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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还在张启灵放手之时打算破开肚子去抓他,但被张知味一个眼神定在了原地。“小哥,我发现了一个盗洞,卧槽那是什么!?”胖子看见了女尸破肚而出的白毛小手,也没反应过来是不是还在动,只看见它快要抓到人了,直接开了一枪,那小手的主人像是被打疼了,尖利刺耳的叫声响彻整个墓室。没长脑子不会思考的东西,原本一点点的害怕也被这一枪打没了,“吵死了。”这小东西身上也是有能量的,不吃白不吃。鎏金的兽瞳泛着冷意,倒是头一回对食物没什么好感。张启灵意识到不妙,连忙转身,却被突然变得很大的凶兽一屁股顶进了盗洞里,胖子在下面垫底。“一会儿我再去找你们。”张知味说完就看着那小东西,他对吃臭不可闻的尸体没什么兴趣,只是吸取了它的阴气怨气和凶煞之气。这种在母体肚子里还未降生就死亡的,是没有灵魂存在的,因为冥界的鬼差不会让能转世的干净灵魂遭这样的罪,它们之所以还能动就是因为母体残留的怨气,再加上被有心之人利用就养成了这种怪物。怨气一类的东西全部消失,也就没有什么支撑那副早该腐烂的躯壳了。张知味又变回了巴掌大,回身看着那个盗洞思考了一瞬。“嗯……就去看看那个小粽子,有小官在他们估计也没什么危险。”当时走之前在那个小粽子身上用能量留了个记号,现在倒是能顺着找回去。那小粽子很听话,它保持着张知味离开的姿势没动,仿佛对那个机关很是执着,这回张知味没有犹豫,直接打开了那个机关,而开启的却是机关对面墙上很隐蔽的一个暗门。门很高,也很小,一般人估计是进不去,里面的空间也很小,目测只有一立方米,里面放了很多盒子和布袋。张知味还没细看就能感觉到有细微的灵气从盒子里渗透出来,数了数足有十个盒子六个布袋,直接爪一搂全部变小藏进了自己脖颈的毛毛里。而那个小粽子则是一直傻呆呆的站在下面抬着头。“傻不拉几的,不过看在还会主动上供的份上,你也跟本大王走吧。”张知味翩然落地,身形也在一瞬间拉长,苍白的手指点在小粽子的脑门儿上,它黝黑的双眼闭了起来,身体也蜷缩成婴儿的姿势,化为一块青黑色的玉石落到了张知味的手掌上。张知味上下抛了抛手中的石头最后攥在手心,表情苦恼:“我好像又做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人直接从他面前滑落下去“小哥,你说这一串字母是你留下的记号?”“嗯。”无邪顿时就想起了他三叔给他看的照片,以及之前笔记上的写的事,看他的眼神瞬间变了变。胖子摸上那刻痕,“这痕迹看上去很久了,你什么时候来的?”“二十年。”说这句话的,不是张启灵,而是无邪。他的眼神直直的看向张启灵,“你二十年前来过这里。”张启灵看他一眼:“嗯。”“二十年!?”胖子震惊,“小哥这看上去可不像三四十岁的啊,顶多二十五六,难不成你六岁就能出来倒斗了?!”张启灵没有说话,淡淡的看了胖子一眼,之后转身,“继续走吧。”胖子讨了个没趣,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去正想跟上去,刚走几步发现无邪还站在原地不知道想什么。“走啊天真,想什么呢?”“啊……胖子,你就不好奇吗?”“好奇什么?”无邪三两步跟上胖子,“好奇小哥怎么不老啊?”“好奇,到时候出去了问问他怎么保养的。”无邪看了他一眼,“就好奇这?”胖子:“每个人身上都有不能说的秘密,既然小哥不想说,咱也不用问,况且知道的越多,麻烦也就越多。”两人安静了下来。其实无邪还有个更大胆的猜想,小哥估计并不只是活了三四十年,还可能活的更久。这个想法是在张启灵转身时突然出现在脑海里的。其实在船上做了那个梦之后,他的脑子里经常会出现一些匪夷所思的画面,或者七零八碎乱七八糟的知识,还都是有关倒斗的。就像之前独自一人被关在了那个漆黑的墓室里,他下意识的反应不是害怕,而是抄起身边的罐子先一步砸向某个角落,之后飞快的离开了那个地方。事实证明确实有可怕的东西在他身后追他,最后被成功挡在了门后,他也没有多少狼狈。他怀疑跟医院里的那个无邪有关,可能是因为有相同的脑电波所以导致串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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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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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