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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欧佳怡介绍的烧烤摊。这会儿已经开始营业了。几只宰好的羊倒吊着,后面的人忙着切肉和穿串,前面的烤炉在风扇的煽风点火下不停喷出火星子。老板皱着脸,烟熏火燎的,边烤边撒料。招揽生意的小妹看起来和老板一个模子刻出来,应该是老板的女儿,十一二岁的年纪,嘴皮子却很溜,吆喝着现串现烤,绝对没有来路不明的肉,放心来吃。林昭站在火炉前,看着火星子。转身扬起一个笑,“就是这家,看起来还不错,阿彻,我们进去吧。”晚星挂在东边,那么那么亮。却不如她的笑容明亮。许彻看着被林昭紧紧攥住的手,缓缓应道,“好。”怪不得怎么握都不对。原来不应该是他握住她,而应该是林昭握住许彻。她的手刚刚好能握完他的二根指。这才对。牵着他,别放开。一张通用物资券只能换来五十串。小妹系着围腰摆上烤炉,扔进两块炭,放上烤好的肉串后笑眯眯说道:“肉价涨了,拿着东西都换不到活羊,只有这些,等我爸收到新羊你们再来,给你们优惠……”小妹擦擦手,盯着许彻古灵精怪地笑。三步并作两步,走到穿串的年长女性身边扯了扯,让几个阿姨一起看许彻。林昭笑起来,“她们在说你好看。”许彻擦干净凳子换到林昭那边,把她坐的换来自己坐。林昭又笑,“你自己坐就不擦啦。”“我又不会生病,不像你,快吃吧,阿昭,我听到你的肚子咕咕叫了。”……林昭捏起竹签尝了一串,理解欧佳怡为什么推荐了,这个味道好得不对劲,不知道腌制的时候用了配料,特别入味,还嫩,肉串肥瘦相间,油润但多吃几串也不腻,就特别合胃口,她的肩膀因为难得的美味晃动起来。许彻杵着下巴朝她问:“有这么好吃吗?”“嗯。”林昭说人类最伟大的文明是烹饪。许彻揽起她掉落的刘海,酸唧唧道:“比我做得都好吃?”林昭挑眉淡笑。许彻蘸取林昭唇边的酱汁,放到嘴里,含住,尝了又尝,没嘬出味,神情就很迷惑。店里只坐了几张桌。天完全黑下来也不过又添两桌。能消费肉串的人并不多,不过店家利润应该挺可观的,否则这七八号人要怎么养活?林昭其实是乐于光顾流动集市的,有时候她手里漏出去的一点东西,就足够暂时养活一条命。长远看,没什么用。但依旧有一点点用,能让她感觉自己还是人。揽客的小妹喜欢许彻。送来一瓶擦得干干净净的豆奶,笑得像花儿一样甜蜜。许彻递给林昭。林昭挑眉,“不行,这是人家送你的。”“送我不就是我的吗?我的就是阿昭的。”丧尸哥的狡黠有时候真的很像人类。林昭不知道想到什么,开始批判他,“你不要随便伤害少女心,以前像个闷葫芦,现在又像只花蝴蝶,唯一没改变的就是不解风情,你应该去出家,而不是……”“出家,剃光毛,你舍得?”轻描淡写的目光配上丧尸哥手拿把掐的语气,谁懂?林昭握拳捶他大腿。闹一会儿,许彻敷衍地认错,拿起一根烤得油滋滋的肉串送到她嘴边,“阿昭,不气了,张嘴嘴。”“发瘟。”林昭推开。许彻凑到她颈边蹭了蹭,惹得她又给他一下。许彻有点不高兴,眸光一转,开始酝酿,“阿昭,我要生气了,你最好现在就哄我,要不然我会让你后悔。”林昭嗤笑。满脸的“你试试”。许彻说她既不肯喝豆奶,也不肯吃他喂的串,是不是玩腻了就想把他踹走?出来玩一趟,又瞧上哪个年轻帅气的小伙了?是不是穿喇叭裤戴耳钉那个?女人果然没有一个好东西,漂亮的女人更是个顶个的坏,他的身体,他的心灵,他的一切一切都被她玩坏了,再也回不去,结果就落得这个下场……林昭的表情从“我看你怎么演”变成“你再演”!她握拳。许彻抬起肉串。林昭一边捶他,一边用嘴撸串。没办法,发现逆子在看欧佳怡的片单时,已经来不及了,大半个列表都看完了,从甄嬛传到古惑仔,从老白小粉到印度歌舞……古今中外好的坏的都让他见识到了,本来经典影视剧的三观和台词就是很犀利,欧佳怡爱看的更是淬了毒。一番洗礼之后,有时候真的会被他这张嘴气得半死又毫无办法。林昭说道:“你再故意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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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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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