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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佳怡睁大眼睛狂指鞋子,还从自己头上取证一块对比。林昭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都没办法。比格犬找到了更多的证据——似乎是觉得救援队的徽章亮闪闪的,挺好看,许彻把冬瓜主人刻有名字的徽章带回来了,也藏在床下。他是把狗扔回小木屋了吧,还把主人还给它了,怪好的,哦不是……是尸脏并获,真相大白。林昭心想——许彻把欧佳怡放到满是蝙蝠粪便的洞穴,大概是想让她没法分辨出家的气味,可惜人类又不是嗅觉动物。把冬瓜放回小木屋,是想让它忘掉林昭,好好跟主人生活吧,可惜忘记把丧尸主人拴起来,直接害得冬瓜尾巴少了一撮毛,变成怨狗。有点计谋,但不多。许彻变成丧尸反而会吃醋了么?欧佳怡就算了,连狗都要嫉妒?就……活着的时候要有这个觉悟,他们都私奔到三亚了吧。欧佳怡瞧着林昭,惊疑道:“不是,林昭,你高兴什么啊?我和冬瓜的命也是命啊!”“我有高兴吗?”“虽然没有笑,但满脸都是迷之沉溺……”“你看错了。”林昭轻轻关上门,带欧佳怡和冬瓜离开,那动作仿佛怕打扰了许彻睡觉。哎,不是!欧佳怡有句话很想讲。冬瓜直接驴叫。黑暗中,某只尸睁眼,托腮思考失败的原因。当夜再次潜入住宅,打算把欧佳怡和冬瓜扔到更远的地方,他就不信还能回来。许彻潜入客厅。水晶灯骤然打开。林昭没有睡,静静丧尸哥无师自通太空步,若无其事倒着走,企图在林昭说话了。,听起来很疲倦。“阿彻,过来。”许彻停住脚步,原地站定,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迷茫且无措,直到林昭。林昭拉着他坐下,说起以前的事。“除了刚来的第一年,你再也没有参加过我的生日宴会,还记得吗?”许彻不动。“我的生日也是你的生日,明明一起过就好了,可你总是避开,这就导致我一直没给你送过生日祝福,而你也从不参与我的庆祝。”林昭靠住他的肩膀,眼眶发红,眼中却没有泪。“现在的你像个孩子,小气、任性、连狗都要嫉妒,多么直率,多么可爱,但是却独独不像他。你能告诉我,这具身体里,他还在吗?”许彻转头,看向林昭,灰色的眼眸变成更加暗淡的烟灰色,然后又徐徐收回目光,缓缓低下头。他不知道说什么。于是什么也没说。可是他要说什么?他听懂了,似乎是关于他变成他之前的事,可是他不知道答案,他只是很难过,难过他无能为力,难过他不能让人满意。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身体闷闷的,就连一直饥饿的肚子都不饿了。原来学会人类的悲伤是会不想吃东西的啊。人,不要伤心。他也会伤心的。……早上七点。欧佳怡揉着眼睛下来倒水喝,喝完走过客厅才发现好亮,原来是客厅的灯没关,林昭闭眼靠在许彻肩头,丧尸哥挺得像块棺材板。两人之问没有幽会的甜蜜,反而有一种缠绵悱恻的虐心感。欧佳怡警惕地看着许彻。许彻明明是丧尸,却对她的出现无动于衷,只是茫然地看着眼前的空地。丧尸不想吃人,这跟耗子不打洞有什么区别?“啊。”欧佳怡叫一声,想起来了,两人同框的画面好像罗密欧和朱丽叶(私奔失败版)。她轻手轻脚回二楼,不想打扰他们。……雨天暗淡的日光晕进来。林昭动了,睁开眼,疲倦并没有消退,反而堆积得更多,她倒了杯水,默默等欧佳怡和冬瓜下楼。“欧佳怡,许彻昨晚又跑进来,看来在把你们扔出去前是不会罢休了,我考虑过了,今天就搬过去,你和冬瓜待在这里,别拆家。”欧佳怡和冬瓜贼眉鼠眼站在角落,嘀嘀咕咕。林昭说:“大声点,我听不到。”欧佳怡清清嗓子,“这是你家,你搬出去,我和冬瓜岂不是鸠占鹊巢?要搬也是你们搬进来,我和冬瓜搬出去。”欧佳怡话音未落,比格犬嘚嘚踏着狗爪爪离开她,站到林昭脚边,理直气壮挨着,那双全包眼线的蟑螂眼仿佛在说:要搬你搬。欧佳怡大无语。这个狗……林昭直摇头,“佣人房靠近外围,一墙之隔常有丧尸出没,就算丧尸不进来,野生动物也很多。”许彻住在那边,遇到不请自来的小动物就当大自然的恩赐了,欧佳怡能获得什么呢?狂犬病、破伤风还是寄生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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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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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