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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县令蹙起眉,看了两人离开的方向一眼,冷呵:“一群趴在百姓身上吸血的垃圾。”当今上位之后,反复下达放奴改租聘的政令,但地方上阳奉阴违的占了大多数。平日陈县令想起这事都是一肚子火气,更别提现在还是他手下的人因此受了伤。不行,今晚他就去写折子,得跟圣上说道说道。……当官的所思所想总是复杂又多变,作为黎民百姓中的一员,宁归竹只关注今天中午吃些什么——粒粒分明的米饭,香喷喷的干辣椒炒猪肝,还有好吃的豆沙酥饼。宁归竹捧着饭碗感慨,“县衙的伙食可真好。”怪不得从古至今都有许多人执着于考公。熊锦州往他碗里夹了一大筷子炒猪肝,“以前也不这样,大人来了之后,自己掏钱给我们提升的待遇。”闻言,宁归竹想起自己得的那一百两赏银,很是真心地道:“大人真是个好人。”熊锦州失笑。干辣椒足够辣,再加上酱油香,猪肝上的腥味被遮了个七七八八,主食又是大米饭,宁归竹将碗中的米饭吃了个干干净净,喝了两口水压下嘴巴里的味道后,拿着个豆沙酥饼慢慢品尝着。熊锦州将剩下的菜解决完,接过宁归竹递来的帕子擦干净嘴,端着碗筷拿着帕子出去了。宁归竹靠着窗户,看着外面的树枝在微风下慢慢晃动,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过了好一会儿,熊锦州带着洗干净的帕子回来,见宁归竹坐在窗边打瞌睡,说道:“怎么不去床上睡?”“等你回来。”宁归竹说着起身。湿漉漉的帕子搭在桌边,室内的夫夫脱去外衣,在床榻上相拥而眠。而在县城的另一端,一队甲胄兵分队进入了不同的几户人家,带走罚银与图谋不轨的人,在哭天抢地声中,每人打了三十大板,甲胄兵打板子,那力道就比捕快要重多了,三十大板下去,受刑的人早已昏厥。·下午的课程顺利结束。熊锦州牽着骡子站在学堂门口,手里拎的是从罗大夫那里取的藥膏。看见宁归竹从里面走出来,他上前两步伸手,牽着宁归竹在旁边坐下,“不着急回去,先敷个藥。”宁归竹闻言,顺着他的力道坐下,視线落到那藥膏上。黑色的藥膏被刮得十分平整,熊锦州打开后让宁归竹拿着,自己动手给宁归竹挽起裤腿,将药膏贴在他膝盖上,再取出買的布条将药膏固定住。“怎么样?有什么感覺没有?”熊锦州抬头问宁归竹。“哪有这么快起效的。”宁归竹好笑,站起身活动了下,又感覺膝盖处好像是有点热热的,还有种细细密密的轻微针刺感。贴上药膏,熊锦州把宁归竹抱到了骡子上面,拎起药包牵着骡子往外走,“你注意着前面,小心些别撞到脑袋。”骡子还是第一次驼人,走了没两步,就忍不住甩了甩身体,动作很轻,但想将宁归竹甩下来的意思很清楚。宁归竹扶住骡子的脖颈,下意识安抚地摸了两下。“别乱动。”熊锦州扯了下牵绳,感觉骡子使的力有些不对,把手里的药包递给宁归竹,“竹哥儿你拎一下。”“哦。”宁归竹接过药包,好奇地看去。就见熊锦州从胸前的衣服里掏出个油纸包,还没拆开呢,骡子就老实下来伸着脖子往熊锦州手里凑去,熊锦州哪里能让它得逞,快速拆开一部分油纸,露出里面馒头的模样后,熊锦州在它面前晃了晃手,“现在能走了吧?”“……”宁归竹无语,但又忍不住笑意,“你这是怎么想到的。”说起这个,熊锦州就来气,顺手敲了骡子脑袋一下,跟宁归竹吐槽:“牵它回县衙的时候路过个包子铺,怎么拖都拖不走,得亏这玩意儿还有点脑子,我買了馒头就跟着出来了,没去包子铺里捣蛋。”“这么喜欢吃馒头啊。”宁归竹失笑,抬手摸着骡子的脑袋,问熊锦州:“以后叫它馒头怎么样?”“这个名字好,形象。”两人说说笑笑地出了城,熊锦州牵着馒头朝小河村而去,并没有去坐驴车的意思。宁归竹察觉到,视线看向驴车的方向,还没来得及开口呢,又听熊锦州道:“卖馒头的那个给咱们便宜了三钱,我买了不少干草秸秆,请力车送了一半回家里,还剩下八十几文,等回去给你?”宁归竹的注意力被转移,说道:“先前不说了嘛,多的你留着就好。”“啊,我忘了。”熊锦州挠头。“大忙人,也不知道记得些什么。”…“哎哟,这是买骡子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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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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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