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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在背面,等事情办妥,尾款立刻打到卡里。”张知味将卡往兜里一揣:“嗯,上道。”能干饭还有钱拿,这活儿针不戳啊!张知味婉拒了想要一起跟进来的人,独自一人进入了板楼,先是慢悠悠吃掉到处乱窜新死不久的小恶灵,然后他顺着大恶灵的味道走向一个枯井边,从上往下看去。饕餮气息早已习惯收敛,那恶灵能感受到张知味独特的血肉,吃了他,就能增长不少修为,甚至可能会成为鬼仙。它开始期待着那人能够下来,甚至动用自身力量设下幻镜,就怕他跑了。殊不知,上面的“人”也在想,“这玩意儿吃了或许能垫垫肚子?”一兽一鬼各怀心思,张知味怕离得太远张嘴它会跑了,于是直接翻身跳下了井,底下的鬼还高兴呢,嘴角裂开就迎了上去,结果迎接它的却是一张更大的嘴。鬼为什么会飘?要是不能飘,它就不会飘上去,不飘上去,它就不会被这恐怖的兽给垫吧了,或许还能跑一下子呢?这下好了:)将整个恶灵凝成黑气吸入嘴里,张知味变回人类的样子,一个鹞子翻身脚下足尖一点,直直飞出了井外。刚一落地,就跟外面的人黑墨镜瞪黑墨镜了。“你真掐啊!”“我去……!”跟照镜子似的!“小黑,小官~”“知知,还真的是你啊!”黑眼镜围着张知味绕了一圈,上下打量,“不错,有品味。”被夸奖了,饕餮大王很开心,“这样打扮就是很酷啊!”黑眼镜这次是发自内心的笑了起来:“是,我的眼光那可是顶好的!”张启灵一直没有说话,而是认真的看着面前陌生的面孔,像是要把他印到脑海里,手腕上的珠子快速闪烁了几下,他将珠子露出来跟张知味打招呼。‘知知能变成人了,您也觉得很好是吧,母亲。’张知味跟珠子里修养的白瑪打完招呼,问道:“你们怎么过来了?”黑眼镜:“这说来话长,之后再跟你说,总之我俩偷偷翻墙进来的。”“他们不让你们走正门吗?”“诶,你是顶我名号进来的,要是暴露了你我,他们耍赖不给尾款了怎么办?”“也是。”张启灵突然插了一嘴:“事情解决了吗?”张知味摆摆手,“早就解决了,那几个恶灵都不够我塞牙缝的,但是小黑,这次可能有人要害你,如果是你来,八成会被这恶灵缠上,到时候就算我能解决,你也会受点伤。”黑眼镜一怔,眼中闪过思索。“陈皮那老爷子应该不是故意害我,我在他手底下做事,他对我也挺满意的,没道理让我来送死。”张知味耸耸肩,“谁知道呢,你们人类都说人心难测,不过你们也不用太担心。”他双手叉腰,笑出两只尖尖的虎牙,连墨镜下的眼睛都眯了起来,“敢动t…大王我罩着的人,将全进我嘴里!”说完推了推两人,让他们从哪儿翻进来的再从哪儿翻出去,他要去找人要尾款了。翻出墙外的黑眼镜这才感觉到有些不太真实,说话的声音都带着飘乎。“真的变成人了啊……哑巴你快掐我一下,看看我是不是在做……嗷——!”黑眼镜的话音还未完全落下,就感觉到自己的胳膊上一阵剧痛,像是被钳子狠狠钳了一下。“你真掐啊!”眼神盯着地面发直的张启灵已经收回了手,“不是做梦。”黑眼镜又疼又无语的抽了一下嘴角,合着这位早就有掐他想法了,刚刚可算是叫他找到合适的理由了吧。:(另一边,领头人看着完好无损站自己面前伸手要尾款的人还有些懵。不是,这折损他们这么多人的鬼物,他进去不到半天就给解决了??!而且还进去什么样出来什么样,连衣角都没脏!这合理吗?!领头人有些不太相信,说自己先去看看,就鼓起勇气带着几个人一起进去绕了一圈,发现那股阴冷到让人毛骨悚然的不适感确实没有了,这才终于相信这位黑爷真的给解决了。不愧是道上有名的人物,实力就是强劲,办事也利落,以后要是有人找他推荐下斗或者办事的人物,他还推荐这位黑爷!(以至于后来黑眼镜莫名多了不少人找他干活,但他依旧很少拿到尾款,最后又恢复了平常状态)张知味离开板楼之后,又找到了隐藏在远处的张启灵和黑眼镜二人,三人一起回了四合院。只是这回院子里却多了一位客人,或者说,院子真正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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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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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