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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白的空间内,小饕餮耳朵紧贴头皮,尾巴不安的甩来甩去,连眼尾也恨不得耷拉下来。“这不没有危险嘛……”『还没危险呢?!』祂的崽都被一群人拐走了!金色的巨大团团差点炸成海胆,强忍了忍脾气。不过一群普普通通的人类,有什么好的?!只是沾了世界线的光,有点气运在身罢了,呵,不过如此!『走!世界已经升维完毕,你其他的哥哥姐姐都回去了,咱也回家』“不。”金团团无比庆幸自己是最厉害的天道,不会被轻易气死。『你哥哥姐姐也很喜欢你,不必非得找人类当伴侣,人类脆弱,没有实力,甚至连咱家门都进不来,连这里都找不到』“找得到!”是无邪。张知味猛然听见熟悉的声音,心中无比震惊。这是世界与世界的交界线,稍不留神就会被卷进别的世界,甚至会被能量搅碎。张知味顾不得其他,直接恢复成人形,转身看到无邪的状态时顿时炸了毛。“无邪!”没有实体,只有魂魄,被一层白色透着点儿蓝的能量包裹着,像一只找了好久终于找到主人的小狗,乐颠颠的奔过来。“知知,我找到你了!”“笨比无邪!你死了?”脸颊被扯住,无邪艰难回应:“还、还妹油!”他之前跟白团团做了交易,会在张知味离开时带他去找他。“如果你有好好跟我们道别,明确不会在要我们了,我会放弃。”才不会!“但你明显是突然走掉的,那么我一定要来。”来争取这最后的机会。“那个白色的天道说,祂会替我保存身体七天,这期间如果你能跟我回去,我会活过来,直到寿终正寝,如果你不能跟我回去……那我就只好跟你走啦!”至于其他人……反正也跟他们说明情况了!张知味看着他半晌,抬手给他脑门一巴掌,暗骂道:“笨比无邪!”无邪捂着脑门,委委屈屈:“知知你怎么又打我!”“我打不得?”“你……你轻点打嘛……”『够了,我说够了!』金团团伸出一缕金丝,通向模糊的远方,很快抓了两团团回来。白团团:『……你好你好你好!』蓝团团:『……对!我也帮忙了!又能怎!』营养不良的蓝团团鼓起肚皮上下蹦跶:『我过不好,也要给你添点堵!是你把饕餮放我世界里来的!但他没把我吃掉!他好,你坏!』金团团瞥了眼berber乱蹦的“小跳蚤”,沉默了半晌,随后揪下一小团金色,堵住了祂的嘴。『补偿』蓝团团两眼一翻,差点被庞大的能量噎死,随后迅速膨胀变成了比白团团还要胖的团团。白团团:『哦!()』白团团羡慕嫉妒不敢恨,甚至都不敢想自己接下来会遭受什么。要问帮助无邪会不会后悔,那肯定是不后悔。答应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哪怕面对比自己强大不知多少倍的存在。祂,就要做这最有种的天道!张知味拉着无邪,把他推到白团团身后,然后自己站到了白团团前面。“我要跟无邪回去,他们才不是什么脆弱无能的人类。”『他们养不好你,只会让你付出』无邪刚想张嘴,却被白团团一下子堵住了。这种时候,他闭嘴才是最好的。张知味:“……其实,我也没付出多少来着……”只是分出去几根浮毛和自然脱落的鳞片,然后就……吃没了张家旧宅,吃光了张大佛爷的家,吃光了无数的墓室,垫吧了青铜神树,将云顶天宫当养殖场和自助餐厅,把雨林尝了一遍,只给那个陈什么的留了一小块好吃的石头。无家差点被吃破产,那什么汪家和它与小德子烧烤也吃干净了,可谓是把整个世界线都尝了一遍。甚至连主要物品青铜门都被他啃了几口,连蓝团团都没能幸免。看着自家崽掰着手指头数自己吃了什么东西,金团团陷入沉默。张知味:“……他们还会随时随地给我掏出好吃的,胖胖和小黑做饭很好吃,我喜欢小官做的白切鸡,也喜欢小花和无邪做的甜品和凉菜还有西红柿炒鸡蛋,我从未吃饱过,但在这里也没真正饿着过,我喜欢他们,母亲。”‘说的跟之前饿着过你似的。’虽然心里这样想,但金团团还是轻轻叹了口气。『罢了,随你开心吧』金色的团团背过了身,眼不见心不烦。张知味弯了弯眼,然后去牵无邪伸过来的手。“笨比无邪,我们要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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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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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