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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问他们回过一次家。家里没有炸,但是欧佳怡和冬瓜双双胖了。这两个吃货!林昭制定训练计划,勒令人和狗在他们外出期问老老实实按计划完成,下次回来,要是再看到欧佳怡的双下巴和冬瓜嘴边的耷拉皮,那就等着吧。欧佳怡嬉皮笑脸。冬瓜一脸怂但是浑身写着“宝见到,宝吃掉”。“你们不是动物园的观赏动物,再这么胖下去,真的会变成食物。”林昭冷声道。欧佳怡指天发誓,一定自律。林昭信才怪,分别给欧佳怡和冬瓜戴了个计步器。欧佳怡说不至于吧。林昭说道:“摘掉也行,反正胖死的也不是我。”……。欧佳怡心有戚戚,林昭的狠话固然令人伤心,但毡。谁懂?林昭只是口头警告,而丧和冬瓜打牙祭啊。看来死。……几天后,叶舟成治愈归来。57号营地逐渐回到正轨,欧佳怡不时过来摆摊,赵大勇果真遵守承诺照顾她,当然也是因为她卖的全是稀缺货,不是羊肉干就是鱼肉干,有一次甚至带了几只活兔来,就是上面有牙印和口水,滂臭。除了少吃多动,林昭给欧佳怡的任务就是好好在集市锻炼,是为了囤物资,也是为了收集信息,同时给自己练点傍身的本领,以后一个人也能过得下去。欧佳怡说她像妈妈。一天到晚就操心他们离了她过不下去。林昭无话可说,她总不能对欧佳怡说,许彻日后等级提升,神智进一步开启,可能会表演丧尸崛起翻脸不认人,到时候尸走尸路,人不跑路就会被吃,现在的便利都会消失不见,还是给自己留条后路比较好。可是吓死欧佳怡有什么好处?现在还要她看家。……林昭和许彻住在营地帐篷区。算是比较好的住所了,更多的人只能挤在一问大厂房打通铺,通风和排水都不好,一个人感冒,传染一堆人,药品又稀缺,常有熬不住的被抬出去。白花花的人口,就这么消耗。不过末世就这样,做不了独行侠就要好好谋个组织,跟错队伍就惨了。林昭坐在坡地晒太阳。许彻出去进食了,早上听到野猪叫,丧尸哥忍不了一点。林昭不许他随便吃人,但是猪,想吃就吃吧。叶舟成故作松弛地走来,提着两瓶汽水。这种闷热的天气正适合。林昭不客气,随手接过。叶舟成朝她打听许彻的异能,林昭说道:“身体强化。”“具体是哪个部位?”“所有部位。”叶舟成神情微妙,情绪一下子就垮了,有点泄气。林昭本来没懂的,在他奇怪反应的提醒下,想到一些男人特别喜欢比较的东西,顿感无语。不是,她都没想过的东西,他一个男的琢磨什么。叶舟成沉默了一会儿,说上面知道57号营地多了一位异能者,决定加大资助力度,要是他和许彻表现不错的话,甚至有可能获得上面分配的晶核。到这里,叶舟成似乎都在考虑和许彻打好关系,方便日后合作获取更多利益,偏偏话锋一转,转到林昭早已预料但不想谈的话题。叶舟成扯根草,弄断,压低声音道:“你跟许彻是男女朋友?”林昭说道:“发小。”叶舟成噎住,拽起一把草握住,“那就不是男女朋友了?你怎么不喝汽水?”啧。真是难缠,瞧上她对叶舟成有什么好处?不久前他们还要干死对方呢。林昭可不喜欢这种draa的关系。“我喜欢他。”林昭拉明了讲。“喜欢他什么?”叶舟成扔掉草,“……他不爱说话,平时不会觉得无聊吗?你要是不喜欢汽水下次我给你带别的,你喜欢乌龙茶吗?”怎么还茶起来了。两辈子林昭见得最多的就是男绿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招这类人待见。她从来没有反思过自己的不近人情和刀枪不入,反怪别人为她用心思。林昭似笑非笑。她眼带讥讽,笑得很有攻击性,绝不是柔美温顺的存在,更像是亮出利刃的宝剑,偏偏在叶舟成眼里却像是加了滤镜,小心思藏都不藏了,全部浮在脸上。惊艳,爱慕,屈辱……还有□□。完了。林昭心想,这家伙还真是来找主人的。林昭说道:“不闷啊,我就喜欢他不说话。”叶舟成抿紧唇,继续扯草,阴阴地瞥了一眼林昭放到一旁的饮料。林昭说道:“你的身体还没好吗?”叶舟成微微点头,要不是晶核受损,精神力大不如前,他也不会接受和许彻一个营地,更不会碰到喜欢的女人还默默隐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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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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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