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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锦州见状,跟着他一起在地里忙活,同时问道:“每天都要捉蜗牛吗?”年幼时家里穷,地都用来种粮食了,熊锦州也没抓蜗牛的经历。后来年纪大点日子好了,又跟着爹和大哥干苦力,回来倒头就睡,是全然不管家里事的。再之后就更不用说了,上战场当捕快,农忙假的时候回来也是干重活,这种琐事根本没经过手。因而地里头的事情,熊锦州还不如宁归竹了解呢。“差不多吧。”宁归竹看见只虫子,顺手也丢进了竹篓里,“不是蜗牛就是虫,没弄出驱虫水来之前,每天都得捉。”熊锦州想象了下那个劳作量,问道:“驱虫水要怎么做?”“材料挺贵的,回头我去山上找找。”听宁归竹这么说,熊锦州又转而道:“那这几天还是累点,等我有假的时候跟你一起上山。”“好。”将菜地里的蜗牛抓了大半,看着时间差不多了,两人将抓到的蜗牛和虫子喂了鸡鸭,洗干净手回到厨房吃早餐。今天弄了三种馅料,每种都只包了两个包子,不过馅的分量很足,一人三个也够了。宁归竹把馒头挑出来放在旁边,坐在熊锦州身边拿了个笋包。水竹笋口感脆嫩,做成笋包后也不逊色分毫,吃完后还有些意犹未尽,不过菌菇包和水芹包也不差,一个鲜美至极,一个清香爽口。解决完包子,熊锦州又拿了个馒头塞嘴里叼着,起身和宁归竹一起收拾厨房。先前准备时弄脏的容器都已经洗干净了,这会儿只用把蒸包子用的蒸布和蒸格洗了,擦擦灶台和桌面就行,事情很快忙完,又去喂了狗和鸡鸭。熊锦州看着天色,有些不太想出门,但还是道:“我去换衣服,得去上值了。”宁归竹应了一声,说道:“你去箱笼里拿点钱,记得晚上带些盐回来。”“要细盐还是粗盐?”熊锦州问道。“都可以,看能买多少吧。”古代禁盐铁,也不知道私人能买多少。熊锦州去卧室换衣服了,宁归竹想着人还没出门,就没往后院去,而是在前院里看熊锦州先前弄回来的竹子,琢磨着浴室的搭建方法。熊锦州整理着护腕出来,见宁归竹看着竹子出神,说道:“竹子不够的话,等我晚上回来去砍。”“好。”宁归竹笑起来,看熊锦州走近,视线落在他的着装上,抬手简单整理了细节处的褶皱,说道:“去忙吧,等你回来。”“嗯。”很寻常的七个字,轻易挑动了平静的心湖。熊锦州心情愉悦地出了门,没走多远,看见在路上跑来跑去的熊家三兄妹,想到什么朝他们招了招手。三小孩儿:“?”“竹阿叔!!!”小孩欢快的动静隔着老远就传了过来,宁归竹听到声音一抬头,就见熊金帛和熊川水带着茵茵蹦蹦跳跳地出现了。他笑起来,站起身往前走了两步,“怎么这个时候来了,你们吃早饭没?家里还有些馒头,要不要吃点?”“我们吃过啦。”熊金帛率先道,“小叔让我们来抓虫子喂小鸡小鸭。”宁归竹:“……”他想了想没有拒绝,摸摸小孩脑袋道:“那阿叔给你们做好吃的。”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熊金帛和熊川水这个年纪,干点抓虫子之类的小活也累不着。“小叔说晚上给我们糖吃。”熊茵茵在后面小声道。宁归竹又摸了摸她的头,“小叔是小叔,阿叔想要给你们做好吃的,是阿叔喜欢你们,懂吗?”熊茵茵似懂非懂地点头。看她这样,宁归竹不由笑弯了眼睛,站起身时又摸了摸熊川水的脑袋,免得厚此薄彼让小孩儿觉得不开心。正好奇张望的熊川水:“?”发生啥了?三个小孩和宁归竹也不熟悉,见宁归竹去找东西,熊金帛和他说了一声后,就带着弟弟妹妹跑到了后面的菜地里,兴冲冲地道:“我们来比比谁抓的虫子多!”“肯定是我!”熊川水挥了挥拳头,率先进了菜地里。宁归竹偷偷瞅了两眼,见三个孩子都有注意着避开菜,笑着收回视线,拿着竹篓出去了。家里就没吃完的菌菇能用来做零嘴,得出去找找野菜才行。用来做零嘴的话,就不能太老了,宁归竹在林子里转来转去,弄了好些鲜嫩的荠菜,小小的一株放在竹篓里,也堆了小半竹篓。宁归竹看着竹篓里的野荠菜,琢磨着再采一些就可以回去了。准备继续寻找的时候,微风吹过林间,带来一股特殊的香味,宁归竹的脚步顿住仔细闻了闻,循着香味找了好一会儿,视野里出现一棵人高的香椿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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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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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