,浑身被涂上了浆糊包上粽叶被裹成了粽子一样,架在炭火上活活烤死,死后又被直接抛尸在汨罗江里,鱼吃肉,水浸骨,冤魂不散,成了半人半鱼的水鬼,这些年来,不知道在江上害了多少人性命,他所害的人,非富即贵,他下手,可从来不管你的钱财是辛辛苦苦赚来的,还是如乡绅那般靠养着打手抢来的,姜多寿之前多次要超度他,他却屡屡还手,你还说他是可怜人吗?”

宋戈心情有些复杂,他只问:“可那乡绅做出这种恶心下作的事,真就没人能管?”

“山高皇帝远。湖广还算交通便利,你想想当年云贵之地,都是大土司掌权,明朝时的典史,清朝时的知县,凡五品往下,你瞧见他们有什么话语权了?”

宋戈搓手:“那么早的事儿,我也瞧不见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我拿你当兄弟,你拿我当老婆?

我拿你当兄弟,你拿我当老婆?

已完结双男主+打脸+扮猪吃老虎+死遁+今穿古叶林染就在数学课上打了个盹的功夫就穿越到一个纨绔身上,这个纨绔身世凄惨,不仅经常被继母算计还有不少人想害死他,为了能成功回到自己的世界,他答应帮三皇子沈辞远坐上帝位顺便给那些人亿点颜色看看本来是好好的复仇助兄弟上位之路却没想到沈辞远看他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劲终于他顺利帮沈辞远坐上帝位,该报复的也一个没落,他成功死遁了本以为回到自己的世界就能安安静静的继续完成学业,谁成想又一次穿越回去了半夜,叶林染躲在被窝祈求沈辞远别找到他他蜷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沈辞远暴戾的看着他突然将他拥入怀中,亲手给他脚踝带上了镣铐,指腹抚弄他泛红的眼尾,弯眼笑的阴森怎麽不跑了?...

荼靡

荼靡

江逾白第一次见钟毓,男人一身黑色旗袍坐在吧台前喝酒,眼神空洞,与周围的热闹格格不入。江逾白第二次见钟毓,男人搭着另一个男人的肩,在酒吧的舞台上热舞。后来,江逾白几乎天天都到那家叫荼蘼的...

上婚综後,顶流哭着说她不想离婚

上婚综後,顶流哭着说她不想离婚

文案已完结影後的隐婚小孩娱乐圈绝对倾心娱乐圈被郡主掳走之後欢迎移步专栏。CP人前酷飒高冷丶人後黏人小狗高岭之花顶流歌星X温柔坚定甜妹社恐簪娘Istp(没长嘴芳心纵火犯)XInfp(内耗小猫咪)颜孟以跟中学同学厉棠协议结婚。厉棠是顶流,不公开婚讯,社交平台上从未表露过颜孟以的存在。结婚七年,两人平淡如水,连纪念日也不过。颜孟以鼓起勇气提出离婚,厉棠没有反对如果这是你最後的决定,那我尊重。在离婚冷静期,经纪人为厉棠接下一部婚恋综艺。颜孟以答应陪厉棠拍完四期节目。节目官宣後,网友们炸了。假的吧?厉棠什麽时候结的婚?真妻妻吗?七年,怎麽瞒得住的?我的人间扳手跟谁结婚了?什麽人配得上她?节目先导片放出,网友们对颜孟以差评。她是算好看,但性格也太温吞了吧跟她结婚,还是七年!棠棠难道不会感觉无聊透顶吗?离了吧,你配不上我老婆!综艺播出,镜头扫过,颜孟以专心修复古籍,她专心致志睫毛扑扇神情认真,美得犹如从画卷中走出来的人原来央视特聘的匿名顾问就是她!我们小以好可爱。这才是顶流,请你独美!离婚吧,你值得更好的!她们参加完四期节目就宣布退出,大家都以为她们离婚了,毕竟厉棠被拍到跟友人出双入对,频繁聚会。谁知狗仔爆出猛料。这高冷酷飒的顶流歌星红着眼睛把老婆按在墙上亲。不是什麽协议结婚,是暗恋成真。迟到七年的告白,用一场盛大的求婚重新宣告!颜孟以惊讶,没想到冰块一样的妻子,原来有这样炽热的情感。更想不到,妻子出的专辑,有三分之二,是写给自己的。阅读指南11V1HE双处。2无原型。3同性可婚背景,18岁可登记结婚。4金手指开很大,仅供娱乐,勿考据。5作者本人不支持离婚冷静期。本文世界几乎为全女世界,请勿与三次元的冷静期联系。入V公告本文将于313开V,开V当天会连更3章,从19章开始倒V,请大家支持哦,看过的宝宝就别买重复章节啦!内容标签情有独钟娱乐圈先婚後爱综艺颜孟以厉棠虞真一句话简介得到她立意爱是人类永恒的追求...

