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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只是路过,没有义务,不要逞英雄。”她说过的话不受控制地在耳边回响,各式各样的情绪在封闭的脑海反射交织,最后所有属于她的声音变成同一个属于他的微茫声音——“……阿昭,我不想当英雄,可是你看起来好难过,我什么也不能做么?”古塔倒塌的方向,是通天巨树生长的方向。南北都有的裂谷,将绿洲隔绝成一方封闭的天地。甜蜜的果实四季都有。清澈的水源随处可见。有山。有平原。除了罗非鱼,什么稀奇古怪的鱼都有。世界分裂我们,不允许人类的你和丧尸的我生活在一起,那就创造一个只有我们能生存的世界。那些可能是你的人,不论花费多少年,我都会把她们带回来。沙沙、沙沙的树叶声音在耳边回响。“阿昭、阿昭。”“我在这里,三十六年,哪里都没有去。”“回来吧。”“我永远在这里等你。”眼泪从眼眶奔涌而出,模糊了视线,废墟中残留的背影和雪地里跪倒的身影重叠,许彻哪里都不会去,时光流转,天地倒转崩塌,她变或者不变,他永远在原地等她回来。因为她说了的啊——“阿彻,在这里等我。”林昭顺着埋在地里的后视镜,找到了被土地吞没的汽车,破碎的窗户里,他们的照片静静地散落在座位。那个冬天早已过去。在裂谷隔绝的绿洲,在藤蔓覆盖的湖中小岛,还有陈年的葡萄酒等他们回去品尝。林昭从车里爬出,向着通天巨树生长的地方走去,她的脚步越来越快,从走变成跑,从前世奔向后世,只有一个目的:回去!回去!回去!回到分开的地方,和他再次相遇。温柔的雨丝在空中飘。她大汗淋漓却不知疲倦。她祈求山川河流让道,于是眼前再没有一点阻碍,她祈求风赠予助力,于是风托起她的双臂和双腿,她问光能不能照亮前方的道路,于是无月的夜晚星光也足够看清四周。快了,翻过前面的山,便能看到沉塔的湖和摆放葡萄酒的房子,看到湖了,走过山谷就能在山与山的缝隙之间的三色通天树。他在等她。林昭挥开遮挡的树枝,举目望去。火焰烧红半边天空。浓黑的烟雾翻滚着,遮蔽了大半树冠,即便隔着这么远的距离,林昭也能感受到着火的枝叶往下掉,啪地一根根摔断,就像曾经的他为保护她,战至力竭脱落的上肢和眼睛。“为什么……哪来的火?!”林昭朝着火光奔跑,怒不可遏。靠近了,哔啵燃烧的可怕声音环绕着她,不再是温柔低语的树叶沙沙声,三色的树叶变成统一的橘色,被火苗吞噬的橘色。干尸哥抱着冬瓜坐在树下。看到林昭,干瘪的嘴露出无可奈何的笑。大树前方,人类的联合军和丧尸打成一团,好多的火异能者,不,是普通人类,身穿铠甲的人不断放出火球,无差别燃烧丧尸、草地和通天树。素色衣服的女人们接力汲水,泼向大树,但是杯水车薪。她们求救的叫喊,让人类联合军更加英勇,换来的攻击也更加密集。没有人停下,没有人听到她们喊的是“住手”。遍地是火。一望无际的火。生机勃勃的绿洲成为火海,蝴蝶兰烧死在骷髅头里,木瓜树竞相垮塌,白色蝴蝶煽动着火的翅膀在她身旁化为灰烬。再一次。他们被围困,被他们的朋友和亲人。“住手!”林昭喊道。她抓住受惊的黑鸟,削掉着火的羽毛,驾驶着歇斯底里蜂鸣的黑鸟飞进丧尸堆,飞到人类和丧尸交战的边界,举起光剑。光随着她的意志伸展伸展再伸展,成为一条连接大地和天空的线。看过来!全部看过来啊!双方杀红了眼,根本看不到冲天的光束。仇恨和食欲遮蔽了他们和它们的眼睛。金色的眼眸散出哀恸的光芒,波动着,波动着,如同熔金的落日,林昭挥动光剑,剑之所指,天空中落下一排金白的十字光剑,插在双方交战的战线。林昭蜂鸣,控制丧尸后退。悠长的蜂鸣过后。她切换人类的语言,嘶声问道:“谁是主帅?”率先冒头的是欧佳怡,她从装甲车里探出来,用望远镜反复确认,大声喊道:“林昭——林昭——是我啊,我变老了,但我是欧佳怡啊!!!欧佳怡来救你了!!!”这个肯定不是主帅。否则人类完蛋了。林昭扫向后面的车辆,精准抓取几个高阶异能者所在的位置,冒着攻击冲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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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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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