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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不用担心回去后物是人非,因为两边世界的时间流速不同,你在这边待几年,那边也只是过了几天或者几个月。”这信息量,简直比自己吸收费洛蒙后的信息量还大。无邪按了按眉心,脑海里迅速提取有用的信息。‘我来到了另一个跟自己世界相同的世界,此时是2003年,很多事情都没有发生,我可以回自己世界,也不用担心时间问题。’张知味啃完了那个苹果,又摸了一个继续啃。“你还有什么想问的吗?”无邪放下捏眉心的手,一双眼睛直直的盯向床边的人。“你是谁?”“我是张知味。”“姓张?”“啊,姓张。”咔嚓咔嚓……无邪的视线划过他拿苹果的手,那正好是右手,白皙修长,关节和指甲都透着淡淡的粉,很好看的一双手,但手指正常。“你不是,张家人。”“啊,不是。”苹果真好吃。无邪见他啃完一个,又拿起一个接着啃,完全没有要多说的意思,思绪不由得有些跑偏。他隐约记得,之前这里的解雨辰叫这个人不要吃盘子碗筷汤勺?普通人可以吃那些吗?异食癖也消化不了吧!而且这人看上去也不像是有异食癖的样子。“你是,怎么认识,他们的?”“这个说来话长。”张知味嘴里啃着苹果,另一只手又去够香蕉,“我跟小官是小时候认识的,跟无邪和小花也是小时候认识的,跟小黑是在墓里烧烤的时候认识的,跟胖胖是墓外野餐认识的。”无邪:“……?”“墓里烧烤……墓外,野餐?”张知味点点头,回忆着当时的美味:“好吃,是真好吃啊!”无邪眼中的茫然一闪而过。‘不是……这对吗?’“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我是,因为什么,原因,才来这里?”这个问题,张知味思索良久,还是打算实话实说。一来,这件事说出来也造不成什么麻烦,二来,异世的无邪已经躺这里了,还能咋滴,说谎或者隐瞒已经没多大意义了。“我与小官小黑赶路的时候用了点儿自身的能力,不小心把两个世界的壁垒搞裂开了,你能过来是纯倒霉。”无邪对自己的运气还是很理解的,没有在“为什么非得是自己过来”这方面纠结,对张知味的能力有了新的认知过后,他瞬间又有了无数的问题,但最后还是问了最要紧的事情。“我跟他,容貌,没问题?”张知味理解了他的意思,“没问题,在其他人眼里,你只是一个普通长相的陌生人,还刚好跟我认识而已。”无邪听完回答,阖眼沉默了一会儿,随后突然出声。“汪家。”张知味一愣,被鹰隼般的眼神直勾勾的盯着,一时间没能理解他说这俩字想表达什么意思。“你怀疑我是汪家人,还是问我为什么不解决汪家人?”“后者。”无邪并未怀疑张知味的身份,汪家要是有这撕裂空间的能力,还用整那一大出?!他只想知道,既然面前这人实力这么强大,为什么不把汪家这毒瘤从世上清除。咬苹果的咔嚓声彻底消失,张知味又把香蕉塞嘴里,皮也没剥。无邪看的皱了皱眉,倒是没说什么,只是静静地等待着答案。“这个问题……我之前说过,无邪是这个世界的中心人物,消灭汪家,那是他该干的事,我干预不了太多。”听到这话,无邪的眼睛瞪大一瞬,“我?!”‘什么意思?!什么叫我该干的事?难不成他所经历的一切,小哥所经历的一切,所有人经历的一切都是被安排好的吗?!!’这个想法,让他有些无法接受。如果自身的苦难都是别人安排好的一切,那么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冷静。”张知味再次将手指点在无邪的眉心,将他炸起的情绪又顺了回去。“我不知道你想了些什么情绪这么激动,这对你的病情不利,你需要静养。”看着突然红了眼眶的人,张知味眨了下眼。他想起了无邪崽小时候不开心的样子,浑身上下散发着苦苦的气息,一个人缩在被窝里跟一个看不见的生灵念念叨叨,诉说着自己的委屈。那时候也是这样,眼眶红红的,眼泪在里面打转。张知味像之前摸无邪崽那样也摸了摸他的头,不过不再是当初毛茸茸的小爪子,而是修长的人手。你的一举一动皆是你的所思所想“……为什么?”天大的委屈终究是冲破了内心防线,眼泪如同断了线的珠子往下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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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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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