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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还特么有那个狗男人飞来的板砖!“行!岳悦,算我吴所畏以前眼瞎!”他的声音不高,语速飞快,“包归你!钱,算我借你的!零头抹了,算你二百三十七块六!拿钱!现金!现在!立刻!两清!”他一边说,一边另一只手已经毫不客气地伸了出去,摊开在岳悦面前,手指微微蜷着,带着一种“赶紧给钱别墨迹”的市井气。“你疯了吧吴其穹?”岳悦气得脸都歪了,尖声道,“送出去的东西还有脸要钱?”“谁说是送你的?”吴所畏梗着脖子,寸步不让,露出一个自以为凶狠的眼神。“老子追你,花的钱算我投资失败,认栽!但这包,是你刚才亲口说不要的破烂玩意儿!现在它跟你没关系了,是我的!二百三十七块六,少一分都不行!不给?行,我立马去专柜退了,还能拿回点钱!”他作势就要收回盒子。对付岳悦这种虚荣又自私的人,吴所畏太懂了。前世是当局者迷,被所谓的“感情”蒙蔽。现在,他清醒得像块冰。“你……你无耻!”岳悦气得浑身发抖,看着周围开始有人指指点点,脸上火辣辣的。她飞快地打开自己昂贵的名牌手袋,从钱包里抽出三张红票子,看也不看狠狠摔在吴所畏摊开的手掌上,“拿着你的臭钱滚!以后别让我看见你!”三张百元大钞飘落在掌心。吴所畏看都没看岳悦那张扭曲的脸,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手指极其利落地捻起那三张钞票,塞进自己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口袋,动作快得像怕对方反悔。然后,他把那个装着“一个月伙食费”的盒子,毫不犹豫地往岳悦怀里一怼。“找你六十二块四!”他硬邦邦地甩下一句,转身就要走,干脆利落,背影透着一股“此处不留爷,自有省钱处”的豁达。多待一秒,就多一分撞上板砖的危险!就在这时,一阵低沉悦耳的引擎轰鸣声由远及近,极其霸道地压过了街头的嘈杂。一辆线条冷硬流畅、价值不菲的黑色跑车,滑停在他们身侧的路边。车门没开,但车窗缓缓降下。驾驶座上的男人,侧脸轮廓冷峻如刀削,鼻梁高挺,薄唇抿成一条没什么情绪的直线。他只随意地往这边瞥了一眼,眼神淡漠。修长的手指漫不经心地搭在车窗边,另一只手把玩着一个银质的打火机,开合间发出清脆冰冷的“咔哒”声。池骋的目光没有放在笑容灿烂的岳悦身上,而是落在了那个正努力把自己缩成一团试图降低存在感的少年。阳光落在他廉价又洗的发白的的衬衫上,勾勒出少年流畅的线条,被汗水打湿的布料贴着微凹的脊柱,一路向下,隐在裤腰边缘。池骋的视线无声地舔舐过那截腰线,那是一种掠夺性的欣赏,就像蟒蛇审视误入领地的小白兔,脆弱,却意外地……耐嚼。尤其是少年转身时那点强装的阳光和豁达,格外的刺眼,又格外的想让人……撕碎。吴所畏浑身的血液在这一刹那几乎凝固。是池骋!怎么会?这个时候?那张脸,那双眼睛……那些霸道又强势的吻,那些眼神饱含占有的靠近,那些强势跨越雷区的触碰……他会像弱智一样,偷吃他嘴角的冰淇淋。他会像神经病一样,用他送的腰带,绑着他的双手,锁着他的喉咙,啃噬他的唇。分不清是害怕还是什么,但再次见到这个男人,还是让吴所畏心头一颤。岳悦看到车,脸上立刻堆起娇媚的笑容,声音也嗲了八度:“老公~~~你来接我啦?”她示威似的瞪了僵在原地的吴所畏一眼,扭着腰肢就要过去。池骋的眉梢几不可察地动了一下,指尖的打火机“咔哒”一声,稳稳合上。他那双深不见底的黑眸里,掠过一丝极淡却极其危险的兴趣,薄唇微微勾起,声音低沉,带着点玩味的慵懒。“这谁啊?看着……挺有意思。”我叫吴所畏池骋那句“挺有意思”,精准地吹着吴所畏的耳膜,顺着脊椎一路凉下去,激得他浑身汗毛倒竖。本能瞬间压倒了所有思考,脑子里只有一个字在疯狂闪烁:跑!他几乎是同手同脚地、僵硬地把自己从原地拔起来,闷头就往人群里扎。背后,岳悦那刻意拔高了八度、甜腻得发齁的声音追了上来。“哎呀老公~你终于来啦!人家等你好久了呢!”那声音黏糊糊的,带着刻意的讨好和炫耀,“就一个死缠烂打的穷鬼,烦死了,我这就打发他走!你可别误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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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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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