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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元秀没想到,她不过是顺手救了几个被拐卖的孩子,谁知道这孩子里面竟然有乐安侯府的孩子。虽然宁元诗已经出嫁,但是终究是乐安侯府的亲外孙,所以她说是乐安侯府的孩子也没说错。宁元诗在听到官府的人告诉她孩子已经找到的时候,那颗悬着的心总算落了一半。她什么也顾不上了,直接让车夫加快速度往府衙而去。在看到儿子的那一刻,宁元诗终于放下心来,抱着自己的孩子忍不住潸然泪下,≈玉哥儿!我的孩子!娘终于找到你了!≈等宁元诗终于哭够了,这才想到要向自己的恩人道谢。其实谢元秀在把人贩子和孩子送到,又说了事情的经过后,就想要离开了。奈何她身边还有一个燕王。顺天府府尹杜大人拉着燕王说了很多感谢的话。甚至谢元秀都能感觉到燕王有些不耐烦了。≈杜大人谢错人了,人是谢姑娘找到的。≈燕王直接道。≈啊?对!多谢谢姑娘!≈杜大人又向谢元秀道谢。谢元秀笑笑,然后表示自己该走了。可是盛明珠又过来拉住了她,≈谢姐姐,你不等我家人过来吗?我们家很有钱的,等我爹来了我让他给姐姐你送一箱金子,你肯定喜欢。≈原来,盛明珠是皇商盛家的人,还是如今当家人唯一的女儿。至于她是怎么被人贩子抓住的,这恐怕就牵扯到大户人家的阴私了。不过被杜大人和盛明珠这么一打岔,她就和宁元诗见到了。≈三妹妹!≈宁元诗在见到谢元秀的那一刻,下意识地就喊出了以往的称呼。宁元诗与原主做了十几年的姐妹,哪怕谢元秀现在变得更漂亮了,但是宁元诗还是第一眼就认出了她。宁元诗在喊出一声≈三妹妹≈后,立刻意识到谢元秀现在并不是侯府的嫡女了,她这么喊,恐怕会让对方想起伤心事。一时间有些无措。迟疑了一会儿,宁元诗才道:≈谢谢你救了我的玉儿,若是方便的话,可不可以告诉我你的地址?我想带着孩子他爹亲自去道谢。≈在原主的记忆中,宁元诗这个大姐似乎很低调,平时在府里就像个隐形人一样。但是姐妹几人平时一起上课学习,这位大姐总是默默地照顾几个妹妹,可以说十分有长姐的担当了。不过原主与这个大姐并不热络,只知道她不知道怎么认识了白鹿书院的一个学子莫长青,并且执意要嫁给他。最后,宁元诗如愿嫁给莫长青,但是与侯府的关系几尽破裂。当初原主的身世被爆出来的时候,宁元诗已经出嫁,而且似乎将近临盆。如今看来,当年那个孩子就是宁元诗手里抱着的这个了。看出了对方的无措,谢元秀笑笑,≈没想到大姐姐还认我这个三妹妹,不过我已经不是侯府的姑娘了,你还是叫我秀儿吧。≈要是让侯府的人听到宁元诗仍旧叫自己≈三妹妹≈,还不知道侯府的人会怎么想她和宁元诗呢。她倒是无所谓,但是宁元诗终究是侯府的人。要是因此让侯府对宁元诗生出意见来就不好了。宁元诗感受到谢元秀的善意,也笑了,≈秀儿。≈就在这时,一个书生打扮的人急匆匆地进来。他一进来就来到宁元诗的身边,急切地说道:≈诗儿,玉哥儿没事吧?≈≈没事,长青,是秀儿妹妹找到了玉哥儿,咱们该好好感谢他的。≈≈是该好好感谢的!≈莫长青说完,顺着宁元诗的视线来到谢元秀面前,抱拳,朝着她深深地鞠了一躬,≈谢谢,谢谢你救了我儿,改日我一定携着妻儿上门郑重道谢。≈谢元秀连忙避开,≈不必如此,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一定要……≈莫长青还要再说些什么,一个粗犷的男声打断了他。≈明珠,我的女儿啊,我的心肝宝贝!≈人未到,声先至。盛明珠听到这个声音,立刻兴奋了,朝着声音来源的方向跑去,≈爹,我在这儿!≈然后,谢元秀就看到一个身形高大、留着胡须的男人跑进来,一把抱起盛明珠,一口一个≈心肝宝贝≈。而高大男人的身边跟着一个娇小的美妇人。两人这么并肩站着,而且男人还留着胡须,一副粗犷的模样。