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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昭只能另辟蹊径哄小孩。“你真的愿意把游戏机给我?”小孩哥在门缝后面眯起眼睛,满脸狐疑。“是的,最新款的掌上游戏机,只要你抓只鸡给我。”掌机是许彻放在车上给林皓玩的。臭小子,总是彻哥彻哥地叫,把许彻哄成翘嘴,两人在一起的时间比跟她还多。许彻怎么不在车上准备点东西给她玩?小孩哥皱眉说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别以为你长得漂亮就能骗我!”……将疯未疯的林昭收到夸奖僵住了,女孩绷紧下颌,有点不忍心骗小孩。要知道过两天,一只鸡别说换游戏机,就是换条人命都可以,她在心里碎碎念:许彻啊许彻,为了你能吃一口饭,我脸都不要了。林昭递过去还剩一半电的掌上游戏机和配套的充电器。小孩哥递过来一只懵懂的母鸡。交易达成。林昭满脸不舍,装成忍痛割爱的模样,小孩哥欣喜若狂,嗷嗷乱叫。她揪住母鸡翅膀像黄鼠狼一样逃跑,小孩哥开机后没高兴多久,恼怒大吼:“啊~怎么连王者都没有!”……等到家长扛着锄头和镰刀追出来,林昭已经逃之夭夭。她找个废弃院子,解开许彻头上的书包,掀开黑色塑料袋,扔出母鸡。许彻在母鸡和林昭之间看来看去,选择体型更大的林昭。瞧瞧,智商还是有的嘛!林昭啧一声,躲进门里。许彻不依不饶抓门,像玩到半夜回家的蠢狗。母鸡咯咯叫。许彻终于放弃林昭,转去抓鸡,母鸡没扑腾两下就被拿下,许彻蹲着吃得很香,这可是变成丧尸后的第一顿,能不香吗?林昭看他吃得差不多,故技重施,从后面偷袭——先套塑料袋,再套书包。她掀起许彻的体恤衫,之前被咬过的地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来不及高兴,愈合停止了。看来光是活鸡还不够。想要彻底修复丧尸的身体,是不是该喂点人?……嗯,不对。吃过人的丧尸不少,但身体该带伤还是带伤,只是伤口没有溃烂,体力比其他丧尸好一点而已。林昭托腮,琥珀色的眼眸流转淡金色的光,一个大胆的想法浮出脑海。人类异能者需要吸收晶核来提升等级,丧尸偏爱吃人,尤其对异能者紧追不放,是不是也在渴求人类异能者体内的晶核?给丧尸喂晶核,有没有搞头?林昭扯出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容。她很清楚,自己的想法属实逆天——给丧尸喂晶核,能否喂出清醒的意识不清楚,但喂出一只实力超强的丧尸却是大概率的事情。什么人会做引火自焚的事?但凡还是个人,也不能想出这种馊主意。但凡还是个人——林昭取出两颗米粒大小的灰色晶核,晶核取自偷猎者丧尸,这是最低等级的晶核,在二十年后属于普通异能者都不屑吸收的存在,但现在却很稀少。本想留着换点物资。可是自热小火锅凭什么跟许彻比?林昭捏住晶核在许彻面前晃悠,明明看不到,他还是能跟随晶核移动脑袋,就是慢一拍,不是很准确。看来,许彻能感知。人类异能者都能感知晶核,等级越高,感知越清晰,道理很简单,脑内有晶核,自然对其他晶核有感应。同理,许彻能感知,作为丧尸,他脑内也极有可能存在晶核。有晶核就能升级。至于升级后变成人类的梦魇什么的,林昭不是很在乎,她只想治愈许彻的身体,他是她的,她受不了他被虫子啃食殆尽。林昭握住筷子,在掀起书包和塑料袋的同时,猛地插住许彻张大的嘴,朝里投入晶核,淡淡的一丝光消失在喉咙,只是一颗,许彻的力气就大了许多,即便绑住,也把墙灰扯落,房子似乎都跟着晃了晃。这效果……比人类异能者吸收晶核的效果好太多了吧。林昭盖住许彻的脑袋,心跳飞快。还有一颗没有喂,她垂眸将晶核层层包裹装好,颤抖的肩膀出卖了她激动的心绪。随着晶核藏起来,躁动的许彻安静下来。林昭检查他上身的伤口。……结疤了!断腿处的肌肤从乌青变成较深的青灰,凹陷处有所恢复,骨头还是没愈合,但整体状态也不是之前能比的。林昭愣愣地笑了一声,紧紧抱住许彻,贴着男生不再跳动的心脏,喃喃道:“这一次我会治好你,我保证……”哪怕不能救活,我也会治好你。对不起,阿彻,能为你做的事几乎没有,就当我发疯吧,就让我发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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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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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