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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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这件事本身,就是奚未央刻入骨髓的瘾。

他不为任何缘故,只是因为他喜欢,并且享受杀戮。

***

虚渊的封印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惊人速度修复着,但这也意味着奚未央减少了对虚渊恶灵的大力镇压。那些恶灵们争先恐后的抓紧最后的机会挣脱而出,四散逃窜,却又被昆仑的守山大阵禁锢于昆仑山中,暂时不得逃脱。原本浓郁到淹没一切的红雾逐渐散开,空气中的异香却愈发的浓烈,虚渊再一次被彻底的封印,作为封印的晶石广场之上,累累白骨堆叠,宛如一座小丘,奚未央盘膝坐于白骨之上,双手结印,膝上横浮一柄骨剑,那骨剑原本苍白的剑身上,此刻隐隐透出些许浅淡粉色来,正是被压制了许久,今日堪堪尝到些血肉滋味的红妆剑。

红妆剑下无残魂,而生灵魂魄,恰是可以被蔺云岩所操纵的武器。

烁星从龙形真身重新幻化作人形,也不知是这样让他更舒坦,还是耗费了太多力量以至于哪里出了问题,烁星此刻的人身皮肤上依旧覆盖着细密的暗紫色鳞片,眼眸也依旧是竖瞳,散开的头发长长至膝盖之下,双手也变成了强壮锋利的爪子,赫然一副半人半妖的状态。

蔺云岩的情况并不比烁星好上多少,他的衣衫乃是护身法袍,如今多处破损,尤其是他操纵魂链的那条手臂,衣袍被灼烧殆尽,露出枯枝般细瘦畸形的手臂,他披头散发,面色青白,嘴唇却是鲜艳得妖异,双眼几乎完全变成了两口漆黑的深潭。

不过半日光景,如此巍峨的一座昆仑山,源远流长的千年宗派,居然只剩下了三个活人。

更确切一点的说,应当是一人、一妖,还有一个差一步便可功成的半魔。

奚未央于白骨丘上缓缓立起,他微微偏头,仰首望向空中的蔺云岩与烁星,凝结着浓郁血色的眼眸令他的面容显出一种惊心动魄的艳丽,而他的神情却似乎有些天真与无辜,奚未央定定的盯住蔺云岩——他快要被饥饿感淹没了。

奚未央以身为鞘,与红妆相融,他既是束缚红妆的锁,也是另一面的红妆本身。杀心是奚未央的本能,而克制自己的本能,去更宏大的体悟世间百态,便是奚未央所修之道。然而,本能之所以被称之为本能,就是因为它始终存在,永远也不可能会消失。

被压制着的欲望一旦释放,只会比常态更汹涌。

红妆得不到满足,它是不会甘愿再次沉睡的。正如动物在冬眠之前,势必要饱餐一样。——红妆上一次大开杀戒之时,正是奚未央在极北荒原疯狂屠杀妖族,终于接纳了那个嗜杀的自己,并且坚信以杀止杀,长久与和平必须要有所牺牲,从而突破天仙境之时。

“我听秦羡说过你的故事,奚首座。”蔺云岩收回魂链,怨气弥漫的魂链化作丝丝缕缕的黑气,缠绕于他干枯的手臂。蔺云岩飞身落在奚未央的面前,烁星则警惕的站在他的身后,蔺云岩看着奚未央,喑哑的开口道:“不知您是否有想过,当今世界,如果有谁最不应该存在,这个人会是谁?”

“居于天仙境却飞升无门……”蔺云岩缓慢的道:“随着修为的增长,您对于杀戮的渴望,也同样愈演愈烈吧?”

这样的渴求不会消失,只能压制,或是寻找其他的什么情感来代替。于是年少时的奚未央酗酒、甚至自残;成为玄冥山首座之后,他又靠繁忙的公务来麻木自己;而现在,奚未央有了顾鉴,他与顾鉴的相爱很好的填补了他心理与生理的所有需求,竟真使他无事时,看起来越发的像个正常人了。

蔺云岩对奚未央道:“奚首座,其实,我们是一样的。”

“我已举世不容,您也不会例外。昆仑的灭门,您有一半的功劳啊!”

因为昆仑惊天动地变故而赶往西境的修士陆续已至昆仑山,只是被护山大阵挡在了山门外。敢在这个时间来昆仑“凑热闹”的修士,修为都不会低,至少也是天一境,哪怕他们无法具体窥视护山大阵内的情景,但感知能力犹在,更何况还有这样冲天的血煞之气。如此惨相,瞒不了任何人。

蔺云岩道:“就算是您杀了我,恐怕同样堵不住您亲自安排前来的悠悠众口。”

在昆仑灭门的惨案面前,即使奚未央是世间唯一的天仙境修士,他也注定难逃被世人所抛弃的命运。没有人是他的对手、没有人能杀了他,这并无妨。因为世人从此会恐惧他、厌恶他,甚至是以众生平安、世间安宁这样的大帽子去驱逐流放奚未央。对于秦羡而言,这样就足够了。

他要奚未央众叛亲离,从此再无人可以合作依傍。只有把奚未央彻底的驱逐出棋盘,让他彻底成为世间公敌,举步维艰,那才是真正的摧毁了奚未央,让他丧失了几乎所有的“力量”。

如此,奚未央的实力再强大,又有什么用处呢?

