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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白光骤然亮起,一位他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的身影出现在两人中间。小哥:Σ!…胖子站在这群人的不远处,左边看看,两个天真正在跟解雨辰围着张失去表情知麻木味身边明里暗里的怼来怼去。右边看看,两个黑爷正用打不死人白费力气的方式一决高下。再往远处一瞧,一对小哥照镜子,比划来又比划去,最后上演母慈子孝(?)。胖子茫然挠头:“咋就这么乱呢?”张知味觉得自己脑瓜仁儿嗡嗡的,抬手将身前的解雨辰往自己身后拉了拉,接着给闹腾的凶的两只无小狗一只一个脑瓜崩,力度刚刚好,耳边瞬间就觉得安静了。也不管两人眼含热泪,径直走向打的不可开交的两大黑耗子身边,在靠近的瞬间变成一只超大的饕餮,尾巴圈起黑眼镜拉出战场,接着一口吞掉了黑瞎子。诶,黑巧大福~!声明一下,那女鬼跟黑瞎子有些难舍难分了,大王只好勉为其难含在嘴里给它含化了,绝对不是顺嘴想尝尝人嗷!绝对不是!远处看见这一幕的张启灵也顾不上自己母亲关心另一个自己的诡异事情了,快速将旁边的四个登山包带上就往大饕餮那里跑。足有一间屋子那么高大的超大饕餮尾巴轻轻一甩便将黑眼镜丢到一边,随后围到自己身前,乖巧的坐在地上。黑眼镜反应迅速的调整姿势,稳稳落地。“知知。”因为跑的急,张启灵轻喘了两口气,将登山包往地上一放,扯开拉链。“我带了吃的,嘴里的吐出来,脏。”黑眼镜瞬间不乐意了,“喂喂喂,什么叫脏啊,我有天天洗澡!”被张启灵看了一眼,想着他跟那个自己接触过,不禁发散思维,“难不成另一个我不洗澡吗?!”黑眼镜脸上控制不住的表现出嫌弃,“知知,要不还是吐出来吧,他不讲卫生,离他远点!”超大饕餮没有理会,轻轻动了动尾巴,随后趴下表演了一个农民揣。低头看向装了很多食物的登山包,胡须开心的向上翘了翘,然后毛茸茸的去蹭带来这些食物的张启灵。超大毛茸茸的主动蹭蹭,可给另外几人馋坏了。于是纷纷走过去,一头埋进了触感极好的尾巴毛里。胖子:“也没人告诉我知知的本体这么大啊!”当初知道张知味不是什么魔法少男甚至不是人的时候,可把他吓一跳呢。张启灵被蹭的后退了一步,随后伸手摸上毛茸茸的嘴边,企图撬开嘴将里面的东西抠出来。毛茸茸撤回了一个蹭蹭jpg耳朵不开心的撇了撇,转过头去嘴一张,将已经到嘴的肉吐了出来。黑瞎子晕晕乎乎的坐起身,他记得自己正在跟另一个自己打架,紧接着眼前一黑……“刚刚发生了什么?我……我身上怎么湿漉漉的?!”变回人身的张知味眼神飘了飘,悄悄对着黑瞎子摆了摆手,给他烘干。黑瞎子:“……?”怎么又干了?小哥从远处走过来蹲在黑瞎子身边,先是抬头看了眼张知味,接着又看向他:“感觉怎么样?”“我……”黑瞎子顺着墨镜缝隙摸向自己的眼睛,然后又拍了拍自己的肩膀,语气惊喜。“我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接着站起身活动了一下四肢,没有任何不适。小哥:“眼睛?”“眼睛也好多了。”压迫感消失不见,估计很长一段时间都不用担心变成真正的瞎子了。说罢,他看向张知味真诚笑道:“救命之恩无以为报,我离开后就更不知道如何报答了,不过,这边的我也是我,你可以随意使唤他。”黑眼镜:“?”这对吗?黑瞎子:“就是……我有件事情好奇想问一下,你是怎么把那个要命的东西从我身上弄下去的?”一听这话,众人顿时稍显忙碌。这地可真地啊。黑瞎子:“……?”五对!王炸!要不起门已打开,恶鬼已除。没有得到回应的黑瞎子笑了笑,并没有强求答案。好像没了再在这里待下去的理由,他们也该回到自己的世界了。挥手告别之后,黑瞎子走在最前面,身后跟着小哥,走在最后的,是关根。但脚步最先慢下来的,却是中间的小哥。他仿佛还能感受到身后那道温暖慈爱的视线,当时注视他的时候眼中带着的心疼让他有些不知所措。关于不同世界自己的孩子,白瑪也好奇过,她曾询问过无邪,如果没有自己,没有知知的话,自己的孩子会过的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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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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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