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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昭低头。一瞬,仿佛看到自己的死期。她略微挑眉,继续抬枪射击,冰之异能者不敢再叫,年轻男人趴在队友肩上,骇然地朝林昭的方向看过来,根本无法相信,人类隐藏在尸群中受伤后还敢这么狂妄。“……疯子。”冰之异能者喃喃道。队友只觉这小子才是疯子,他们明显是碰上会使用枪的变异丧尸了,毕竟有不少偷猎者会到森林公园,遇到硬茬也不意外。随着血越流越多。周围的丧尸抽搐着,朝林昭汇集。林昭将枪口对准自己,丧尸的血盆大口也对准她的喉咙,枪没响,没有子弹了,等待她的将是最冰冷的结局——活活被群尸蚕食。林昭摸出匕首。期望能一击毙命,否则她可没有力气再给自己“许彻,你是来吃我的吗?”云彩移动,月光迁徙,许彻的脸从浓郁的黑暗中现出原形——腮边凝固的血液晕成圈,青灰色的肌肤比起血肉,更像坚硬的石头,虎牙长长太多,以至于应该叫獠牙了,和狰狞的下半张脸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上方的眼睛,灰色的眼睛比其他丧尸澄明,也比其他丧尸冷漠。他的身体没有温度。当然也不柔软。林昭不认为他是来救自己,外面聚集这么多人类,还有罕见的异能者,新鲜的血肉、充满能量的晶核……许彻感知到了,饥饿占领他的意识,以至于连她的命令都不顾了。丧尸本来就是被饥饿驱使的生物。林昭再清楚不过。她看着他的下巴,听着自己的声音发颤,“还是说……你是想吃他们?我再也留不住你了,是么?”林昭感觉自己疯的可以,竟然在问许彻更想吃谁。丧尸哥晃动脑袋,空气中充满人类的气味,挑逗着他的味蕾,咬断、撕扯、吞咽……光是想象,喉结都跟着滚动。“肉。”许彻哑声道。他弯腰,做出进攻的架势,周围的丧尸仿佛受到号召,自发地与他凝视一个方向,就在林昭以为许彻要舍弃她奔向公路时,丧尸哥低头短促蜂鸣,不知道为什么给了身旁的树一拳,随后抱着受伤的林昭飞速往回跑。月光时而洁白如霜,时而暗淡如雾。许彻的脸在光影里快速变换。林昭的心几乎跳出来,她伸出手,抚摸他的脸,鲜血顺着袖管流淌,丧尸灰色的瞳收缩又放大,收缩又放大,却始终没有朝她露出牙齿。难道说……抵达家园。许彻将林昭抓到地下影音室的储物柜,关上小门,搬来座椅压住,再一道道关上自己亲手破坏的门,将林昭彻彻底底“锁”起来。随后,消失得无影无踪。嗯?林昭推开小门,爬出座椅,轻而易举穿过三扇被丧尸哥活生生撞烂的门,站在庭院里一脸迷茫。他去哪了?远处传来的急刹声还有升起的火光,似乎在倾诉答案。蜂鸣阵阵起。像是地狱吹来的风声。附近所有丧尸都在朝公路方向前进。尸群迁徙的脚步声,她可太熟悉了。林昭来到医疗室处理伤口,伤口不深,但是因为受伤期间一直在剧烈运动,导致流血过多,她本来就低血糖,包扎完伤口脑袋一阵阵发黑晕。得赶紧找点吃的。林昭打开冰箱,吃完一瓶果酱,身体刚刚好受一点,恐惧就开始进犯——许彻会不会一去不回?她一激灵站起来,拿着手电筒寻出去。好在丧尸都走了,不用把脑袋别在裤腰带,坏消息是一只丧尸都遇不到,证明她和许彻离得很远。“阿彻!阿彻!”林昭急促呼唤,像是被丢下的孩子。森林中传来悚人的哭声,林昭一顿,关掉手电,摸黑走过去。原以为是进犯的敌人因为队友死了在哭丧,没想到是熟人在哭,哭的还是……欧佳怡背着登山包坐在地上,像是逃难回来的,抱着一堆碎肉哭天嚎地,“我的姐,我只是慢一步回来,你怎么就被啃成渣渣了啊,说好的能杀丧尸,能打胜仗呢?都说了养狗可以不要养丧尸,那是好丧尸吗?跟恐怖片里的怪物似的,你看你连具全尸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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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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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