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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现在不需要你的守护。”银月从怀中拿出一瓶伤药,放在凌泉腿前:“甚至可以说是厌恶你。”“厌恶也好,恨我也罢,我能守在他身边,已是幸事,不敢奢求其他。”凌泉抬头看向银月,说道:“我留在这里,你便是主子的代面统领了。”银月翻了个白眼,双臂抱胸:“谁要你的统领之位,主子说既然你留下,那就把我一同留下,你依旧是我的统领。”凌泉失笑,拿起伤药说道:“这样啊,那就谢谢我们银月副统领的伤药了,早些回去休息吧。”我想留在您身边银月冷哼一声,刚准备离开,突然想起一件事,又返回来。“你准备跪到什么时候?”“跪到殿下想同我说话的时候。”银月一听,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怒骂道:“疯子!就不该来给你送药,你快去死吧!”凌泉低头掩住眼中笑意,免得银月看见又生气。待银月走后,他摸着脸上的银面,想了想,摘了下来。不过银月的生气并非没有由头,陆瑾玄翌日清晨从殿中走出,在看到生生跪了一晚的凌泉时,第一反应也是生气。“统领大人好雅兴,每天无所事事,就喜欢消遣本宫是吧。”陆瑾玄一脚狠狠踹在凌泉的腿上。凌泉本就受了伤,虽然银月昨晚给他送过药,但他压根没用,又跪了一整晚,早已没有力气应对陆瑾玄的一脚。“咳咳”凌泉捂嘴咳出一口血,怕陆瑾玄看见,赶紧调整好姿势,手心朝后。陆瑾玄不喜欢哑巴,伸手捏住凌泉脸颊,迫使他抬头。“说话。”凌泉看着他整整喜欢了十几年的人,不想流泪惹陆瑾玄心烦,却还是控制不住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陆瑾玄错愕,赶紧松手,以为是自己捏疼了他。“堂堂代面统领,这点疼就受不了吗?”凌泉摇摇头,他想说不是的,只要是陆瑾玄给的,他都甘之如饴。可他的喉咙像被什么黏住一般,发不出任何声音。眼泪一滴一滴落下来,陆瑾玄看着凌泉一声不吭的流泪,多大的火也被浇灭了。“行了,只要你一五一十的说清楚,本宫便不怪你了。”凌泉笑着擦干净眼泪,冲陆瑾玄俯身叩首,却因为动作太大,导致后背的伤口撕裂,鲜血瞬间浸透黑衣。他昨晚受完刑后,怕陆瑾玄会发现,特意回去换了件衣服,想着只要自己的动作不大,便不会暴露,没想到空气中慢慢散发出血腥气,陆瑾玄以为是自己身上的,还闻了闻。正巧清风从偏殿中走出,昨晚他来的匆忙,什么都没带,也没地方睡觉,于是陆瑾玄就先让他去偏殿休息。“殿下,您伤还没好,出来怎么不披件衣服,着凉怎么办?”清风刚准备把陆瑾玄扶进殿,结果一靠近就闻到好浓的血腥气,吓的他赶紧检查陆瑾玄身上。“殿下,是伤口崩开了吗?”陆瑾玄推开清风的手:“不是本宫。”清风歪歪头,不是陆瑾玄还能是谁,总不可能是凌泉吧。陆瑾玄踢踢地上从刚才就一动都不动的人,说道:“你自己承认还是本宫动手?”凌泉直起身子,心虚到不敢抬头:“殿下,属下无事。”他原以为现在的陆瑾玄在听到他说这句话后就不会再管,结果他还是不够了解陆瑾玄。陆瑾玄绕到凌泉身后,一把拉开他的衣服。“哇这这这怎么被打成这样?”清风惊呼道。纵横交错的鞭伤叠在一起,血肉模糊到根本看不出原本是什么样子的。凌泉垂在身侧的双手猛地攥成拳,他不想陆瑾玄看到,更不想陆瑾玄知道事情经过。陆瑾玄被鲜红的伤口刺痛双眼,身体失力般往后退了好几步。凌泉赶忙起身去扶陆瑾玄,都顾不得穿好衣服。“对不起,不该让您知道。”陆瑾玄此刻根本听不进去任何话,拉着凌泉的衣领将人拽进文华殿。“清风,任何人不得入内。”殿内,凌泉刚想跪下,陆瑾玄轻踢一下他的膝盖,凌泉吃痛,倒吸一口气。“既然疼,就不要再做让它更疼的事。”“瑾凌泉知错。”凌泉手足无措的站在陆瑾玄面前,有些紧张。陆瑾玄自是没有漏听那一个“瑾”字,揶揄道:“代面统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想来应该看不上一个小小的王府侍卫统领吧。”凌泉慢慢挪动到离陆瑾玄更近的地方,咬着嘴唇捏住陆瑾玄衣袖的一个角。“看得上的。”凌泉可怜巴巴的说道:“若是可以,我只愿做一个小小的王府侍卫统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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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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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