谢元秀顿时觉得有一种美女与野兽的感觉。那美妇人就是盛明珠的亲娘。盛夫人扯了扯盛老爷的衣袖,出声提醒道:≈老爷,咱们这是在衙门呢。≈说完,她对盛明珠道:≈明珠,来,娘抱抱。≈盛明珠立刻投入亲娘的怀抱。而盛老爷这才看向杜大人,抱拳问道:≈杜大人,不知何人是小女的救命恩人?≈杜大人伸出手掌,指向谢元秀和燕王,≈是这位谢姑娘和燕王救了令爱。≈≈爹,是谢姐姐救了我,您一定要好好谢谢人家!≈盛明珠已经从她娘的怀抱里下来,听到杜大人的话后,立刻纠正他的错误。盛老爷激动地朝谢元秀鞠躬,≈多谢谢姑娘救了小女,盛某无以为报,不如送您几箱黄金作为谢礼?不知您府上何在,明日我一定亲自将黄金送到。≈谢元秀:≈……≈她总算知道盛明珠一开口就是送黄金以表感谢的行为来自哪里了。原来是遗传。谢元秀拒绝了,≈盛老爷不必如此,您的谢意我收下了,但是黄金就不必了,不过举手之劳,只能说,我和令爱注定有此缘分。≈≈要的要的,您一定要收下,谢姑娘您放心,我们家别的不多,就黄金多。≈盛夫人居然也如此说道。谢元秀:≈……≈周围的众人:≈……≈还真是皇商,财大气粗,一出手就是黄金,还是整箱!周围众人:好羡慕,他们好想要!怎么就不是他们把盛老爷的千金救下的呢?要不然现在能收到黄金的就是他们了!再三地拒绝盛老爷夫妻后,谢元秀和燕王终于顺利出了顺天府。而这时候,谢承安也赶到了。≈秀儿,你没事吧?≈≈我没事。≈谢承安一到谢元秀面前,立刻翻身下马,在她身上上上下下地看了一遍,确定她确实没事,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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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不稀奇,但是穿到坟场成为地缚灵的,耿梨怕是古今以来第一个。好在天无绝鬼之路,困了好些年的她稀里糊涂被路过的四阿哥胤禛带回家还穿到他刚意外去世的格格耿氏身上。终于不用再做阿飘的耿梨兴高采烈地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但就在她摩拳擦掌准备在四爷的后院好好看戏吃瓜的时候,突然就被四爷打包送到了庄子上。耿梨她这是要改走种田流了吗?...
姜以宁人生的前十九年,顺风顺水。出身豪门的漂亮小少爷,如珠似玉般被众人捧在手心,视金钱如粪土,学艺术弹钢琴,不染尘埃的白月光,追求者如过江之鲫。二十岁那年,家族破产留学断供,姜以宁被迫中断学业,成为联姻筹码换取注资。好在丈夫英俊多金,对他一往情深,豪掷千金送他世纪婚礼,许诺要一生一世和他在一起。转眼结婚十三周年,姜以宁马上满三十三岁,满心欢喜策划纪念日和生日,却意外撞破爱人出轨。年轻的第三者躺在爱人身下,侧脸恍惚像他年少时的模样。而他年华老去,青春不再,曾经的白月光成了饭粘子,与丈夫大吵一架后不欢而散,一纸离婚协议,净身出户扫地出门。三十三岁生日当晚,姜以宁住进破旧漏水的出租屋,廉价的切角蛋糕被老鼠偷吃,此生最落魄的时刻,他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房门忽然被邻居敲响。泪眼朦胧中,他对上一双漆黑晶亮的眼睛。十八岁的少年人,青涩而澎湃的爱意和体温一样炙热,如同荒芜夜空中的一点星火,再次点燃了姜以宁枯萎的心年下15岁,换攻文学,狗血文小狼狗治愈大美人,前夫哥火葬场直接火化支持骂角色,不支持骂作者,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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