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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还没来得及看清这张小卡片上的信息是不是他本人,钟栩就趁着店家杀过来的空隙顺着巷子走了。……异种的变异方向会更贴合失控的异能者生前的大部分状态,这种攻击性不强,但保命能力一流的异能多如牛毛。如果非要一个个筛选,无异于大海捞针。换句话来说,如果抓不到源头,这些非人之物是无论如何都抓不完的。钟栩抬手抹了一下眼下的皮肤,银色的蝴蝶纹一闪而过,猩红刺眼的一抹血迹就出现在粗糙的指腹。他随手捻了捻,忽然一阵轻微的响声瞬间抓走了他的注意力。“咔哒。”——宛若几颗小石子在巷口被风吹得碰倒相撞,轻微的声响犹如一根小拨子陡然拨断了一根完整的琴弦——是一只小猫。三花田园种,一双圆溜溜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瞪着他。但钟栩的重心并不在它的身上。——巷子里,oga半弯着腰,那只与他对视的小野猫被轻响惊动,“蹭”一下越过他的手指,撅着高傲的尾巴逃之夭夭。“……跑了。”对方一只手还拿着半截没吃完的香肠,很明显是从超市专门买来行善积德的。但被钟栩这个不速之客一打扰,那只小没良心的流浪猫拍拍屁股从狭角里溜走了。oga几不可闻地叹了声气,把剩余的半截香肠从肠衣里解救出来,轻轻放在了巷口处。另一只手则还捏着的一根即将燃烧完的烟头。那股被冷风吹得有些淡的烟草燃烧的味道顺着空气的轨迹残留在了钟栩的鼻尖。味道不算好闻,但要比ktv里那种廉价烟草的味道要更加说服得了他。钟栩目光微微偏移,移到了垃圾桶旁那几根明显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了个色号的烟头,其中有几根还颇为新鲜。根据品牌来看,很有可能跟眼前这位手上夹着的出自同一批产物。——是刚刚那个人。“抱歉。”钟栩听到自己这么说。对方只看了他一眼,很快收回了视线,可能是碍于个人素养较好,并未露出什么不利于颜值的表情。“没事。”烟头还在燃烧着,指尖一弹,光线昏暗的地方让这一点火星变得格外扎眼。半夜的风呼呼往巷子里吹,oga几乎有大半张脸都陷在了阴影里,只有一点火光在风中明明暗暗,离他的手指越来越近,几乎下一秒,就要燎伤他的皮肤。钟栩尽量放平和了点语气,但可能是天气的原因,听着仍旧不太有温度。“——手。”简短到让人有点发毛。oga余光往拿烟的位置瞥了一眼,顺手将烟掐灭,扔进了垃圾桶。他站起身:“谢谢。”不知怎么的,当对方看过来时,钟栩很想抬手遮住眼下,但是这个动作又太过欲盖弥彰。——异能者的存在虽然已经不是什么特殊事件,但仍旧有一部分极端人士觉得异能者存在其实就是一个潜在的巨大隐患。一个生物群体里一旦出现了力量上不可跨越的鸿沟,就会像生物链一样重新开始预估价值,即便并没有法令颁布,众人的思维仍旧会下意识地进行排序。比如谁谁谁更技高一筹,有人觉得这是人类进化史的一大转折点,有人却会认为这其实是颗赤裸裸的定时炸弹,随时随地准备圈场地划分阶级高低。钟栩不能确定他是哪一种人,亦或者oga根本不怎么在乎,也根本没有功夫观察他的细枝末节。所以钟栩硬是把自己想要遮掩的动作强行压了下去。“……”约莫十来秒后,oga先一步打破寂静:“你不走吗?”钟栩才意识到自己看着他,已经愣了有一段时间了。“……”oga语气很从容,性格也并未像所预料的张扬。这反倒让钟栩骤然从十分钟前的那个人跟眼前的oga的身上感觉到了一股强烈的割裂感。——钟栩是该走了。“抱歉。”钟栩说,“我要走。”oga微微侧身让开了路,细腻温凉的眼眸不轻不重地扫了他一眼,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他半垂的眼睫微微移动,看着是像在找猫。……钟栩走出几步,可能有些受到了良心的谴责,又回过头:“我帮你找吧。”“……啊,不用。”oga似乎对他的行径感到有些怔愣,却仍旧回答,“小野猫而已,只是有些好奇,它去哪儿了。”钟栩问:“这种地方不安全,你一个人?”“不。”他摇首,“还有一个,不过我们已经分开了。”“……”钟栩知道是谁了,沉默半晌后,说,“我送你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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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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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