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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名称:逆爱:重生后,我靠抠门躲黄龙本书作者:狼小智本书简介:【顺恨同人+重生+不拆cp+娱乐圈+等更新炒饭】简介:上一秒,吴所畏被池骋那条叫“黄龙”的巨蟒直接送走,死前只看到他犹豫的眼。再睁眼,竟重生回被前女友岳悦当街羞辱的穷酸时刻!死过一次,吴所畏悟了:钱要赚,命更要保!远离池骋,远离黄龙,努力搞钱!可池骋这混蛋,专坑老实人!吴所畏精打细算绕路走,却总能和池骋“偶遇”。他步步紧逼,眼神玩味:“躲我?怕我?还是……怕小醋包?”他逃得心肝颤,他追得兴致浓。不是,哥,我都进组演龙套了,怎么还能遇到你口牙?!然而,惧蛇症发作的狼狈,竟成了他眼中猎物最有趣的反应。当危机再现,被黄龙缠绕的绝望记忆席卷而来……这次,池骋会像前世一样犹豫吗?还是……能为我不顾一切?“混蛋,你又要干嘛?”“当然要,这可是你说的。”内容标签:双男主纯爱现代重生同人一共二百三十七块六【脑子寄存处】……窒息。冰冷的鳞片死死绞紧脖颈,肺里的空气被残忍地挤出,视野里只剩下那条名为“黄龙”的巨蟒狰狞的纹路,还有……池骋那张在几步之外,带着一丝犹豫、最终看不清的面容。黑暗吞噬一切。燥热、嘈杂、廉价的香水味混杂着路边摊烧烤的油烟味儿,一股脑地冲进鼻腔。“吴其穹,我们分手吧!你这种穷酸样?撒泡尿照照镜子,我岳悦要的是能买得起大平层,出门有豪车接送的男朋友!不是你这种吃个饭还要算半天找零的穷屌丝!”吴所畏一个激灵,彻底醒了。刺眼的阳光晃得他头晕目眩,嘈杂的街市噪音瞬间涌入耳朵。他正狼狈地站在人行道上,手里还捏着那个为了讨好岳悦,花了他整整一周伙食费才咬牙买下的品牌手袋包装盒。面前,妆容精致的岳悦双手抱胸,脸上是毫不掩饰的鄙夷和厌烦,涂着蔻丹的手指几乎要戳到他鼻尖。心脏在胸腔里疯狂擂鼓,不是因为岳悦的羞辱,而是那冰冷绞杀感还清晰地残留在皮肤上。脖颈间仿佛还残留着黄龙那滑腻、致命的触感,以及池骋最后那个让他心胆俱裂的、冰冷犹豫的眼神。他重生了。回到了这个被当街羞辱,开启他前世悲剧连锁反应的原点。岳悦?!前世,他像个傻子一样苦苦哀求,解释,甚至差点当街跪下,只换来岳悦更变本加厉的嘲笑和围观路人鄙夷的目光。那屈辱的一幕,成了他后来一步步踏入那个自己给自己编织的、最终通向死亡的情网的开端。所以现在是……被甩现场?!他低头看看自己身上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磨了边的帆布鞋,再摸摸口袋里那几张薄薄的零钱——穷得叮当响。这感觉太真实了,真实到他胃里一阵翻腾。黄龙那滑腻冰冷的触感仿佛还缠绕在脖子上,池骋那张英俊却冷酷、带着一丝复杂犹豫的脸在脑海里挥之不去。就是那瞬间的犹豫,要了他的命。死亡的阴影太过真实,吴所畏的身体还在细微地颤抖,但眼底的懦弱和哀求已经像潮水般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被逼到绝境后破罐子破摔的狠劲儿和精光。钱?命?他精打细算了这么多年,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半花,那是因为穷怕了。但现在,他死过一次,特么的还有什么比命更重要?活着!远离那条叫黄龙的催命符!远离……远离池骋。至于岳悦这种货色……滚蛋吧!“呵。”一声短促的冷笑从吴所畏喉咙里挤出来,带着点劫后余生的沙哑,也带着点豁出去的嘲弄。岳悦被他这声笑弄得一愣,随即柳眉倒竖:“你笑什么?还不快滚?拿着你的破烂玩意儿,看着就晦气!”吴所畏没理会她的叫嚣,低头,目光死死盯在那个包装盒上。前世他为了买这个,啃了一个月馒头就咸菜,最后还被当成垃圾一样丢回来。心疼,是真的心疼!这盒子里装的不是包,是他一个月的口粮钱!二百三十七块五毛九!够他吃多少顿麻辣烫了!但现在,这钱花了,绝不能白花!更不能便宜了这女人!他深吸一口气,压下脖颈间残留的幻痛和对“池骋”这个名字深入骨髓的恐惧。他死过一回,知道这女人的真面目,更知道后面有个叫池骋的煞神绝对……不能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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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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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