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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人?”谭殊说,“你是指酒吧里的那个人?”话聊到这份上,再转移话题也来不及了,钟栩索性就默认了。“……哈哈,那哪种人算好?”谭殊的眉眼其实不太像他表露出来的性格。尤其是那对黑漆漆的眸子盯着人看的时候,明明在笑,冷的却像三月初的冰块撞碎在玻璃杯里,混着稀碎的酒液一起往胃里倒,让人通体生寒。“你吗?监察官大人。”“…………!”钟栩的瞳孔有一瞬间的震颤,警惕在对方的下半句话说出口时达到顶峰,酥麻的电意从腹部直冲头顶……谭殊见着他的反应格外开心,忍不住般地勾起了嘴角:“你的异能很有意思……长官。”——惊疑不定的情绪像烧烫的油锅,一滴水即沸腾,钟栩连自己都没反应过来,从潜意识里升起了前所未有的敌意。这种感觉……这种感觉怎么说呢。“你究竟……”半夜的人行通道基本没几个人过路了,两人的距离不算远,回头的瞬间距离被拉近,这个狭小的空间里就连他们互相的呼吸声也清晰可见。……谭殊半挑起了眉梢。“……你看到了?”“看到什么?”看到我的眼睛其实……钟栩脖颈处青筋暴起,硬是把下半句话从喉咙里咽了下去。这种情况其实不算少见,但谭殊却偏偏要拖到现在才徐徐说出,稀疏平常到仿佛是什么家长里短。“还以为你早就想问了,难为你憋到现在。”谭殊纤细乌黑的睫毛随着他的下半句话轻微地颤动了一下,同样也让钟栩心中顿时掀起了惊涛骇浪。他微微仰着头,垂下眼,那点森冷的白光顺着他清晰可见的骨骼滑进了衣领,右眼处反射着一种毫无肌理的暗,透着股似有所无的笑意。“我没有腺体啊,你的异能再有意思,也是精神系,对我……对我没什么效果。”钟栩很想脱口而出用于反驳的话语,但对上那双黑沉的眸子,忽然刹住了。——他确实没有从对方的身上,闻到信息素该有的的味道,不是么。没有信息素的oga?“这不难以理解吧。”谭殊说,“我的腺体曾经受过伤,所以把它动手术切除了。”他谈及这件事的时候,淡然得好像是在讨论明天吃什么。“这个世界上的残疾人那么多,为什么非得把我当成什么珍稀物种一样呢?这难道有什么问题吗?为什么要这样看着我呢,长官。”……三个接连抛出的问题,砸得钟栩头昏脑胀。钟栩方才欲盖弥彰地扭开了视线。——切除腺体的死亡率却高达百分之九十几。如果受伤或者移植,不是在全国都能排得上号的医院,或者小作坊,没人敢接。当然,在这个钱多到没处使,非得在生命的边缘线上挑战挑战自我的人多如牛毛的时代,总会有人上赶着弄点特殊手段,彰显彰显个人的与众不同。但钟栩看着他,心里就有点说不出的感受,他就发自内心的觉得,这件事,一定没有他说的那样轻松,简单。冰凉的皮肤触感轻轻搭在了他的手上,打断了他的思绪。谭殊轻而缓地拍了拍,还安抚道:“没事,你是监察局的人,就当例行公务了。”……钟栩那张永远冷若冰霜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一道裂痕。“……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去医院。”“……真的不用了,小感冒而已。”谭殊说,“况且,你们工作不是很忙嘛。”“……”钟栩听不出他是真的在嘘寒问暖还是单纯在拐弯抹角地嘲讽,嘴角有些僵,“……稍等。”钟栩的车是一辆黑色的沃尔沃,停在一家商场对面的露天停车场里,两人抄近道走的话,用不了多长的时间。谭殊有些讶异:“原来你开车来的啊。”“……”钟栩此时此刻也不好去解释自己有车为什么还要在大半夜跟着一个oga溜达十来分钟的行径,装作没听见,拿出一张白色烫金的名片,上面除了名字跟联系方式,干净得有些过于简约了。钟栩说:“需要帮忙的话……你就联系我。”“——唔。”谭殊往下一看,从他的车门旁拿了只笔,在那张白色名片的背面写上一串号码,轻缓地拍在钟栩身上,又顺手抽了张新的夹在指尖朝对方缓慢地晃了晃,哄小孩似的:“这样可以吗?”“……”钟栩下意识地接那张卡片,却因为收回不及时,指尖如清风拂过般划到了对方的皮肤,冰凉细腻的触感在这一刻忽然像能燎伤人一般,alpha有些急促地将手收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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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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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