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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初年的河东太原,春旱得厉害。地里的麦子蔫头耷脑,王昌龄握着锄头,胳膊肘上的汗顺着皱纹往下淌,滴在干裂的土块上,“吱”一声就消失了。
那年他刚二十,手上的老茧比村里最老的庄稼汉还厚——爹死得早,娘身体弱,家里三亩薄田,全靠他一锄头一锄头刨着过活。
他跟别的庄稼汉不一样。傍晚收工,别人都围在村口赌钱、闲聊,他却抱着本翻烂的《诗经》,坐在门槛上读。娘看着他的背影叹气:“儿啊,咱就是种地的命,读那些没用的干啥?”
王昌龄合上书,望着远处的太行山,眼里亮闪闪的:“娘,我不想一辈子只种这三亩地。我想出去看看,看看书上写的玉门关、长安城,到底长啥样。”
谁也没料到,这小子真敢折腾。二十二岁那年,他把家里的田托付给邻居,背着个布包袱就走了,先去嵩山学道——不是为了成仙,是听说山里有位老秀才,能教作诗。
在嵩山待了三年,他跟着老秀才读屈原、学汉赋,连砍柴的时候都在琢磨诗句。有回砍柴砍到手指,血流了一手,他却盯着血珠落在青石板上的样子,嘀咕:“能不能写‘血点寒松色’?”
老秀才知道了,拍着他的肩笑:“你这孩子,真是个作诗的命。”
二十六岁,王昌龄离开嵩山,去了并州(今太原)。那时候并州靠近边塞,常有当兵的路过。他常去城门口的酒肆,听那些老兵讲边关的事:讲青海湖上的云有多低,低得能压着雪山;讲玉门关的风有多烈,能吹裂人的骨头;讲将士们穿着金甲打仗,打了十年,金甲上的花纹都被黄沙磨平了。
有天晚上,他在酒肆里碰到个老兵,老兵喝多了,哭着说想家里的媳妇。王昌龄看着窗外的月亮,那月亮又大又冷,跟村里的月亮完全不一样。他想起老兵说的玉门关,想起那些没回家的将士,拿起笔,在酒肆的墙上写: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写完,满店的人都安静了。老兵走过来,指着墙上的字,泪流满面:“就是这话!就是这话啊!”
那时候他就知道,要去边塞。不是为了当官,是为了亲眼看看那些老兵嘴里的风景,亲身体会那些藏在风沙里的喜怒哀乐。二十七岁那年,他西出玉门,真的到了边关。
刚到边塞的时候,他差点没挺过来。白天太阳晒得地面发烫,脚踩在沙子里,像踩在火上;晚上冷得能冻掉耳朵,裹着两层羊皮袄都不管用。
他跟着将士们一起守城,一起巡逻,一起吃硬得能硌掉牙的干粮。有回巡逻遇到风沙,能见度不到三尺,他跟队伍走散了,在沙漠里转了一天一夜,差点渴死。最后是个叫李二的小兵找到他,把仅剩的半壶水递给了他。
“王大哥,你一个读书人,来这儿遭这罪干啥?”李二问他。
王昌龄喝着水,看着远处的雪山,笑了:“我来写你们啊。写你们守着这破城,写你们想回家,写你们不想让胡马过阴山。”
那天晚上,他们坐在城墙上,看着远处的篝火,王昌龄又写了首诗: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李二不识字,王昌龄念给他听。念到“黄沙百战穿金甲”的时候,李二摸了摸自己的铠甲,上面全是刀疤和风沙的痕迹,眼圈红了:“就是这样,就是这样……”
在边塞待了两年,王昌龄走了。不是逃了,是他觉得,该去长安考功名了——他想当个官,不为发财,只为能替那些将士说句话,让朝廷多想想边关的苦。
三十岁那年,他考中了进士。放榜那天,他在长安街上跑着喊着,像个精神病人。高兴没几天,他就蔫了下来——朝廷给了他个“秘书省校书郎”的官,说白了就是个抄文书的,每天对着一堆旧卷子,抄得手都酸了,连见皇上的机会都没有。
有回抄卷子的时候,他看到一份关于边塞的奏折,说今年边关又冻死了不少人,粮草也不够。他想起李二,想起那些守城的将士,心里不好受。晚上跟朋友喝酒,他写了首诗:
“对酒不能言,感慨怀辛酸。野色何莽苍,秋声亦萧疏。”
