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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洵下意识走过去,再次出来时,手里提着一个白色的袋子,袋子口露出一对毛茸茸的耳朵和一顶蓝色牛仔小帽子。清禾洋楼宋允书在沙发上睡觉,宋涵就在客厅做作业。陈冬从厨房出来,小声:“三少,厨房没菜了,我去买点儿菜。”“嗯,去吧,奶粉好像也没有了,一起买吧。”叶蓝给的银行卡里面有二十万,他想交给陈冬作为他们的生活费,但陈冬没要,于是他就取了一万交给他,四千五当他的工资,剩下钱当他们三人的生活费。“好。”陈冬从储物间拿出小推车,揣上钱和手机,轻手轻脚的出门。刚离开院子,就瞧见宋洵提着菜走过来。“要出去?”陈冬标准站姿,“没菜了,去买点儿。”宋洵提了提手,“我买了明天你再去吧。”“啊?哦,好。”陈冬让开路让宋洵进门,自己也跟着进去。宋洵进屋就看到宋涵在做作业,诧异的不行。这小子居然在做作业,太阳打西边儿出来了吧。宋洵还转头朝外面看了看,怀疑自己有没有眼花。“宋涵,你居然做作业?”“看得懂题吗?”10岁的宋涵确实看不懂,但他不是啊,28岁的宋涵合同都看得懂,还能独当一面,更不要说小学题了。“你小声点,吵醒了会哭的。”宋涵瞥了他一眼继续低头做题。他这次会努力学习,教导宋允书的同时也改变自己的命运。宋洵“啧”了一声,还是听了宋涵的话没大声说话。“把菜放进厨房,晚上吃。”陈冬接过菜,目光却落在那个白色袋子上。袋子质量不错,里面装的东西也肯定不便宜,“这个是……”宋涵听到声音也抬起了头。看到包装袋,诧异的看了一眼宋洵,“你买东西了?”陈冬不认识,他可认识,国内有名的母婴牌子,店里什么东西都有,小孩儿用品覆盖到五岁。他衣柜的收纳袋里还有几件这个牌子的衣服裤子没丢。宋洵还没想好怎么说就被戳破了,有些气急,“才没有。”“那这个是……”“不知道。”宋洵扔下袋子,气鼓鼓的去了卫生间。宋涵爬过去看了一眼,打开袋子,是一只泰迪熊。“泰迪熊?眼光还不错呢。”陈冬看着泰迪熊也点了点头,“确实好看。”宋涵叹了一口气,“唉,我这二哥啊,嘴硬心软。”“算了,帮帮他吧,谁让他是我二哥呢。”等宋允书睡醒起来,睁眼就看见了泰迪熊。他唔嗯两声,伸出小手去抓泰迪熊。毛茸茸的,软软的,长的还萌酷萌酷的。宋允书一下喜欢上了。他抱着泰迪熊在沙发上滚了两下,然后手臂撑着沙发,撅着小屁股从沙发上爬起来。摇摇晃晃的站在沙发上,因营养不良而微黄的头发杂乱的翘起,越发显得人呆萌。“哥哥。”宋允书抱着泰迪熊,呼喊着宋涵。黑色的眼眸在客厅里来回的转,直到看到白色茶几上的作业本和笔,他才重新坐在沙发上。哥哥肯定是去拉臭臭了。书书等他。宋允书捏着泰迪熊的手臂,自娱自乐。“窝系蜀黍~”“泥嚎~盆友……”“窝有哥哥,泥、泥又吗?”“哥哥嚎~嚎康~”宋涵从卫生间出来就看见宋允书抱着泰迪熊嘀嘀咕咕。听着那些发音不标准的话语,宋涵眼眸弯了弯。“书宝醒啦。”“哥哥~”宋允书高兴起身,张开手臂就要宋涵抱。“包~包抱呀~”刚刚还宝贝的泰迪熊,现在被扔在角落。宋洵被亲了宋涵上前抱住他的小身板,“小熊喜欢吗?”问这话时,拐角处露出点儿黑色的头发。宋洵站在那儿偷偷的看。宋允书低头找泰迪熊,找到了宝贝的抱在怀里,“稀饭~”“哥哥,窝稀饭~”哥哥给他的,他喜欢。和宋允书待久了,宋涵很快就懂了他的意思,脸上的笑容大了些,“喜欢啊,可这个不是哥哥买的哟。”宋允书脸上的笑容一下僵住了,疑惑,“不系?”不系哥哥买哒?那系谁?冬冬吗?冬冬买的也阔以。宋涵点头:“对,不是我买的,是哥哥的哥哥买的。”啪叽泰迪熊被扔在地上。宋允书木着小脸扭头,“布、不稀饭。”不系哥哥买的他不要。不系冬冬买的他也不要。角落的宋洵看到这一幕,一股火冲上头,冷着一张脸就要冲出去,结果被陈冬拦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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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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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