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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团藏独眼凝视着黑暗,嘴角缓缓勾起一抹阴冷的弧度,“遥路……这次,你逃不掉了。”夕阳渐渐暗下。带路的忍者步伐也逐渐慢下,不知为何他比身后闲庭信步的遥路更加紧张。被要求将遥路带到团藏提前埋伏好的地方,但在离目标还有一段距离时,他垂在身侧的手不自觉握的紧了又松,松了又紧。“嗯?到了?”等到遥路的声音传来,他才发现自己带路的脚步不知何时已经停了下来。他顿了一下,转身就见遥路淡笑着站在不远处,脸上说不出是戏谑还是无奈。“……”和遥路的恩怨,要追溯到幼年。当年同一批从木叶的孤儿院出来,入学测试后,按理来说有天赋的都会被分配进根部。孤儿院本身也与根部挂钩,所以很多小孩理所当然都把根部当成目标。但遥路不同,他比其他人更知道根部的暗面。为了不进根部,他故意藏拙,又给了其他人一些错误情报。那一批进根部的人,在他们这些想着为村子做贡献、奉献生命的人眼里,成了一个个英雄。即使他们根本不知道对方到底在做什么。但遥路在离开孤儿院,逐渐展露头角,声名鹊起的时候,他们还只是普通到再普通不过的忍者。无所事事,一无所成。强烈的反差让他们不自觉恨上了遥路。但……带路的忍者心跳加快,看了看快要抵达的目的地。心一横,尽量保持刚刚的语气,压低了声音说,“我们赶路速度太慢,火影大人应该已经回火影楼了,我们先回村……”遥路显然没料到这一幕,他蹙了蹙眉,看着对方时,脸上看不出神情。他望向几百米外一处极好的埋伏地,状似随意的问。“真的吗?要不还是去确认一下吧,免得有些人跑了个空。”自投罗网“!”面具下的瞳孔骤然瞪大,冷汗瞬间席卷全身。他知道!这个事实让他难以接受,指甲狠狠嵌入掌心。遥路好像什么都没有察觉,双手插兜,慢悠悠的继续往现在的方向走去。余光却看着附近能埋伏人的角落。许久未动手,他还真有些激动。至于什么时候看出这是陷阱,还得归功于卡卡西。不想在遥路手底下做事,卡卡西思考很久,还是进入暗部工作。为了能有所成就,他这一年在暗部已经当上了队长,离暗部最高的位置也就一步之遥。因此对暗部的各种事情都了然于心。包括最近的人员变更。本来泯然众人的两人,按理来说不会引起注意,但是……这两人当着卡卡西的面,说遥路坏话。整整两次!两次!遥路不在意,卡卡西却早已将两人的生平事迹调查的干干净净,即使在密密麻麻的名单里,也能精确的找到两人名字。他悄悄观察俩人,即使持续几月,俩人都正常普通的执行任务,他还是关注着。在今天听到对方声音时,即使对方刻意压低了嗓子,却依旧很快察觉到不对。在遥路跟着对方离开前,两人交流了一下眼神。卡卡西蹙眉,(有危险。)遥路挑眉,(小问题。)嗯。非常隐秘的交流。遥路回想着两人的默契,即使前面是未知危险的地段,也好像在走花路一般,嘴角逐渐扬起。要不是时机不对,他还真想和埋伏的人炫耀一下。眼看遥路自寻死路,在路过时,一只手突然抓住遥路的手腕。掌心因为紧张,浸着湿冷的汗水,脉搏快得不像话。似乎察觉到他的状态不对,不远处的树梢陡然无风自动。握着遥路的那只手也突然剧烈颤抖起来,但他还是咬咬牙,低吼道:“走,快走!”不等遥路说什么,对方拉着他的手腕,朝某处奋力狂奔,骤然爆发的力量,让遥路即使无心逃跑,也被迫跑了起来。可惜,既然想清楚要对遥路出手,团藏自然是安排的万无一失。没跑两步,遥路两人被逼停。放眼看去,四面八方都是根部的精英。面对人海战术,遥路没有害怕,反而有些受宠若惊的扬眉。朝人群外围某个角落,遥路吹了个口哨。“哟,对待我这个小兵,您这么兴师动众,我可真是倍感荣幸。”远处草丛中,团藏的脸色阴沉至极。本就常年冷脸的面上,更是黑得好像能滴出水。“计划失败了,要先撤退吗?”在他身旁,根部队长垂着头低声问。团藏独眼中闪过森然杀意,“不……既然陷阱被识破,那就直接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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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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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