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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店的早点味道还不错,不知道你吃不吃的惯。”路知衍跟着他一起下车,“我不挑。”曹铭对这句话保持怀疑,他这种大少爷,吃饭挑不挑还真说不好。不过,路知衍试了之后,确实不挑。这家店的卫生也不错,卫生不好的店,他也不敢带路知衍去吃,到时候再吃出什么问题了,他还得负责。吃了几个包子后,曹铭又开车送路知衍到他昨晚的那个酒吧找他的车。之后两人分开,各自去上班。离开前,路知衍喊住他,“昨晚麻烦你了,晚上请你吃饭。”能蹭一顿饭,曹铭当然不会拒绝,不用自己做,还不用洗碗,而且这顿饭算是他好心后的奖励。这天,他收到了很多路知衍发来的消息,【上班迟到,被我爸训了。】【他闻到我身上的酒味,又挨了一通骂。】曹铭看到他发来的消息,不由庆幸,【我比你幸运一点,在上班最后一秒打了卡。】路知衍:【兔子躺平jpg】曹铭看着路知衍发来的表情包,不由开始想,路知衍做这个动作会是什么样。路知衍:【今天一天一共开了三场会,麻了。】曹铭:【我们今天也开了两场会,牛马不就是这样嘛,没占用休息时间就偷着乐吧。】路知衍:【……】也是终于体会到牛马的生活了。晚上,路知衍一下班就给曹铭发了消息,【今天说好请你吃饭的,别忘了。】曹铭:【蹭饭这种事,不敢忘。】路知衍把餐厅定在了市中心的一家高级餐厅。曹铭刚走进餐厅,报了路知衍的名字,就被人迎着一路到了包厢。曹铭还是曹铭x路知衍3曹铭觉得这段时间,路知衍出现在他们公司的次数多了起来。连江砚舟都察觉到了,“曹哥,路知衍是打算跳槽到我们公司吗?我怎么感觉每天都能看到他。”曹铭:“……”“我也觉得他最近来的有些频繁了。”江砚舟看着还在不断敲击键盘的沈墨川,“沈哥,你觉得呢?”沈墨川头都没抬一下,声音低沉,“以他的工作能力,还不配让我花高薪挖他。”江砚舟:“……”曹铭:“……”嘴还是这么毒。江砚舟的目光八卦的看向曹铭。“曹哥,我怎么觉得路知衍都是冲着你来的呢。”曹铭疑惑的看着他,“我?为什么这么说?”江砚舟眉头微微扬起,“他每次来是不是都去找你了?”曹铭一愣。他很想解释,路知衍虽然每次都来找他了,但都是来跟他讲八卦的。自从江砚舟来到公司后,他和路知衍卦友的联系就没断过。不过他不能说。只是……最近这几天,路知衍虽然经常来,但公司里似乎也并没有再传出什么八卦了。毕竟江砚舟和沈墨川已经在一起了。这些就不能称作是八卦了,该叫秀恩爱了。尽管如此,路知衍还是会经常出现。他也并不排斥路知衍的出现。甚至还渐渐期待起来。就算路知衍每次来只是在办公室门口站一会儿,看着也十分赏心悦目。这天又是搬运下午茶的时间。曹铭看着公司门口的几个大箱子,有些头疼。为了追求速度,他一下搬了两箱。随后发现视线被箱子挡住了。“让一让,让一让。”曹铭搬着箱子往公司里走,嘴里还不断念叨着。大家看到他搬了两个箱子,都会让让。不知道里面装的什么,居然还挺沉。曹铭感觉手臂渐渐有些脱力。想把箱子放下休息一会儿,但搬着两个箱子不太方便弯腰。不得已加快脚步,尽量在箱子从怀里脱落前到达茶水间。他的手紧紧扣住箱子的底边,指尖因为用力有些泛白。脱力的感觉越来越明显。最后甚至已经迫不得已的停下了脚步。大滴大滴的汗珠已经流到了脸颊,缓缓滑落的感觉有些难受。他感觉自己背后都湿了。就在他想着把箱子先扔在地上的时候,有一股力道把怀里的两个箱子接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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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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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