不过去剪去爪牙的猛虎罢了。

听罢蔺云岩的话,奚未央禁不住笑出了声。

他一开始尚且有所忍耐收敛,到后来索性放声大笑。奚未央仿佛看傻子一般的望向蔺云岩,问:“你是被秦羡忽悠的多了,所以脑子生锈了吗?”

“如果注定有人要为今天的一切负责,你们凭什么认为,那个人会是本座?”

奚未央道:“就凭你们狂妄自大的认为,我始终是个一沾血就控制不住自己的畜生吗!”

昆仑那些修士与妖族的生魂,蔺云岩并来不及炼化,如今他还是依靠那邪门的功法,来操纵驭使他们。此等行径极为阴毒,只要蔺云岩不放,那些魂魄永远也没有解脱的一天,既然如此——

“虽比活人血肉稍逊了些,”奚未央凝眸看向蔺云岩干枯手臂上的黑气,“不过,暂且一解我红妆剑的渴意,勉强也算够了。”

与其永不超生,倒不如他奚未央去帮那些生魂一把,魂飞魄散,好歹也算是个痛快——

作者有话说:皎皎,只是看起来像个正常人,他的思维从始至终很一致,那就是当牺牲小部分人可以保全大部分人的时候,他会毫不犹豫的牺牲那“小部分”,哪怕他需要承受因此结下的恶果。

这也是我不知道我先前表没表达清楚的……漆雪的事情其实就是这样,少年时的奚未央以为杀掉坏人可以让世界略微变好,并且多年来一直这样认为,但是漆雪的怨恨让他开始短暂的怀疑了一下自己,这样做究竟有没有让世界变好。后来他完成了一种近乎于反派的自洽,那就是,他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必须要去承受后果,他选择了这种方法,就一定会收获怨恨和仇视,这是无法避免的,但这些人的痛苦,已经无法再动摇奚未央,让他心软了。

感觉皎皎换篇文真的很像一个反派的思维逻辑,不过他在很多人(比如因为他的决定与行为而家破人亡的人)眼里,确实是个非常可怕的大反派来着……镜子是唯一一个,真正对他毫无恐惧忌惮的人,唯一一个

第290章

秦羡素来是个捉摸不透的人。

奚未央不熟悉他,但血缘大概真的是一种无法斩断的神奇联系,是以相较于旁人,奚未央似乎总是能在思维上更贴近秦羡,即使他自己并不愿意承认。

秦羡之行事,决不能看他当下在做什么、说什么,如果只看眼前,则很容易被他画的饼所迷惑,并且有一种他做事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迷惑感,实则不然。若将秦羡多年来所做的事串联横贯,就会发现,他真正想要达到的目的,也许与他当下同人所说的天差地别。

秦羡的眼线无处不在,他几十年来不知培养了多少孩子来为他做事,而维系这些孩子信念的,是他们对于奚未央的仇恨,是奚未央本身。正如秦羡知道奚未央的谋划,但他并不紧张,甚至在一步一步放任诱导他继续走下去一样,“奚未央”这个人,才是秦羡所有行事的核心。

奚未央不清楚,秦羡究竟想要利用他最终达到哪一种地步,但很明确的是,眼前这种状态的蔺云岩,是秦羡专门为了奚未央所培养的。

***

“来者是客,不请我进去坐坐吗?”

昆仑异变的天象,引得整个四境阴云密布,凡人虽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却仍可以凭借生灵的本能感知到不安与焦虑。风一阵阵的刮过,空气中不见半丝水汽,只叫人越发的心浮气躁。

顾鉴只觉阴沉天色下秦羡的绿衣好像蛇类斑驳的花纹。

他真的有在认真思考:“如果我现在把你杀了,是不是一切就都结束了?”

“不会哦~”秦羡略略偏过脸,颇有意味的笑了笑:“有些东西一旦开始,就不会因为个人而改变了。”

“如果我不在了,我的计划就轰然崩溃,那我这些年所耗费的心血,岂不就成为了笑话?”

“您这话说的,”顾鉴似乎十分诚恳的对秦羡道,“你的计划崩溃与否,你都是一个笑话。——放弃真实所能拥有的一切,去追寻些虚无缥缈的东西,这本身就很可笑。”

“虚无缥缈?”秦羡并不认同,他反问顾鉴:“何为真实,何为虚幻?浑浑噩噩的度过一生,被八苦所折磨,难道就是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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