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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白昼,也无法掩盖那灼灼的光。林昭睁大眼睛,瘫坐在树枝。丧尸的进化方向往往是身体,无论是长出增生下肢,还是跟人类异能者融合,都是肉|体进化,鲜有例外,个别拥有异能的丧尸都是极其恐怖的存在,更遑论,许彻现在展现的异能还是丧尸最恐惧的火……要知道,就算是火异能者也无法从他们自己召唤的火焰中逃生,许彻身为丧尸燃成这样,真的不会烧成灰吗?还是说他的肉|体也同时进化了?拥有了火抵抗?否则怎么解释得通?但是同时进行两个方向的进化,既拥有人类的异能又拥有丧尸强悍的肉|体,这可能吗?林昭的提心吊胆变成了难以形容的震惊。许彻的火焰形态一出现,四周的丧尸都在逃,从未听过的蜂鸣争先恐后,刺得林昭饱受摧残的耳膜再次受难。嵌合体的丧尸主体和人类异能者主体双双面露犹豫,轮椅丧尸澄黄的眸子闪过惊讶,抽身要逃,叶舟成比它还快,立马躲进增生肉团,留给林昭一句:“我们走着瞧。”林昭沙哑道:“阿彻,杀了他们!叶舟成还有意识,会暴露你的身份……别管我,杀了他们!”许彻正往林昭藏身之处赶来。所到之处,到处是火。听到她嘶哑的声音,许彻仰天蜂鸣,火焰竟然还能暴涨,一路连打带烧,冲回去直接把一辆小型货车体积大小的嵌合体撕成碎块,焚烧殆尽。“阿昭——”他从火焰中踉跄跑来。身后的火焰凭空消散,只剩星星点点的红光。他磕磕绊绊爬到树上。干涸的眼眶充满暗红的血,顺着眼角往下滴。“阿昭……”许彻哀鸣着捧住林昭染血的手臂,像个愤怒又恐慌的孩子。林昭擦掉他眼角滴落的血,“没事的,很快就会好,你快把晶核取走,小心其他丧尸捡漏。”许彻吼道:“晶核!晶核!”“讨厌晶核!”晶核让人受伤!他不要晶核了!林昭捏住他的嘴皮,“不许嚎,快去捡。”许彻低声蜂鸣,瞪她一眼,扭头回去。一枚冰蓝色的晶核出现在林昭眼前,云母似的质地,看大小,怎么也是一颗a级。嵌合体的晶核爆率就是好,尤其是丧尸的嵌合对象还是人类异能者。真走运。晶核对她没有用,她现在又不是异能者,不需要升级,但是冰蓝色的晶核好漂亮,宝石一样流光溢彩,女人喜欢漂亮石头的天性蠢蠢欲动。“我看看……”林昭伸出手,打算鉴定一番。她知道许彻会给她,一点都没怀疑过。许彻当然会给她,要不然早就一口吞了,晶核的能量如此诱人,从同类身体剥离的那一刻,他就产生了强烈的吞噬欲望。许彻把林昭从树上转移到树下,看着林昭欣喜的眼神,很不是滋味。“叫哥。”许彻居高临下,咬牙切齿道。林昭以为自己幻听,她猛地抬头,盯着许彻,像盯着一块叉烧。“你说什么?”她再次确认。丧尸哥迟滞的灰色眼眸心虚地一转,迅速转回来,继续理直气壮,继续掷地有声,“叫哥!”这次林昭听清了。用没受伤的那只手揪住许彻的衣领,照着丧尸哥挺翘的屁股就是两记“私仇颇深”的鞭腿,许彻闷哼两声,蜂鸣起来,听不懂,但是感觉他很不服。林昭勾住丧尸哥的脖子,划重点,“我们是一天生日,但是你比我小一岁,我是姐姐,更何况你变成丧尸后,按照尸龄来算,甚至还没满周岁,你是谁哥?嗯?!”侧漏的“王八”之气。不好惹的恶劣语气。许彻听得真真的,怕是真的怕,但是叛逆也是真的叛逆。他收拢晶核,赌气不给了。林昭收手,琥珀色的双眸冷淡地扫过许彻,不屑道:“不给就不给,谁稀罕。”许彻偷瞄。自以为很隐秘的小表情在林昭这个人类面前别太清晰。她实在是太好奇了,忍了忍,问道:“是谁教你的?好好的怎么想当哥?”许彻不说话。林昭挑眉,审视一番,猜的第一个答案就踩中罪魁祸首,“欧佳怡是吧?”………………不停给比格犬冬瓜晃悠许彻臭袜子期望狗能找到尸的欧佳怡,猛地打喷嚏,脑浆子都差点喷出来。冬瓜舔她脸。欧佳怡大崩溃,“大哥,你刚拱过臭袜子就来舔我?”……没错。欧佳怡没事就喜欢叫大哥,就连狗都可以是她大哥,林昭猜到就是她带坏的许彻,果然,欧佳怡的名字一出,许彻根本不敢和林昭对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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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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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