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搬进了他的房子。 因为住在市区,每天需要通勤上山,所以我攒了一笔钱买了台车,变得方便很多。 我很开心我能够变得更独立了,相信他一定会为我高兴。 我准备了一些东西,开车到山间的海芋田。 把个铁盆抱下车,我拿出一张写好的信纸,然后摘了一朵海芋,一起丢到铁盆里烧掉。 我静静地看着火焰在我眼前一闪一灭,把信纸和海芋烧得剩下灰烬。 嗨, 好久不见,又一年了。 过得好吗? 我买了车了,不必每天都要等到公车来才能下山,现在我很自立自强,一点都不娇贵了。 第一次写信给你,其实也不是第一次了,只是因为之前只要写到一半,信纸就会糊掉,根本写不完整,太丢脸了没办法拿给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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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敬弋这辈子就跟抑制剂过了!两个人表面上一个比一个冷漠,私下里你温柔我撒娇。方敬弋22岁的时候在酒吧里高喊只跟抑制剂过日子,26岁的时候却和自己的军人丈夫彼此沉默着坐在车里。严鸣游在部队里压根就没有想过结婚,所以他也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和另一半低声地抱怨这不公平。先婚后爱两个被迫结婚的人最后真香的故事。...
深夜的边陲小镇,某个酒馆的房间正亮着灯,在足以容纳三个人缠绵的大床上,一个高挑的魅魔正在一名强壮扶她的身上榨精,2ocm的巨根与4cm粗的尺寸足以征服决大多数雌性并让她们怀上自己的孩子,但是在这位魅魔的宽厚巨臀面前却显得力不从行了起来。爱丽丝,慢点…嘶…要出来了强壮的扶她被魅魔以女上位的姿势榨取着,魅魔濡湿而曲折的花径不断刺激扶她的阴茎,却又精巧的用爱心形状的尾巴缠住了肉棒的根部,使扶她被迫进行长达数小时的寸止。然而对魅魔而言尽管扶她的巨根已经很好的摩擦到了敏感点,但是始终差一点到达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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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穷人家的娃,不如做富人家的犬,母亲这句话说的真是没错。 饿的感觉原来是这样的,满天的阳光都成了白米饭,树叶成了盘中绿油油的菜,而满街的东西都变成了美味佳肴到处乱窜的热腾腾地满身金黄地涂着油躺在盘子里,鸭子身上的毛拔光了,正等着进锅,还有狗,狗肉真是香啊...
丛嘉没想到会和林沉联姻。记忆里,林沉是清冷板正的尖子生,永远寡言,沉默。丛嘉对他最深刻的记忆,是那年转学前夜,他站在漫天飞雪里,对自己淡淡地说再见,丛嘉。结婚后,两人互不干涉,直到一场车祸的来临。医生说林沉的记忆回到了八年前,丛嘉掐指一算,正是高中林沉转学后的那一年。失忆后的林沉变得不一样了。丛嘉与他对视,他错开眼睛。丛嘉拉他胳膊,他手臂僵硬。丛嘉给他喂粥,他耳根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