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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oga眼尾上扬,偏偏嗓音又是温和的,“他会来找我的。”话说到这份上,钟栩也不再强求,颔首:“抱歉,那……”“唔……”oga忽然偏过头,细小的闷咳旋即响起,钟栩调转话头,“你怎么了?”他穿了件米白色的中款风衣,深蓝的编织围巾堆在衣领处,浓重的夜色里肤色也泛着不太健康的白。“……没事,你先走吧。”oga半捂着嘴,略显忍耐地朝他摆摆手,身躯在风中略显单薄,钟栩怕他摔倒,下意识伸手去扶了一下——“这……不好意思……”苍白的手指抓住他的衣袖时微微发颤,他可能是想退开,但没忍住还是闷咳了好几声。清淡的檀木香顺着萦绕到他的鼻尖,有种特殊的香气,让人上瘾。但应该是沐浴露或者香水自带的气味,因为他没有从对方身上感知到关于信息素或者精神力的气息。杂乱的气味里似乎夹杂了点其他的别的什么味道,更接近于铁,亦或者次氯酸的味道。……太淡了,淡到几乎让人觉得是个错觉。他咳后的声音有些微哑的歉意:“我有点感冒,不好意思。”这个咳法,可不是一个感冒可以概括的。钟栩也不想太过追问对方的私生活,两句话下来,最终选择维持着自己少说少错的原则。异变同样是建立在异能者变异的基础上的变异,虽然不会聚集,却老喜欢往人堆里扎。因此时常会有个把个普通群众成为消除记忆时的漏网之鱼,最后在网络上散布一些只字片语,舆论滚啊滚就跟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假的也成真的了。介于前半小时才被训斥过,钟栩确实不太好意思故技重施。——更何况,他的身体还这么差。“我还是送你回……”“我该怎么称呼你?”声音几乎同步响起。oga跟他离得很近,只要一回头,钟栩的视野里大部分就被那张宛若精雕细琢出来的五官给摄取走了一大半,他那些乱七八糟没有逻辑的猜测一瞬间消散。“……钟栩。”钟栩说,“你呢。”“谭殊。”oga低声说,“‘午庭栩栩花间蝶,翅添金粉穿琼叶。’好名字。我应该好好谢谢你的,可是抱歉,现在也不是特别合适……”钟栩可不相信这会是感冒,“怎么弄的?”“啊,老毛病了,休息休息就好了。”“先不说我,”谭殊用指尖点了点眼下,眉眼低垂,“不会留疤吗。”“不会,没事。”“……”“嗯。”谭殊说,“看来你们工作还挺辛苦的。”钟栩眉梢狠狠一跳……险些以为谭殊知道些什么。但仔细一看,对方的眼里却什么也没有。很快,谭殊道:“正好,前面正好有药店——”忽而被打断的钟栩一时半刻没能说出拒绝的话语,大脑还有点宕机。他看着那个米白色的身影背对着他在药架上熟练地挑选了几样药品后,拿到了前台结了账。挑完了药,对方似乎是注意到他的视线了,还朝他挥了挥手。不过他有些怕冷,打完招呼后就立马连着手里的塑料袋子提绳一起揣进了怀里。也对,不怕冷的话,也不会冻成这样。这条道的建筑物不多,除了几盏路灯,没有别的照明物,所以钟栩一直在看着他。“……”alpha从他的手里接过那袋子药,医用棉球、生理盐水、一瓶喷雾碘伏、还有一小管复方多粘菌素b软膏,都是些家庭常备药。“幸好,伤口不重……不过毕竟在脸上。”食指轻点眼下,对方道,“好好处理。”……钟栩下意识地将伤口更重的右手往里捏了捏,遮住了位置。“……多少钱,我转你。”“不用,没多少。”谭殊无奈地说,“你忙的话我就不打扰你了……对了,别用双氧水。”“你是医生?”……谭殊手指交叉活动活动了一下冻僵的关节,又重新揣了回去。“……你要这么理解也可以。”“你……”“怎么?”“身体不好的话,”钟栩沉默片刻,说,“就别抽烟了。”“这个应该……”谭殊微笑道,“不过谢谢你,我会注意的。”钟栩提着那袋子医药,大冬天的忽然觉得有点烫手。“其实我刚……”谭殊:“嗯?”“……”“你以后,还是别去那种地方。那种人,不会对你好的。”--------------------别问为什么别用双氧水,因为痛。监察官岂料他这句话一出,眼前的oga的眉眼处缓缓浮现一股说不明的古怪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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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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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