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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昭好凶。……太安静了。林昭在老弟和老爸的衣服中间一顿翻找,带了几套进来,许彻还摸着脑袋,呆呆的,原地不动s石雕。她摊开衣服,招手,“过来。”许彻依旧不动。气性怪大的,不就是拍了一下吗,之前一天拍好几次也没这么大反应,叛逆期就是难搞。林昭坐下去,气沉丹田,“过来!!!”许彻陡然一震,灰溜溜连走带爬来到林昭身前,站没站相,坐没坐相,像条赖皮狗一样只想瘫在她身上。林昭好不容易给尸换好衣服,许彻又故意弄的乱七八糟。她问他到底想怎样?丧尸哥垮着半边领口,裤子低到能看见侧边明晰的髋骨轮廓,青涩、懵懂又有点想当然的亲昵,就这么丝滑地跪到林昭身前,膝盖交替往前杵,靠近了,停住,小心翼翼探出脑袋。林昭一愣,伸出手,揉了揉稍微有点刚硬的发丝。许彻垂眸回味了一会儿l,这才规规矩矩穿好衣服。他能想要什么?只要摸摸头就能满足。独属于丧尸的灰眸狭着,里面隐约透露傲娇惬意的亮光,就像银色的山泉在跳跃。此时此刻,林昭眉眼间的紧张才真正松懈。他变了,但也没全变,嘴皮子利索很多,能力变得深不可测,但本。这就对了。男人(尸……傍晚,林昭带着许彻出现在一楼。尸哥,开口就是:“哥,被你咬一口,我能永远十八岁不?”白色背心,深色衬衣,一条休闲短裤,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穿搭,往那一站没戴面罩,欧佳怡都没顾得上害怕。眼睛一直,嘴角就起飞了。什么性转版林昭,完全戳中她的性癖(?)。还是冬瓜如临大敌地werwerwer才把她从粉红色的泡泡里叫醒。欧佳怡结巴道:“不、不是……林昭,许彻怎么回事啊?”怎么还能逆生长?收拾一番,比明星去韩国的效果还拔群。“升级了。”林昭简单地把来龙去脉告诉欧佳怡。欧佳怡似懂非懂的,就知道叶舟成被一只很猛的丧尸融合了,再也当不成人了,为了给叶舟成报仇(?),也为了57号营地的安危着想,林昭对同样是丧尸的许彻进行积极动员,这才让丧尸哥深明大义,和自己的同类互相残杀(?)。“等等,林昭,你这个是编的吧?逻辑怎么怪怪的?”欧佳怡猛然警觉,目光都没盯着懒得理她的许彻了,转去盯着一本正经乱编的林昭。“真的。”林昭严正申明,并且再次强调许彻的付出,为了人类,他甚至跟丧尸干架,还被其他丧尸咬,简直是闻者落泪见者伤心。传播学院大三优秀学生欧佳怡对林昭竖起大拇指,“你才是学传播的。”……不过真相如何,欧佳怡并不在乎。许彻活了。林昭不发疯了。许彻还整形成功,不龇那口大牙吓人了,还有比这更完美的结局吗?“我觉得我们四个完全可以在这里happyendg了!你们觉得呢?”欧佳怡抱着超大桶冰淇淋,嘚瑟发问。林昭看着缩在沙发底下不敢冒头的冬瓜说道:“出来吧,闻闻哥哥,没事的,他不会吃了你。”比格犬死也不出来。许彻弯腰,一只手抬起沙发,一只手拎住狗子的后颈肉,抓鸡似的逮起来,冬瓜瑟瑟发抖,发出哀鸣,不知道的还以为谁踩到它的狗腿了。许彻抱狗入怀,摸摸,揉揉,背着林昭和欧佳怡,指尖拉出一缕蓝色火焰划过冬瓜的额头,小狗额头被树枝刮出的伤口就消失了。冬瓜歪头。黑色蟑螂眼充满睿智。许彻揉揉狗头,“不吃你,以后跟着我混,谁都不敢吃你。”冬瓜从许彻怀里跳下来,围着他闻了一会儿l,夹住的尾巴抬起来,开始欢快地摇晃。狗腿子具象化了。欧佳怡含着勺子发问:“大哥发达了,一看现在就是丧尸大领导,我以后出去是不是也不用担心被丧尸吃了?”许彻瞬间冷漠。“吃的就是你。”………………晚饭的点,但是林昭还没有吃上晚饭。欧佳怡抱着她的手控诉许彻区别对待,狗他就罩着,人他就不罩,这合适吗?亏她之前还觉得他帅,这货明显是公报私仇,嫉妒她和林昭亲密无间的革命关系。林昭挺饿的。颠沛流离几天,手受伤了,回来只能啃压缩饼干,后来又碰到许彻命悬一线,差不多一天一夜粒米未进,现在就只想吃一口热乎的东西,不过她也没催促欧佳怡做饭,想着去厨房烧水弄个泡面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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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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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