朋友劝他:“别着急,慢慢来,总会有机会的。”
机会没等来,麻烦倒先来了。四十一岁那年,不知道是谁诬告他,说他“不遵礼法”,朝廷把他贬到了岭南。岭南那地方,潮湿得能长出蘑菇,到处是毒虫猛兽。
他坐着船南下,走了三个多月,一路上吐了无数回,瘦得只剩一把骨头。有天晚上,船停在江边,他看着满江的寒雨,想起自己的遭遇,又想起长安的朋友,写了首《芙蓉楼送辛渐》——那时候辛渐正好要回长安,他托辛渐给朋友带话:
“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
他想告诉所有人,就算被贬到这鬼地方,他的心还是干净的,跟玉壶里的冰一样,没沾半点脏东西。
还好,没过多久,朝廷大
;赦,他能回长安了。刚回去没两年,结果又出事了——有人说他“谤议朝政”,其实就是他跟朋友喝酒时,说了几句朝廷办事不力的话。这次,他被贬到了龙标(今湖南黔阳),当了个“龙标尉”,比之前的官还小得多。
龙标那地方,比岭南还偏。没有长安的繁华,没有边塞的壮阔,只有满目的青山和听不懂的方言。王昌龄没抱怨,反而过得挺自在。
他每天没事就去山里转,跟老农聊天,跟小孩玩,还教当地的孩子读书写字。有回他看到个农妇,站在村口的柳树下哭,问了才知道,她丈夫去当兵了,好几年没回来。
他想起写的“悔教夫婿觅封侯”,心里不是滋味,又写了首《闺怨》:
“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
当地的人都喜欢他,说这个王官儿没架子,还会写诗。有回他生病了,村民们提着鸡蛋、红糖来看他,把他的小屋挤得满满当当。他看着那些淳朴的笑脸,心里暖烘烘的——原来就算被贬到这么偏的地方,也能找到活着的意思。
在龙标待了八年,王昌龄老了。头发白了,背也驼了,他不想当官了,想回太原老家,陪着老娘(那时候老娘还在),安安稳稳过剩下的日子。
五十九岁那年,他辞了官,收拾了简单的行李,踏上了回乡的路。
他却没走成。路过亳州的时候,他遇到了亳州刺史闾丘晓。闾丘晓是个小心眼的人,听说王昌龄的名气大,心里嫉妒。
那时候睢阳被叛军围着,朝廷让闾丘晓出兵救援,可他怕打仗,迟迟不肯动。王昌龄看不过去,就劝他:“大人,睢阳城里的百姓快饿死了,您要是再不出兵,就来不及了!”
闾丘晓被说急了,又怕王昌龄去朝廷告状,就找了个借口,把王昌龄抓了起来,偷偷杀掉了。
那天晚上,亳州下着小雨。没人知道,那个写过“秦时明月汉时关”的诗人,那个心里装着边塞将士、装着穷苦百姓的诗人,就这样死在了一个小人手里。
他死的时候,怀里还揣着一本没写完的诗稿,上面有句没写完的话:“回家……看娘……”
王昌龄没白活。他死后,他的诗像长了翅膀一样,飞遍了整个唐朝。
李白读了他的诗,哭着写“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夜郎西”;
杜甫读了他的诗,说“复忆襄阳孟浩然,清诗句句尽堪传。即今耆旧无新语,漫钓槎头缩颈鳊”,把他跟孟浩然相提并论;
连后来的宋朝人,都把他的七绝当成范本,说“七绝至王昌龄而体制大定”。
一千多年过去了。我们还在读他的诗:读“秦时明月汉时关”,能想起边塞的苍凉;读“一片冰心在玉壶”,能想起他的风骨;读“忽见陌头杨柳色”,能想起那些藏在时光里的温柔与遗憾。
有人说,王昌龄是“七绝圣手”。其实,他不是什么“圣手”,他就是个普通人——是个不想一辈子种地的少年,是个想替将士说话的读书人,是个就算被贬也不丢良心的小官,是个把喜怒哀乐、把人间的冷暖悲欢,都写进二十八个字里的诗人。
他的人生,就像他写的诗一样,短,却有力量。像边塞的月亮,冷,却能照透千年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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