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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姐愣愣看着她。温和的眼中闪现担忧和一丝忧愁的理解。林昭抚摸女人的脸,金色的眼眸像晨光一般迷人。“再见。”丧尸病毒爆发后,紧随而来的是极端天气和地壳变动,除金乌,很多地方过去的地名已不可考。江津裂谷以南更是如此。连续的地震,使得幸存者全部北迁,过去的地图已失效,现在的地图无人绘制。一切都是未知。穿过草甸和几座山,林昭来到一处群山环绕的湖,湖不算深,能看到底部倾倒的红绿灯和道路,还有半架坠毁的飞机残骸,应当是后天形成的湖。每到一处水域,林昭总要下水试试运气。水质清澈。大鱼随处可见,奇形怪状的。它们对她没有意思,全都绕着走。林昭捉住一条通身漆黑覆细鳞的鱼,被甩得五脏六腑都移位了,光剑掏出来,想想又解散,这么丑的鱼即便杀掉她也不会吃,干脆放生吧。地球是人类和丧尸的家园。以后也是它们这些丑八怪的家园啊。湖中有个小岛。林昭登上去,岛面积很小,只有半个足球场大,随便走两步就环岛成功,没有丧尸,倒是能找到一些风化的人类骨头。她在岛的另一边湖底看到了青苔覆盖的古塔,破败的屋檐处有个铜铃在水中晃荡,已染上铜绿,蚕豆大小的鱼儿逡巡其间,鳞片闪着五色的光。“怪好看的。”林昭席地而坐,随手捡石头玩水漂,金色的眼睛悠然看着清澈的湖水和湖底沉寂的古塔。突然,水中的铜铃动了一下。林昭的心也动了一下——她和许彻曾经爬上一座山,观察着火的区域,山顶有一座年代久远的古塔还有一栋不知道用来做什么的建筑物,他们在建筑二楼抄了一个自媒体博主的家,薅走了人家的无人机和一些户外设备。“难道就是这?”这么巧么?林昭喃喃着走进茂密的小树林,没两步,果然看到爬满藤蔓的建筑,顾不得藤蔓上的尖刺,林昭走进去,带着皮肤渗出的微小血珠,穿过阴暗潮湿的一楼,来到二楼,在那个有阳台的房间,找到了密封的罐子。这是她和许彻亲手采摘葡萄酿制的葡萄酒。林昭小心翼翼拂去灰尘。不敢相信,一切都改变了,但罐子竟然还在。林昭起身,来到坍塌了一只脚的桌子,抽屉里有几张褪色的相片,是他们用拍立得自拍后筛选出来不要的,都是一些有点丑的表情和模糊了的照片,好的选走了,也全部在逃亡中遗失。林昭把照片放回去,包了一层塑料纸。他们说过要一起回来喝酒。到时候还要翻看这些拍砸了的丑相片。“阿彻……”林昭的心一阵鼓动。既然已经找到葡萄酒,证明此地距离他们当初被围攻的地方不远,三十六年,林昭终于走回来。命运似乎早有安排。若有若无的线牵引着。林昭重整行装,依靠指南针和夜晚的星象,试图寻找那辆遗失的车、那处垮塌的路和那块她叫许彻等她的土地。修好的单车坏了又修。修不好就步行。遇到迁徙的异兽,顺路的话就奴役它们一程,不顺路就算了。以沉塔的湖为中心,林昭沿着外围一圈圈扩大寻找范围。天气热了起来。她打算找到镜子就停下来修剪头发。又遇到一条裂谷,也许是江津裂谷的延伸,也许不是,跨过裂谷,会有她寻找的东西吗?不知道。太多不知道了。几十年,天地都改变。她没有什么信心。在跨过裂谷前,林昭找到了镜子,一面汽车后视镜,埋在土壤里,在一片柔软的草地里闪着银色的亮光,林昭蓦然想起那棵通天的三色巨树,它的叶子在阳光下也是闪着这样的亮光。她擦干净镜子,拿出匕首。一面照镜,一面削去遮挡视线的刘海。随着青丝一缕缕落地,林昭的心一动,看着镜中金色的眼眸,脑海中浮现巨树远远摇曳的枝叶——三色的叶片随风而动,像不像三色的火焰交叠出现?幽蓝的火焰护卫她,橘色的火焰为她而战,紫色的火焰拼尽全力寻找出路。沙沙、沙沙的树叶响声。像不像他的声音——阿昭、阿昭。荔枝、芒果、甘蔗。这些甜度爆表的水果,是为了谁而存在?四灰眸,又是在透过一张张脸,苍凉而认真地看谁?“活着就好,没有只给弱势群体生存的世界。”“乌托邦不存在。”他们连锅端,也还会有别的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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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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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