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绿豆红汤更新时间:2025-06-16 09:01:36
本文于29号入v,谢谢新老朋友支持丹穗是一个富商的小妾,干的是小妾的勾当,担的却是丫鬟的名头。眼瞅着富商病歪歪的没两年活头,富商一死,她不是被纨绔少爷玩弄,就是被遣散发卖。以她的样貌,没了庇护,总归会踏上一条风尘路,沦为一个被折磨的玩物。故而,趁着富商还能喘气,她像个没头的苍蝇,四处钻营寻找新的靠山。这日,府上新来了个护卫,听说是一个行走江湖的刀客。武艺高强=能带她私奔.居无定所=不怕闲言碎语.赚的银子不少=能给她买户籍..就他了,丹穗开始琢磨怎么拿下他。**韩乙是个四海为家的刀客,亲故皆断,为人冷情,过的也随性,一贯是赚多花多,赚少花少。路过平江城时身上银钱已尽,他随便接了个价高的活计,给一个布商当护卫。却不料府中的男主人看中了他的武艺,他后院的小妾们却是相中了他的皮肉,一个个暗示要随他浪迹江湖……他厌烦极了,尤其是还有个貌美的小娘子总是无时无刻的凑来看热闹,她自己都虎狼环饲了,好似还无知无觉。真是兔子笑狼掉进狐狸窝,呆子。~~~~~~~~~~~~下本开《探花郎的极品二嫂》,求收藏孟青是一个普通穿越者,胎穿到大雍朝,是江南苏州一家纸马店的二姑娘,生活无忧地过了十八年,她为自己择了一门有前途的婚事。然而在婚后的第二年,她生完孩子后做了个梦,梦里小叔子杜悯会在三年后高中探花,杜家一时风头无两,而她这个投资者却风评受害,成了探花郎的极品二嫂,受众人唾弃。在重农抑商的朝代,孟青身为商户女,为了改变社会地位,让儿孙有机会读书入仕,她撒饵投资,带着不薄的嫁妆嫁给崇文书院常得冠首的穷学子杜悯的二哥杜黎。大概是商人好利的本性使然,她若是做了十分,必然让人知道七分,她觉得这不过分,然而这却成了日后被鄙薄的把柄。其一表现在刻薄,给小叔子花二两银要嚷嚷得整个村都知道,让读书郎抬不起头。其二表现在急功好利,利用读书郎的名头给她娘家拉生意,让读书郎在同窗面前蒙羞……其三骂她是搅家精,从她进门后,杜黎不听他老娘的话了,胳膊肘往外拐,一心向着他媳妇,还心偏向岳家。其四就严重了,梦里她蛮不讲理地要把她的孩子过继到小叔子名下!狗屁,她势利归势利,可也没势利到让儿女认叔做爹。孟青气醒了,听到丈夫让小叔子给孩子挑个好名字,她心里一喜,探花郎啊,这小子有本事,她投资对了!再想到梦里的场景,她差点气晕,上天大德,让她梦晓今后事,且让她看看谁在她背后捣鬼给她泼脏水。她可没为了钱在村里瞎嚷嚷,为娘家拉生意也是跟杜悯合作的,读书郎可没少分利钱!**杜黎家穷,为了供养极善读书的三弟,年过二十婚事还没定下,他心里清楚,他的婚事也将是资助三弟读书的筹码。为了不让他们夫妻俩都成为家里的老牛,杜黎想尽办法暗中毁了两门将成的婚事。所以孟青故意做局撞上来的时候,他对她的目的心知肚明。杜黎认识孟青,孟家纸马店的二姑娘,口齿伶俐,长相讨喜,极善生意,是槐安街有名的带刺花,但她对他没印象。所以杜黎明白,孟青冲他笑不是图他俊俏的长相,她跟他一样,图的是他三弟日后博得的功名权势。不过他不在意,带刺的花落在他手上,扎的是他,疼的是他,他乐意,他愿意挨扎也心甘情愿地受疼。 妾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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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忍俊不禁, 这何止是俊俏,这长相放在一个女人身上可是十足十的美娘子。 大胡子被调侃得站不住脚,他飞速又通知一声办喜宴的事,挣脱曲丁庆和孙大成的压制,他反身朝门外跑。 “你们帮他剃的胡子?”韩乙问曲丁庆。 “他自己剃的。”曲丁庆笑着回答,“小娥跟安歌说大胡子要剃胡子, 因为她娘嫌他一脸胡子邋遢,要他剃了胡子才肯改嫁。托小娥的福,安歌看见他剃掉胡子的样子, 赶忙来通风报信, 我跟你孙哥溜趟回去看一眼。” “难怪他一直留着半脸的胡子, 死活都不肯剃掉,长得真是够俏的,他娘生他生错了,该是个女儿身的。”孙大成调侃。 “这话我们背地里说说就罢了,可不能当他的面说,他听恼了, 以后又不肯剃胡子。”丹穗说。 “你是说他以...
念念不想忘(番外)小说作者墨宝非宝,主角司念,程晨。记得GOSSIPGIRL里的一句话吗?如果两个人注定在一起,最终他们总会找到重温旧梦的路。...
盛矜的老师曾经看着她,满是遗憾地说如果我在十年前就教你开机甲,你的成就一定比现在大得多。盛矜的爱人也曾经在死前说盛矜,我多希望,你从来没有离开过繁星军校。连盛矜也常常想,如果她早些发现自己在机甲驾驶上的天赋,早早训练,结果是不是不一样?因为身体原因,盛矜曾经辗转到医疗兵系,后来又因为生病退学。现在她是唯一没有接受过正规培训,却能驾驶SSS级机甲的非军校生,也是唯一可以抗衡虫族的人。但是因为在医疗兵蹉跎浪费的十年,和她没有接受过正规训练的背景,抗击虫族的战役还是失败了。一睁眼,盛矜回到十年前。她正拿着推荐进入医疗兵系的分流结果,站在机甲兵系的大门前。老师医疗兵系的?你找谁?盛矜老师,我想开机甲。机甲兵系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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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以後,曲同秋生活以女儿为中心。为陪伴女儿就学,他取得公司培训的机会,前往T城,又得以见到学生时代那他奉为神只的男人──任宁远。当年的校园暴力,揍着揍着,曲同秋成了任宁远的小跟班。往後,任宁远变成曲同秋的保护伞,不仅提供保护,就连曲同秋的人生大事也一手包办。即使舍不得任宁远,生活还是像只残旧的南瓜车,载着曲同秋,朝着家庭生活缓缓而去。一睁开眼,他最为宝贵的青春记忆只剩那个让他为之虔诚膜拜的男人...
严靳昶惨遭信任之人背叛,被逼至绝路,干脆拉着这两人陪葬,却没想到,自爆之后魂落地狱,竟还有重生的机会。在偶得一块残片后,严靳昶从中得知自己竟然是一本小说世界里的主角,接近他的师尊竟是穿书而来,只为借他气运敛财谋权,几经波折,又得知黏着他的师弟竟是夺舍重生之鬼,只为夺他气运改天换命,而这一世,他绝不会再重蹈覆辙。安韶得高人算命,算出自己的伴侣会在一场千年难遇的腥风血雨中从天而降,于是他盼星星盼月亮,总算盼到了,可他一时激动,忘记化作人形,直接以本体去接…互相摊牌后,安韶开开心心的将严大美人抱到床上,第二天颤巍巍地爬出被窝…又被拖了进去。严靳昶拿捏着安韶的脚腕体力真好,还能逃跑?安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