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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知味看着那老头身边的那条狗,眼中闪过兴味。老向导看着长相如此标志的青年直勾勾盯着自己身边这条狗,还以为他喜欢,于是热心肠的介绍它多有灵性,甚至指挥它去河里游了一圈儿回来。无家人本就喜欢养狗,见此无三省也有了些兴趣,想要招呼那狗过来,结果那有灵性的狗爪子动了动就忽然停下脚步,哼唧着趴下了,甚至发着抖,用爪子盖住了自己的两只眼睛。那老头有些疑惑,用脚曲了曲狗的屁股:“怎么了这是?”这狗看着普通,实际上并不平凡,胆子绝不可能这么小,看见几个陌生人就怂成这样。悄悄站在无三省身后的张知味无声的展开恶作剧成功的笑容。他今天没有模仿黑眼镜的装扮,而是改了件卡其色的冲锋衣和工装裤,脚上也穿的黑色中长筒战地靴,脸上一直带着笑,看上去就跟他身后那个青年一样,是个阳光开朗的大学生,人畜无害的。见那狗实在是怂的要命,无三省只好自己过去看看,结果刚一靠近蹲下脸色就变了。潘子发现无三省脸色突变,也跟着凑过去,瞬时就知道了怎么回事。无邪看他三叔一直蹲着也不起来,不由得好奇道:“三叔,那狗你看出什么名堂来了?”无三省顿了顿,转过头对着无邪招手。“你来。”说完又招呼张知味,“你也一起来看看?”无邪一边嘟囔着一边往那走:“做什么神神秘秘的,还要我们过去……”张知味一步没动,也没有要拉无邪的意思。人类有句俗话,叫吃一堑长一智,无邪从小可谓是吃堑长大的,但如今在他三叔这里看着也没长多少智慧,那定是还没吃饱。饕餮大王很善解人意,他是不会阻止他人“吃饱饭”的。:)没能叫动张知味,无三省也无所谓,他也没指望这真能坑到他。见自己大侄子蹲下后就差点呛出了眼泪,他废了点劲儿才压下翘起来的嘴角。“我去!这狗怎么这么臭啊!亏它还去坑里洗了一圈儿!”无邪猛的站起来差点折个跟头,踉跄着站直身子,捂着口鼻连退三步。“能有这味道,那必定是吃死人肉长大的,那个洞估计也是个尸洞……”无三省给无邪科普了一下什么是尸洞,又追问了那老头关于船工的事,什么有去无回啊,什么吃死人肉啊,听的无邪有些心理不适。他连忙挤到张知味身边,无意撞开了沉默寡言的青年,然后抱着张知味的一条胳膊悄声询问:“他们说的是真的吗?那尸洞里真的死了这么多人?其他人不靠船工进去就会有去无回吗?”蟞:你不要过来啊!“这么好奇啊?”无邪点头,眼睛亮晶晶的看着他。没等张知味开口,无三省那边先嚷嚷起来了。“臭小子!就这么不信任你三叔啊!”无邪理直气壮的吼回去:“你刚刚就坑了我!明知道那狗这么臭还让我去闻!”无三省脸不红心不跳:“我那是为了你好,让你以后长长经验,被我坑总比被别人坑强。”这话不带刺,但仔细一听总能品出一点针对性来,无邪也听明白了。他没继续搭理无三省,拉着张知味略过一直盯着他们两人的青年,走到不远处的河边,闷不吭声憋了半晌,最后憋出一句对不起。张知味有些疑惑:“为什么要跟我道歉?”那无三省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份,但自己也能看出他对无邪这个大侄子的重视,所以对于无三省的针对并没有往心里去。:)无邪蹲下身,拿小棍儿胡乱戳着河边湿软的泥,嘴上回应:“就……想跟你道歉。”他心里不太得劲。就怎么说呢,像是兴高采烈带着自己最重要的朋友回家给家里人看,结果家里人觉得朋友图谋不轨,就都不喜欢他,甚至还反对自己跟他在一起玩儿一样。三叔怕他被骗是为他着想,他不能怪三叔,但知知也是无辜的。‘知知是我的守护灵不可能会害我,而且神兽又怎么可能会害人呢?三叔总是多想!’被牛颠到起飞的无三省:是是是,我就喜欢看牛尥蹶子,追求刺激的!张知味笑了笑,对于无邪心里面想的什么,他是一点也不知道,甚至也不想知道。他爱想啥想啥,关饕餮大王什么事呢?他只是来干饭的,顺带保证有了自己的参合之后,无邪这个中心人物的生命不会受到蝴蝶翅膀的干扰而出现意外。还真别说,有了这世界线的能量加持就是不一样,这附近那些小点心的味道真是越发浓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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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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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