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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超兑了温水,放到脸盆上,“媳妇,你快洗脸吧,我再去烧点洗脚水。”看!一个大男人不想着在厂里多努力,老在家围着媳妇孩子转!“知道了,超,你还去爸那屋看看吗?对了,爸今天没有去齐兴业那吧?”邓红挽了袖子问。齐超摇头,“我等会问问吧,我不知道。”邓红接了齐超递过去的毛巾,擦了擦脸,“唉,爸有空帮着咱们接接雅兰多好,一有空就去二婶儿那。”顿了顿,带着一丝的不好意思说道:“你又不是不知道,人家见了咱爸就说什么闲话,要不你说说他?”“你又不是不知道那些催嘴子有点儿什么都瞎编排,我爸就是当初答应了我爷奶和二叔,把兴业照顾好,这才时不时看看,我爸跟二婶儿可清清白白的。”齐超帮父亲辩白,这哪能瞎说!那些长舌妇真的烦死了。邓红看他一眼,没有说什么,心里切了声。你以为你爸和二婶儿俩人清白,我看人家可没这么想,你爸可是银行啊,哪能轻易就舍了。当年和齐超谈对象的时候,邓红还是挺满意的,齐超长的不错,还是暖壶厂的正式工,家里也没有老婆婆,也没有其他的兄弟姐妹,这条件,比她的几个朋友嫁的都好。结婚以后她就有不满意的了。其中最不满的就是齐超他爸。老伴儿早就没了,这挣的钱也不说让儿子儿媳妇放着,帮帮儿子。反倒是对侄子废了好多的心思,连侄子娶媳妇都出钱出力,不知道的还以为那是他亲儿子。那个二婶儿也是,人家当弟妹的都跟大伯哥保持距离,她可倒好,有事没事就找大伯哥,那老头也是,往外掏钱掏的这么利索,怎么不给多给儿子留着啊!还老拿没孙子说事,他齐兴业也没有生儿子啊,他咋还掏钱哄着那小丫头买糖吃!邓红:“你快去爸屋里看看吧,看他用不用烧水,也让他好好烫烫脚,今天在二婶儿那又干活了吧?”齐超揽过媳妇,亲了一口,傻呵呵乐,“媳妇,还是我命好啊,怎么就摊上你这么个好媳妇呢……”“当着孩子的面呢~快去快去!”邓红嗔道,冲着齐超眨眨眼,“给爸收拾完赶快回来!”还是得赶紧怀个儿子,看那死老头还说什么!齐超:“媳妇,等我!!我马上回!”“爸,你……”齐超奔去齐大爷的房间。邓红哼了一声,把门关好,继续想怎么才能把阿闪推上去呢?找校长送点儿礼?毕家。准备翻翻书的毕春柳停下手里动作,嘴角抽抽。这仨人!这是锦旗又不是金子……“我说你们仨,这东西再怎么看、再怎么挪,它也不会有什么变化的!”“有的有的!”三人还是很兴奋。毕秋果换了一个地方比划,“二哥,三姐,你们看,挂这里行吗?”毕卫国点头,“我觉得行,这显示出了它和咱家的挂钟一样重要!都是贵重东西!”毕春柳:“……”毕夏荷:“我也觉得好!等我明天找我朋友要一小块塑料布,她妈在塑料厂上班!我把塑料布缝一下,这样也不会落灰了!!”毕春柳:“………………”不用了吧……不知道还以为是传家宝……“就放那吧,塑料布就不用了!”毕春柳不能接受锦旗也有帘子,这让她有一种不好的联想。“快睡觉吧,我明天不上班,你们也不上学啦?”毕卫国:“其实,大姐,我不上也行,你明天去郊区不?我可以给你拎篮子,我还会爬树!”他努力推销自己。毕秋果:“我也可以,大姐,我们老师明天教的我都会了!我也可以帮你拎篮子!我能学爬树!”毕夏荷也跟着渴望地看着大姐。毕春柳推推几个脑袋,“想都不要想,不能逃课!”她是要去郊区,而且她还想了,明天要是有什么收获就去黑市,这可不能带几个学生。“唉……好吧……”毕卫国失望了,他是真的不想上学了。“为什么?!为什么一有什么事第一个被扔下的不是别人,总是我!!凭什么啊?就因为我没有那个把?!我不服!!”毕秋果耳朵像是开了雷达一样,凑到窗户上。“大姐,是向南姐姐……”毕秋果小声喊。毕春柳看了眼毕夏荷,毕夏荷会意,拉灭了家里的灯,四个人摸黑看,不,听热闹。聂家。聂向南争的脸红脖子粗,“妈,我就想问问,你也是女的,姥爷只有你和小姨两个女儿,姥爷和姥姥也没有看不起你和小姨,你为什么总是看不起我呢?明明你也是女人啊,你怎么还重男轻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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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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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