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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初一日暮,大理城南废园,旧肃海公邸。”
宋别看完了字条,不禁有些生气,只要有人将“肃海公”三个字写得稍稍难看了一点,他都会如年少时一般,怫然不悦,更不要说这字条上的字,简直就是鬼画符一般。他将字条紧攒在手心里,深深透了口气,扶住角门处斑驳的门框,向废园之内望去。在高及人膝的杂草中有什么野物被惊动了,荡漾着草尖,立时窜得不知去向。晚霞依旧烘托着船首般翘跃的飞檐,肃海公邸似乎骄傲如初。
就算是回大理已逾两年,宋别仍没有决心重返故居。这满目荒凉疮痍,比之宋别的想象没有丝毫逊色之处。
举步,不时会看见散落院中的小件器皿或家具,想来肃海公邸已无数次遭窃贼光顾,层层院落,叠叠椒室具已空空如也,原先粉白的墙上,不免蛛丝交错,推门时轻飘飘当头罩来。
宋别展开折扇,将蛛网挥开。这里原是肃海公爷的书房,现在屋子中间还放着看门人冬天取暖用的火盆,扯成两半还没有烧去的书扔得到处都是,默默散发着霉味。
宋别俯身拾起半部《越海传》,掸去上面的灰尘,不禁恍惚微笑。这是幼弟宋制最爱的闲书,因怕母亲搜出,从来都是藏在宋别肃海公邸的大书房里。
“和哥哥说话去。”
宋制朝宋别挤眉弄眼,便是要躲在书房里偷看闲书了。宋制总能将这部《越海传》藏得极巧妙,宋别曾带着小厮试着将这本不成体统的书找出来,却无不以失了耐性告终。
看来定是有人将书房翻了个底朝天,连这本公邸少年私藏如珍的书,也从莫名的角落里飘落出来。
宋别默默翻开残破不堪的《越海传》,这本他闻名三十载,今日才得一见的书在他手中却粉碎成肮脏的蝴蝶,从他指间片片飞落。
“原来找到这本书,竟要用三十年。”他望着,仿佛注视时光从指间流逝,忽然如释重负,知道此番回来看过,才会真的心灰意冷,原来大理国已将他这位肃海小公爷的良心,就如这府邸一般搜刮得干干净净。
他步入夕阳灼热的余辉之下,用扇子遮住阳光,四处环顾,仔仔细细将眼前景物收入眼底,用以洗刷去年少繁华的回忆――早料到故地重游,便是诀别,此番离开,心中更是空荡荡,了无牵挂。
“先生。”
沿廊下当先走来的年轻苗人名叫古斯琦,他出身酋长家族,为人慷慨豪迈,谦虚有礼,难得身世品格无不高贵,宋别见过他几次,对他也很是喜爱。然而苗人部族之间的争斗比之中原人有过之而无不及,一旦战败,即灭族灭种。古斯琦的部族万人为苗王都罗汉坑杀,十六岁上,便沦落为寇,近些年来投奔段秉麾下,时常在苗疆大理之间穿梭,刺探西王白东楼与苗王都罗汉属地。
如意三十日夜间竟无丝毫动静,段秉闻报便有些沉不住气,只得听从宋别的计较,召古斯琦前来协助成事。
古斯琦虽然写不好汉字,不过汉话已能说得彬彬有礼,“这两日苗人在京中走动着实不方便,想去太子府上也近身不得,只得选在此处。晚辈来迟,致先生久候,先生恕罪则个。”
宋别点点头,“时候不早,需将大事议定,早做准备。”
古斯琦将身后三十岁开外的随从也叫到跟前,道:“他与我同去,请先生将布置一同说与他听。”
此人面目之狰狞着实罕见,脸颊上刀痕累累,早已看不出本来面目,体格更是无比雄壮,此刻上前向宋别躬身施礼,静静站在一边。
宋别将计策细细说与二人听了,最后道:“三更时,静远宫。”
古斯琦点头道:“先生放心,晚辈绝不辱命。”他领着随从转身走了两步,忽然回过头来,道:“我身为苗人,却奉大理太子之命与所有苗人作对,先生想必是瞧不起我这样的人。”
宋别一怔,继而大笑,“你若恃强凌弱,偷盗抢劫,我非但瞧不起你,还要取你的性命。然而这一件事,我却没有半点资格菲薄你。”
古斯琦道:“先生是豁达的人。”
“却非我是豁达的人。”宋别道,“君主身故也好,朝廷覆灭也好,总有人为之痛哭流涕,也总有人因尔拍手称快。既然你我恰恰是那些抚掌叫好的人,那便心安理得地图他个痛快。”
“是。”古斯琦笑道。
古斯琦的随从这时已跑得远了,似乎是赤脚撞在了什么坚硬之物上,他叫了一声,俯下身子摸索。
“什么东西?”古斯琦上前问。
那随从抄起一只锈迹斑斑的枪尖,笑着呈给古斯琦看。
“钦赐肃海公……”古斯琦自枪尖上流云飞卷的饰纹中读出年代久远的铸文,“这是肃海公的肃海神枪,这么些年来仍在公府之内,不曾让人盗去,可见枪上自有历代肃海公爷英魂守护,你却不如将此枪好好地供奉回肃海公邸祠堂中去吧。”
那随从脸上笑容立时褪去,如孩童般怏怏不乐。
宋别笑道:“此枪留在此处并不出奇,只因枪尖上铸有‘钦赐’二字,盗贼自然不敢拿出去变卖,哪里有什么英魂守护之谈?再者此枪主人尚不珍惜,随意抛弃,算什么珍贵之物?这位英雄既然喜欢,拿去物尽其用,有何不可?”
“哈哈哈。”那随从展颜大笑,从古斯琦手中接过枪尖来,撩起衣摆使劲擦拭枪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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