伦敦全职主妇的日常生活

伦敦全职主妇的日常生活

文案本文将于12月8日开始倒V,从23章到30章属于倒v情节,请已经阅读过的读者不要购买,会有万字更新哦,谢谢大家的支持。高中刚毕业,还没有迈入大学的杨怡身穿到六十年代伦敦。没有身份证明,马上就要被当作偷渡犯处理。高考145分的笔试英语丝毫没有用武之地。该怎麽办!好在,英语听力看的英剧帮了杨怡很大的忙。街角的那位拥有棕绿色双眸的帅气先生,可不就是那部电视剧里的主角之一。这是杨怡异国他乡唯一熟悉的人。抓住他!准大学生事务官先生预收遇到福尔摩斯先生後文学系大四的学生,抱着论文睡死过後,一睁眼就是大写的私奔现场。得知身边破罐子破摔的男人是傲慢与偏见里,英俊的威克汉姆先生後。她只能上赶着捡上莉迪亚的名字,和男人虚与委蛇静待时机睚眦必报。最开始,莉迪亚班纳特小姐以为自己穿越到乡村爱情故事里。大姐有望嫁入豪门二姐有望嫁入顶级豪门可直到私奔小姐在雨夜被迫进入一家旅馆後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开篇巨着新鲜出炉悬疑惊悚爱情故事从此开始拉开了序幕上帝保佑,一个中西合璧不健全的傻姑娘和一个见利忘义自私虚僞脑子被酒色占满的小人,如何度过这场杀人危机。等後知後觉,才发现,死神已经出现在他们身边走哪哪死人的福尔摩斯先生已经在同样的雨夜提着手提箱撑着一把黑伞脚步坚定的迈入了旅馆之中内容标签英美衍生西方罗曼美食甜文年代文日常莉娅阿普比(杨怡)汉弗莱阿普比吉姆哈克安妮哈克,伯纳德,伊丽莎白阿普比,亨利阿普比其它综英美,英剧,美剧,日常生活一句话简介在伦敦全职太太的生活立意随心所欲的生活...

驱魂者矣

驱魂者矣

匡扶正义惩恶扬善的魔尊vs孤魂野鬼无依无靠的真佛四百年前,佛骨萧外月捡到魔种林屋,林屋板着一张稚气的脸不理他,但贪恋他身上的味道,稀里糊涂跟人回了家。几个月後,魔种长的飞快,一个吻就让萧外月腿软。天道见不得正邪恩爱,一个雷劫将两人劈了八成熟。于是魔种赠与佛骨的一个吻,要以他们的命为代价。四百年後,变成驱魂师的林屋,追杀窜逃人间道的鬼魂萧外月,九重天之上的神佛沦为阶下鬼魂,魔尊却摇身一变成为斩妖除魔,故人相见,不相知。四百年前天道之下窝窝囊囊,四百年後一剑开天。1前世今生都是1v12双洁,攻受始终相爱佛会渡人,但不会自渡佛悯衆生,何人悯佛呢?四百年前亲手种下的因,结出了无法了结的果。一颗茉莉花的种子在枯萎的心脏肆意生长,想要找到这场爱情发生的痕迹比他找到心头血更难。内容标签情有独钟欢喜冤家前世今生轻松...

沉沦:女上司的调教

沉沦:女上司的调教

杨雪艳抱着头,后悔至极,虽然她和丈夫偶尔吵架,但结婚六年来,夫妻间的感情很好,二人从相识到相恋,从结婚到现在,一路走来已经8年了,人生能有几个8年?她深爱自己的丈夫,何况二人还有个六岁大的儿子俊俊,她不能因为自己的失误而导致家庭破裂,让俊俊成为单亲家庭的孩子,决不允许。...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