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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知味不再理他,而是看着破了洞的大门眼睛恨不得放光。‘哦!这就是那棵树变出来的食物吗?’‘活蹦乱跳的,多新鲜啊!’‘要是它一边变,我在一边张嘴接的话……’“知知?”无邪伸手在张知味面前晃了晃,丝毫没有打断他的幻想,想着他之前对老痒说的话,顿时恶从胆边生,轻轻捏住了张知味的脸颊。软软滑滑,手感出乎意料的好。“啊——!!!”无邪的大拇哥被咬了个结结实实,关吴扶额,缓缓闭上了眼睛。‘嗯……绿茶茉莉班戟……’张知味叼着无邪大半个手指磨了磨牙,关吴深呼吸了一口气,忽视无邪眼泪汪汪(乐在其中?)的样子,抓住了他的手腕往外拽。“知知,咬两下得了别什么都吃,他没洗手,很脏。”张知味顺势将手指吐出去,无邪看着自己的大拇指上一圈红红的牙印,还有晶莹的口水,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耳尖突然红了起来。“我、我去洗个手!”正好门上有个洞,方便了无邪快速离开此地。‘绿茶茉莉班戟跑了……’张知味忽然看向慢慢贴近自己的关吴:“你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关吴一愣,“是吗?”他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脖颈,上面有一道明显的疤痕,除非使点劲儿按压,现在已经不疼了。浑身的骨头也没了最开始运动时的涩感,很流畅。“如果我彻底好了的话,是不是就会离开这里,回自己的世界了?”张知味一挑眉,“你很想留在这里?”“我……”“那恐怕不行,你那边的世界意识是不会同意的。”关吴垂下了眼皮。张知味:“你还有未完的世界线要走,对吧?”关吴摇头,“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确实还有未尽的事要做。”汪家还未覆灭,小哥也还在青铜门里等着他们去接他回家。‘我确实不该留恋这里。’关吴喉结滚动了两下,有些想要抽烟。他有很大的烟瘾,不知道什么时候染上的,在医院的时候就想抽了,但张知味不喜欢。一开始被警告,是拿不准这非人类如何对他所以不敢抽,到后来想抽的时候手背总是下意识的泛疼(之前被张知味发现抽烟,用手狠拍了他手背一巴掌),再到最后每次想抽烟,张知味这张脸就会在他脑海里晃来晃去的吸引注意力,想抽烟的想法就这么被晃没了。张知味:“彻底恢复的话,大概还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等这次秦岭之行结束,找个时间跟我说说之后会发生的事吧。”张知味拍了拍关吴的肩膀,正要抽手离开,却被一把抓住了手掌。正常人类的手掌普遍很温暖,但此时张知味却感觉到,关吴手掌的温度竟然跟自己鳞片的温度差不多。碰上去都是冰冰凉凉的。“怎么?”“知知……我可以这么叫你的吧?”“你不是已经叫很多次了?现在又来问。”关吴笑了笑,“你知道吗?我看过了他从小到大的记忆,甚至每次睡觉的时候,都沉浸式体验了一把他的人生。”这个他说的是谁,两人懂得都懂。张知味眼睛睁大了一瞬,这事儿他确实不知道。“你能看到,那岂不是无邪崽他也?”难怪他觉得无邪崽时不时像是有精分似的!不对!难怪世界意识清醒的这么突然!原来是有人给无邪崽透题了吗?!“喂!你们干什么呢!?”无邪冷静、洗手完回来,看见他们手牵手的样子毛都炸了,冲过去将两人的手分开!被迫分开的关吴挑了下眉,“分这么细吗?”“你是你我是我。”无邪紧紧抱住张知味的胳膊,将他的手藏到了自己怀里,“其他可以,这不行!”这仿佛加了密一样的对话令张知味不解,“什么东西?”无邪连忙揽过张知味带他去桌边坐,“没什么,我通知了旅馆的人,让他们送饭上来。”“饭!!!”果然一听这个,张知味其他什么都不在乎了,在桌边坐的板板正正,乖乖巧巧。无邪转过身拉着关吴走远几步,皱着眉:“你认真的?”“无邪,你最了解你自己。”关吴认真的看着年轻的自己,“这很难……”他转头,看向坐在桌边乖乖巧巧等饭的人,语气轻的的仿佛一阵微风就能吹散。“……不心动吧。”有这么一个神秘又强大的存在,祂陪你长大,陪你玩闹,跟你开无伤大雅的玩笑。虽然不是时时刻刻都陪在身边,但祂会在你受欺负时,帮你惩罚那些欺负你的人,在你有危险时保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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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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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